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大体构想。它的基本点是:第一,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即中国是一个刚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到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现代化经济十分薄弱,生产力水平很低,科学文化落后,国家和人民都很贫穷,在这样的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经过相当长期的艰苦努力。第二,根本的问题在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是需要全党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来进行的最根本的任务。第三,在商品生产不发达、经济十分落后的情况下,必须利用资本主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因素,发挥个体小商品经济的生产积极性,以便增强国家的经济力量,满足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第四,通过适当发展资本主义来加强社会主义,最后达到消灭资本主义的目的;通过适当加强小生产者的力量来更加壮大国营经济的力量,最后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这样,看起来像是后退,实际上是更好地前进;看起来像是慢,实际上是更快;看起来像是麻烦,实际上是更加顺利。应当说,这一构想的基本思路是使马克思主义结合于中国的实际,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
怎么办?在坚持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前提下,刘少奇大胆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改革意义的主张和设想。
如果说在建国初期,刘少奇致力于研究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那么,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他就着力于研究如何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促进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提出了搞活社会主义经济的各种设想,包括克服社会主义体制中的某些弊病。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他的一些设想不可能那么完善、那么彻底,而且,还没等他提出更为具体的政策和措施,这些设想实际上就都被否定了。但是,刘少奇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思路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从这些思路中,我们可以看到历史和现实之间存在着一种无法回避、不可否认的必然联系。研究这一联系及其中断、继续和深化的前因后果,对于今天正确和顺利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将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