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双眼矫正视力(戴镜后)不低于4.8,裸露部位无胎记、纹身;男生身高170-186cm,女生身高160-176cm。入学报到后进行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退役军人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材料。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如若退役军人报考普通类计划,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各大类报考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平均值确定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
3.职业技能考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五)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大类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应用分析能力”、“理解与沟通交流能力”和“职业素养”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考生普高毕业生学考成绩,对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课学业测试等级进行赋分,A级赋100分,B级赋80分,C级赋60分,然后按照三门课赋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职业技能测试大类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士兵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2日前,我院官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