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了文明养宠的重要性,并公布了一系列涉及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引,也为广大宠物主人划定了行为边界,明确了养宠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可爱的宠物狗(央广网记者尚天宇摄)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依法审理“宠物伤人”案件,明确饲养宠物是个人权利、管住管好是法定义务,并明确了以下规则:第一,饲养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饲养了不是禁止饲养的动物,如果违反管理规定,比如不束犬链、由未成年人单独遛狗,给他人造成损害,饲养人也要承担全部责任。只有在能够证明受害人是故意的情况下,才能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责任。第三,饲养了不是禁止饲养的动物,也不违反管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没有责任呢?只有证明受害人故意时才可以免除责任,在受害人有重大过失时才可以减轻责任。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阮长丰表示:“养宠物已成为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流行的一种方式。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饲养人缺乏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对宠物的管理和管控不力,导致了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最高法的有关文明养宠的报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养宠意识,增强大家养宠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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