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药销售,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
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建议
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工作一直是农药管理工作的难点。多年来,村级农药销售因销售人员少、规模小而没有被重视。随着新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实施,农药管理工作将会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农药经营许可环节,将得到进一步监管和重视。近年随着村级农药销售规模逐步增大,村级农药销售引发的农药质量纷争、农药中毒事件和农药药害事件等时有发生,并且正呈现上升趋势,已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为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势在必行。
1村级农药销售现状
多年来,石阡县村级农药销售管理工作一直滞后,村级农药销售因销售人员少、规模小而没被重视,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农业产业规模的扩大,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对农药需求量也在增加,销售人员不断增加,销售规模也越来越大,村级农药销售引发的农药质量纷争、农药中毒事件和农药药害事件等时有发生,并且正呈现上升趋势。石阡县村级农药销售的特点:一是点多面广。石阡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现有303个村,其中赶集的村5个,近1/3的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二是单个点销量小,但多个点叠加销量并不小。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村级农药销售总量在10~15t之间。三是直接面对农业生产,更便捷。销售农药与购买农药、使用农药的都是本村人,邻里乡亲信得过,还可赊账。四是销售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农药销售安全隐患突出。
2开展村级农药销售管理的建议
要对303个村的农药销售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具体销售地点、文化程度、年销售量和本村主要农业产业或主要农作物等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比较详实的村级农药销售人员信息库,为进一步开展村级农药销售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2.2开展村级农药销售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针对村级农药销售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农药销售业务技能差和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专门针对村级农药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并颁发培训合格证。
2.3建立村级农药销售人员监管联系人制度
村级农药管理的难点是面广点多,要实施有效管理,应实行监管联系人制度。为方便起见,应在每个村或村委会选择一位文化素质相对较好、乐于从事农药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石阡县村级农药监督管理协管员的初步人选。初选的协管员经县农牧科技局培训合格后,颁发村级农药监督管理协管员证书,并上报县政府对村级农药监管协管员给以适当报酬。村级农药监管协管员依据村级农药监管协管员证书,实施村级农药监督管理。
应协调当地市场监管分局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村级农药销售人员核发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农药经营诚信制度、农药质量承诺制度、购销货台账制度、农药销售制度和参加培训制度,以完善农药经营。
2.5加强夏季村级农药销售专项整治
2.6加强对村级农药监管协管员的管理
根据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年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知》(农业〔〕13号)的文件精神,市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销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注明农药类,非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须注明农药类高毒除外,同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一)高毒农药名单。根据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名单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
(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名额。市具有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农药批发单位有6家,因此市级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批发)不超过6家;镇乡级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零售)24家,主要设在原24个镇乡建制时的集镇上。
(三)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选定条件。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强化农药连锁经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销售农药的有关公司,要以现有的农资零售网点为基础,搞好连锁经营。要改变现有有限连锁的形式为全面连锁的形式;建立农药配送或物流中心,从源头上保障农药质量;强化与农药技术推广服务有机结合,直接为农民提供农资商品消费服务,缩减流环节,使农民真正用上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和优胜劣汰制度,确保农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单嘧磺酯在华北各省广泛专用于小麦田除草,目前国内累计推广200多万亩,销售额300万元,创造社会效益1.6亿元。沙特阿拉伯农业部曾在当地进行了大麦田除草的示范试验,并取得优良效果。单嘧磺酯制剂每亩有效成分用量仅需1.5克,能有效防除麦田主要杂草播娘蒿、荠菜、藜等阔叶杂草,除草活性高,平均防治效果达到96.7%。
天津市武清区位于京津之间,辖区29个乡镇街道,农业人口71万,耕地面积130万亩。全区小麦播种面积57.3万亩,麦田杂草的为害一般可以使小麦减产5%至10%,严重的减产20%以上。
2011年,天津市武清区麦田阔叶杂草发生面积45万亩,平均密度9.5株/平方米,最高密度252株/平方米。南开大学课题组在大良镇、南蔡村镇、大碱厂镇建立10%单嘧磺酯可湿性粉剂防治麦田杂草示范区,示范面积十万亩,防治效果达到95%以上。
课题组成员赵卫光介绍,单嘧磺酯是南开大学继新型磺酰脲类除草剂单嘧磺隆之后创制成功的又一个新除草剂品种,因其芳环上的取代基为单甲氧羰基,区别于单嘧磺隆而命名为单嘧磺酯,该化合物经十年的室内活性研究、毒理解析、田间开发、工艺改良并进行了中试及产业化研究,目前已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
赵卫光介绍,通过多批试验,单嘧磺酯在工艺上克服了溶剂用量大、回收率低、操作复杂、成本高昂等缺陷,并使用Fenton氧化法和生物物理法联合处理工艺废水,达到了排放标准。
关键词:留守儿童;教育;班主任
1农村学校班主任对留守儿童教育的重要性
1.1有利于激发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
留守儿童在学习上主要存在成绩偏下、成绩下降的情形,其学习不良行为较多,例如没完成作业、上学迟到、逃学等,而不想学习和对学习不感兴趣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2]。留守儿童缺乏所需要的学习辅导,约有一半的留守儿童曾听不懂老师的讲课内容,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班主任通过对留守儿童学习的督促和指导,有利于激发其学习积极性,逐渐提高学习成绩。
1.2有利于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成长中缺乏父母的情感支持,在遇到心理问题时缺乏倾诉对象和求助人,再加上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因此留守儿童会的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易出现抑郁、焦虑、爱发脾气、暴躁、胆小等不良情绪。班主任通过心理辅导和情感安慰,有利于改变留守儿童的心理状态,形成健康的心理。
1.3有利于指导留守儿童的生活
留守儿童一部分寄宿在学校,一部分走读,寄宿学生生活需要独立,而留守儿童年龄小,一些生活常识不完善,因此生活质量不高。再加上学校管理不到位,软硬件设施较差,生活卫生设施设备与维护情况不容乐观,安全状况堪忧等,严重影响留守儿童生活质量。班主任通过对儿童的生活指导和安全教育,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改善不良生活习惯。
2班主任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策略
2.1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建立儿童与父母沟通的桥梁
2.2转变管理教育理念,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
2.3创造学习成功的体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针对留守儿童缺乏学习兴趣、学习成绩较差等问题,班主任要在教育中为学生创造学习成功的经验,多鼓励、奖励学习成绩进步、主动完成作业、主动学习的留守儿童,使儿童在学习中获取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其潜在的学习动力和学习能力。由于留守儿童在学习上缺乏家庭的监督,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学习的监督,帮助任课教师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或指派各科学习委员负责作业的督促和检查。在留守儿童学习兴趣的培养上,班主任要开展各项活动将学生的“兴奋点”转移到对学生发展有益的活动上,例如开展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引导学生的兴趣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3结束语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当前农村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任重道远。班主任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认清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特殊性,针对儿童在成长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主动运用关心和爱心走进留守儿童的内心,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作者:邓均平单位: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澄江学校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不同浓度;布比卡因;不同节段;腰麻;剖宫产
本研究旨在观察0.75%布比卡因在L2~3间隙和0.5%的布比卡因在L3~4间隙穿刺产生的麻醉效果进行的比较.
1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选择ASAⅠ~Ⅱ级择期行剖宫产患者90例,年龄22~39岁,体重55~90kg,身高1.55~1.72cm,足月分娩。排除子痫前期、糖尿病、心脏病及其它妊娠合并症患者,均无腰麻禁忌症。
麻醉方法术前禁食6小时,入室后开放上肢静脉,快速静点0.9%生理盐水500ml,麻醉中维持吸氧2L/min。患者均右侧卧位,选择国产联合阻滞麻醉包,A组L2~3间隙穿刺给予0.75%布比卡因1.2ml(9mg);B组选择L3~4间隙穿刺给予0.5%布比卡因2.0ml(10mg),穿刺成功后,针口均转向头侧,按1ml/20s速度将药液注入蛛网膜下腔,注药后A组给予10-15度头高脚低位,B组平卧位,根据感觉平面来调整手术床。采用针刺法测试阻滞平面。麻醉过程中当患者收缩压低于90mmHg或低于基础压的30%的时侯静注麻黄素15mg;心率慢于60次/min的时侯给予阿托品0.5mg静脉注射;对其它的不良反应对症处理。
患者分组腰麻液均选择0.75%、0.5%布比卡因原液。A组:L2~3间隙穿刺给予0.75%布比卡因1.2ml。B组选择L3~4间隙穿刺给予0.5%布比卡因2.0ml。每组45例。
统计分析计量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SPSS11.0软件进行检验和方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秩和检验,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
2结果
两组患者未见心律失常情况,心率在腰麻成功后5-15min后增快,血压10min后与术前比较下降明显,低血压发生率A组为38%,B组为24%,麻黄素平均用量A组为20mg,B组为15mg,两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SpO2均维持在96%以上,两组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恶心A组2例,B组4例,所有患者均未出现呕吐。胸闷及呼吸困难的A组2例B组4例。术后随访患者未发现头痛及其它麻醉并发症。
两组患者满意率A组为100%,B组为88%,良好率两组均为100%,新生儿出生后Apgar评分是1min>8分,5min为10分,两组间比较均无明显差异(P>0.05)。
表1两组痛觉平面阻滞情况(―X±S)
A456.1±1.253.35±1.33120.21±18.95
B455.85±1.125.22±1.43109.35±19.58
3讨论
参考文献
1全球农药市场的现状
2005年全球农药的销售额约311亿美元,其中化学农药大约有260亿美元,生物农药与转基因作物约有53亿美元。从图1可以看出,过去十五年全球农药的销售增加很少,平均每年只有1.1%的增长。如果扣除GM产品和生物农药的销售,传统化学农药的销售实际上在下降。有人预计到2010年化学农药将从目前的260亿美元降至240亿美元。这一变化趋势从图2看得更清楚。
2全球非农业用农药的市场现状
据报道,2005年非农业用农药成品的全球销售总额在150亿美元左右。在过去十五年里以每年4.5%的增长率上升。按照西方国家习惯的市场分类方法,主要集中在家用、专业虫害防治、草坪草场、公共卫生、工业防霉等领域。
2.12005年全球非农业用农药在不同领域的销售额
2.22005年非农业用农药销售额最大的品种2005年销售额最大的是氯菊酯,因为该药剂既可以用作卫生杀虫剂也可以用作动物保健品。其次是草甘膦,主要用于花园和工业除草。这两个原药专利都已经过期,在我国已有很大产量。但据笔者所知,这两个品种国内在非农业方面的应用还很有限,尤其是草甘膦主要还是用于农田除草。
2.32005年跨国公司在非农业用农药市场中的销售份额2005年,非农业用农药的成品销售额约150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被以Scottes公司为首的七家跨国公司所占有。这一情形与世界农药市场的垄断状况相似。
2.42004年全球各地区非农业用农药市场的比例2004年非农业用农药的全球销售额为46.75亿美元,较之2003年的43.49亿美元增长了5.2%。表3为2004年全球各地区非农业用农药的市场情况。
3未来非农业用农药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我国非农业用农药的机遇
非农业用农药的市场有三个特点:一是目前的大市场在发达国家,产品和市场较成熟;二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在迅速成长,生产厂家和品种还比较少;三是非农业用农药的价格高,利润大。预计今后几年非农业用农药的销售将继续以每年约4.5%的速度增加,尤其是用于环境卫生、动物保健、工业防霉和草坪护理的产品需求将显着增长。以笔者之见,这也应是我国农药在非农业用途上的一个发展方向。
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含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分装、经营、运输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农药监督管理所需经费予以保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本市鼓励和支持开发、研制、生产及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对研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第五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和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农药安全预警机制。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农药质量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质量抽检结果。
第二章农药登记
第七条在本市生产、分装和进口农药必须依法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
第八条申请生产、进口农药登记,应当提供农药样品及下列资料:
(一)农药的产品化学资料;
(二)农药毒理学、药效试验报告;
(三)环境影响评价、残留试验报告;
(四)标签、标准等其他资料。
第十条申请农药登记,应当向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农药临时登记、农药登记需续展的,应当在登记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续展登记的,视为自动撤销登记。
在登记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改变剂型、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农药登记的药效、毒理学等试验,必须由依法认证的单位承担。承担药效、毒理学等试验的单位不得为本单位农药产品进行登记试验。
第十三条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获准登记的农药产品的药效和配比合理性进行跟踪监督,并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三章农药经营
第十四条经营农药的单位、个人,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应当征求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禁止流动销售农药产品。
农药监督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者必须具有与其经营的农药产品相符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号等复印资料。
第十六条经营的农药产品必须附有标签。
农药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农药产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与农药登记备案的标签一致。
进口农药必须附有中文说明。
第十七条农药经营者必须建立农药(卫生杀虫剂除外)经营台帐。出售农药时,应当开具相应的销售凭证。
第十八条本市实行高毒、剧毒农药及杀鼠剂核准定点经营制度。
申请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杀鼠剂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区、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报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销售网点布局核准经营。
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杀鼠剂的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二十万元以上;
(二)经营一般农药连续三年且未出现违法行为;
(三)具有两名高级或者一名高级、两名中级农药(植保)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已经建立完整的农药经营台帐。
第十九条购买高毒、剧毒农药的,应当出示有效证明,并如实说明用途。经营者对销售的高毒、剧毒农药应当作详细记录;对用途不当的,应当拒绝销售,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成份的卫生杀虫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卫生杀虫剂产品的质量信息。
第二十一条下列农药不得经营:
(一)未经登记的;
(二)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证书的;
(三)未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的;
(四)假冒、伪劣的;
(五)国家已撤销农药登记或明令禁止生产的;
(六)超过质量保证期限而未经鉴定的。
第二十二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向使用者如实介绍农药产品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对超过质量保证期限但尚有使用价值的农药产品,经营者应当向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报检,经检验具有一定药效的,由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加盖“过期农药”字样的标志,明确销售期限,并提供使用方法和用量说明。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销售。
第二十四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一定区域禁止销售某些限制使用的农药。
前款规定区域的划定,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
第二十五条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农药经营人员档案,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农药使用
第二十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强对农药合理使用的指导,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科学施药技术水平;开展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影响的调查评估,减少和消除农药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二十七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规定,按照标签标明的内容施用农药,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施药剂量和改变使用方法。
第二十八条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保证制度、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以下情况不得使用高毒、剧毒农药:
(一)蔬菜、瓜类、果树和中草药材等作物;
(二)园林绿化、花卉种植和一定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
(三)蝗虫等病虫害防治;
(四)苍蝇、蚊子、蟑螂等卫生害虫防治。
饲料中不得含有农药成份。
第三十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报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在一定区域内限制使用某些农药。
第三十一条实施统一灭鼠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杀鼠剂,其组织者应在施药前将杀鼠剂样品送检,并经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销售的杀鼠剂产品进行抽检。
第三十二条在本市发生农药中毒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卫生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处理。
发生农作物药害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和技术鉴定。
因使用农药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农药使用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农药残留安全检测体系。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动态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第三十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病、虫、草、鼠害发生规律,储备一定数量的农药。储备农药的管理由市和区、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储备、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五条农药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隐瞒和拒绝。
农药监督管理人员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十七条运输农药的承运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农药的洒落、污染。运输列入国家《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农药,承运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企业信誉制度和产品质量档案,实行分类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流动销售农药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其农药,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核准销售高毒、剧毒农药及杀鼠剂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其农药;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成份卫生杀虫剂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其杀虫剂;情节严重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与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及产品标准号等复印资料不相符农药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销售的农药产品就地封存或者予以没收。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农药经营者未建立农药经营台帐或者未开具农药销售凭证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超过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未经检验而销售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划定区域内销售禁止销售某些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农药;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经检测超过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监督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蔬菜、瓜类、果树、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收尚未使用的农药,并责令销毁其产品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园林绿化、一定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蝗虫等病虫害防治中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或者将高毒、剧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的,由农药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收尚未使用的农药,并责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农药监督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所称农药包括:
(二)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苍蝇、蚊子、蟑螂、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物质或者制剂;
(三)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化合物或者混合物;
(四)有害生物的商业化天敌生物;
(五)农药与肥料等物质的混合物。
“互联网+农药”并不等于网上卖农药。因为农药是物技结合、关乎食品安全的特殊商品,技术服务甚至比产品更重要。传统的农药厂商仅通过网络销售平台,直接面对“过低的经销门槛、高度分散的种植市场、专业细化的产品结构、复杂多样的病虫草害”这样的农药市场现实很可能力不从心。
雷军说过,互联网不是技术,而是一种观念,是一种方法论。“互联网+农药”的落地生根需要着眼于行业顽疾,实现观念的突破、方法论的改进。
赊销是农资经销商最头疼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农民缺少流动资金,而传统金融体系对大多数农民提供不了充分的融资服务。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农药的微利销售是走不远的,必须明白“互联网+农药”的本质在于提升服务,而不只是产品销售,农药产品只是服务的部分载体。要通过建立体验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提供包括植保、金融信贷、农产品销售等综合服务实现盈利。
农药的不科学使用是农民的无奈选择。当前我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人力、财力不足,难以为千家万户提供手把手的技术指导,这造成农药经销商成为“用药专家”这一怪象。而农药经销商对病虫害防治认识不够专业,给农户推荐的农药类型和用药时机并不一定科学,这自然造成了农民的用药问题。“互联网+农药”可以建立常见病虫草害的防治档案,提供在线农药医生服务,真正实现专家与农民的实时互动交流,才有可能防止农药滥用。
2014年中国农药行业利润出现了5年以来的首次下滑,国内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尽管出口继续增长,但增速明显放缓。农药减量使用等行业政策的出台、电子商务大步踏入、环保压力剧增、作物整体解决方案的不断扩展以及跨界整合力度的加大,都让2014年农药行业一夜之间发生了巨变。为了更好地把握2015年农药工业经济形势和行业运行态势,正确应对新形势下农药行业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预测农药行业发展趋势,推动农药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国农药行业健康发展,《中国农药》杂志社定于2015年5月7日-5月8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第二届农药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会暨农药行业优秀企业榜单会。
本届农药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将对行业的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和预测、2015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制剂销售排行榜和大单品销售排行等行业榜单、表彰2014年度全国农药行业优秀统计工作者和全国农药行业优秀通讯员。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表彰2014年度全国农药行业优秀统计工作者和全国农药行业优秀通讯员;
2015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制剂销售排行榜和大单品销售排行等行业榜单
模块一:行业运行情况分析
1、石油和化学工业现状和发展态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新产品和次新产品的登记和进出口分析(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3、中国农药行业大数据深度分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4、我国土地流转进展、农业合作社和大农户现状介绍
5、2014年国内植保市场走势分析
模块二:合同定制行业分析
1、工业4.0时代背景下,中国定制生产企业的挑战与机遇
2、农药合同定制企业有望迎来第二波产能转移高峰
模块三:移动互联网对行业的影响
1、提升管理效率,移动ERP介绍
2、农资电子商务头脑风暴
二、会议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农药》杂志
支持: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山东省农药研究院、《安徽农药信息》、《世界农药》、《农药市场信息》、《山东农药信息》、《中国化工报》、《农资导报》、《中国农资》、《农药快讯》、《南方农药》、《精细化工中间体》、《农化市场十日讯》、《农药》、世界农化网
三、参会人员
地点:山东丽天大酒店(山东济南市经一路66号)
酒店总机:0531-82688888
交通路线:济南遥墙机场距离酒店36.6公里;乘坐机场班车,在济南火车站广场汽车站下车,步行约460米。
济南汽车站距离酒店1.1公里;乘坐4路5路35路天桥南下车,步行约50米。
济南西站距离酒店13.2公里;乘坐公交车K156,到济南火车总站下车,步行至酒店。
济南火车站距离酒店0.3公里;步行5分钟到酒店。
济南火车东站距离酒店4.5公里;乘出租车约10分钟。
五、会议事项
(一)参会报名办法:
凡即日起至4月25日报名并交纳会议费(含会务、资料、餐饮、经验交流等)2000元/人,4月25日以后及现场报名会议费为2500元/人,同一单位5人以上一人免费。会议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费汇款单位:
户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帐户:0200022309014426780
(三)参会代表请填写回执表(登陆“中国农药工业网”(.cn)下载),并请于4月25日之前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六、会议联系方式
王灿:010-8488519113488811349
罗艳:010-8488514513141231916
吕聪:010-8488503515810208021
杨晓玲010-8488523313911618976
段又生:010-8488503513691545916
传真:010-84885255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势下,作为农业的供给端,农药行业的转型与调整势在必行。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增速放缓,在寻求行业回暖和发展的同时,产业结构完善和企业创新提升是发展的重要主题。2016年,农药行业继续维持低迷态势,市场寒冬,行业利润持续下跌,企业发展遭遇瓶颈。在市场不景气和容量饱和、竞争加剧之下,如何寻求保全并在逆境中突起,是众多企业面临的挑战和难题,而对市场态势的准确性把握则是关键性前提。为了更好地引导企业了解农药工业经济形势和行业运行态势,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速产业结构性调整步伐,同时有效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将于2017年5月9日-1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第四届农药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会暨农药行业排行榜会。
针对农药行业改革和转型之势,本届经济运行分析会将立足行业发展大背景,从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和预测,并2017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制剂销售50强企业和品牌产品销售排行等行业榜单,同时表彰2016年度全国农药企业优秀统计工作者和全国农药行业优秀通讯员。
模块一:行I运行情况分析
1.新农药管理条例解读
2.石油和化工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及发展契机
3.大数据分析农药进出口及对外贸易情况
4.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农产品市场分析
5.大数据分析农药品种供需及价格走势
6.“一带一路”沿线农化市场分析及契机
7.数据分析我国农药行业发展态势
8.市场下行,农化企业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9.近年来植保服务模式下的市场分析
10.农化企业金融解决方案
更多精彩会议内容,敬请期待!
模块二:榜单
2017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榜单;
2017中国农药制剂销售50强企业榜单;
国内品牌产品销售排行榜单;
最具市场潜力产品榜单。
模块三:优秀表彰
2016年度全国农药企业优秀统计工作者;
2016年度全国农药行业优秀通讯员。
主办单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农药》杂志
冠名单位:虚位以待
联合主办:连云港立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江苏金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蜻蜓农服)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协办:虚位以待
协办单位:四川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江苏省农药协会
安徽省农药工业协会
重庆渝辉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19号)
(一)参会报名办法:凡即日起至4月21日报名并交纳会议费(含会务费、资料费、会期餐饮费等),会员单位2000元/人,非会员单位2300元/人;4月21日以后及现场报名,会员单位2800元/人,非会员单位3000元/人。同一单位5人及以上报名参会1人免费。
交通费、住宿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请填写回执表(登陆“中国农药工业网”(ccpia.com.cn)下载),并请于4月21日之前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中国农药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