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报〈关于报送上海海洋大学2018年农业部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函》(沪农委〔2017〕2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项目
二、有关要求
(二)全面落实各方责任有关要求。一是落实项目单位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责任人,要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完成环评审批、初步设计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准确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二是落实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附件: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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