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局(经济商务科技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市直外贸企业:
一、展会情况
第132届广交会拟于2022年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2.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网
二、展位申请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2022年5月7日—5月30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2022年5月7日—6月10日
2.申请流程
(1)品牌展位
本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各地通知所属第131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2届品牌展位申请。一旦确认申请参展,企业需接受线上展和线下展同步参展。
如确认按原对应展区与数量申请品牌展位,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商务部门;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退回时系统自动生成)报省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从即日起至9月10日,请各地将企业申报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广交会品牌展位新申请企业初审评分表”和“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资料明细表”(详见《关于做好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秋广交浙团〔2019〕08号)寄送至丽水分团(丽水市商务局)。
(2)一般性展位
申请企业在申请展位前须在“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上线,按要求录入订单信息。
各地根据企业“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上线填报情况和展位申报材料,审核企业参展资质。
(3)“两创”展位
“两创”展位参展企业在推动外贸企业“创建品牌、创新发展”、提升广交会参展企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本届广交会浙江省交易团将继续安排部分展位用于“两创”企业。
请各地根据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见附件1)和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评,于5月18日前将企业评审资料(一式一份)和第132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表(见附件3)书面寄送至丽水分团,汇总报浙江省交易团。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如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同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按照获得“两创”展位的规定:申请企业仅限未获得品牌展位的生产企业,实行一年一评制,其展位安排原则上保持二届不变。
(4)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
3.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1)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丽水分团、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3)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注意事项
1.本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荣山、周大军。
电话:2161126、216872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海关大楼318室,丽水市商务局外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