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提出10项主要指标
《规划》从广东实际出发,提出到2025年末基本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高水平、高质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健全,满足居民“家门口的服务”需求,居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规划》提出10项主要指标,包括:到2025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1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2平方米;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60%以上;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达100%;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
设置“6项工程、2项行动”
《规划》就“增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深化城乡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公益服务、打造城乡社区便利生活圈、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同时设置“6项工程、2项行动”: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南粤家政”工程、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星级社区示范创建工程、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程。
其中,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方面,到2021年底前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前全省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程方面,到2025年各地新建城区、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补齐;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设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方面,一方面推进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改造和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9000个以上,惠及超过140万户居民。另一方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到2025年,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全覆盖,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珠三角核心区10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沿海经济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