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豪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东湖兰庭分公司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宠物医院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豪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东湖兰庭分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东湖兰庭东苑,投资120万元,租赁店铺约201m2(共一层),建设洗浴区、吹毛/修毛区、诊室、病房、手术室、DR影像室、寄养区、药房、中央处置区、卫生间、茶水间、前台等主要功能区。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O8222宠物医院服务、O8223宠物美容服务;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123-动物医院。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由宠物的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及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异味。异味通过粪便及尿液及时清理、通风换气以及污水密闭处理。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宠物美容清洗废水,诊疗和手术废水以及动物笼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在满足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宠物美容清洗废水,诊疗和手术废水以及动物笼清洗废水经配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在满足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汇总,进入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和合理喂食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项目需确保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六、环境风险防范
七、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