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
1、本标的物的予以处置的起拍价系案件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议价所得。图片存在色差,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简介、瑕疵、质量、真伪及正常使用等保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因疫情原因,竞买成功后物品交接方式默认为邮寄交接。但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现场交接,经与竞买人沟通,亦可邮寄交接。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五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葫芦岛市信达支行,账号:1008191788000123450578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