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依据本条第(一)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进行赔偿(二者同时存在时按金额高者扣除),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对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第三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以外,按实际发生额另行计算,但累计以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的10%为限。
第三十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第二十九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计算,但以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的2%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法律费用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的10%为限。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