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动物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城市环境,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流浪狗达到5000万只,也给人们带来了“狂犬病”等直接伤害。面对越来越多的流浪动物,到底解决这一城市管理难题?一旦发生流浪猫狗伤人事件,又该找谁追责?
据了解,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议案,呼吁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与引导。
城市常见流浪动物市民担心带来卫生安全隐患
在很多城市和公共场所都能看见许多流浪动物,而猫和狗是最常见的种类。它们大多是因为主人嫌弃打理宠物生活太麻烦、饲养成本高无力承担等被弃养,也有的是因为走失。
家住北湖路一小区的叶女士前两年先后领养了两只猫。她说,其中一只猫是一位老人买来给孙子玩的,但孙子在逗猫的过程中被咬了,老人便打算将猫送人或者丢弃。叶女士听说后,收养了这只小猫。其同事劳女士所居住的小区里有两只流浪猫,生下了几只小猫。流浪猫们在小区里捕捉老鼠,住在一楼的劳女士和家人经常因半夜在阳台发现老鼠残骸等受到惊吓。由于担心这些流浪猫带来卫生隐患,小区业主经过商量后,决定给猫咪们寻找领养人。于是,其中一只小猫被叶女士领养回家。19日下午,记者在西乡塘区衡阳路一小区看到,单车棚不远处有一只流浪猫妈妈和它的三只成年猫孩子。附近有居民放置了喂食流浪猫的纸皮碗,还有一个已经开封的吐司面包。看到记者靠近,有的流浪猫警觉地躲进半米高的杂草丛里。而杂草丛里大约20平方米的空地就是它们的安家之处。
也有居民担心,这些流浪猫会带来蚊虫或者跳蚤,而且由于猫没有定期打疫苗,也有可能携带病菌。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成立一个有专业知识的爱心机构,收养和管理这些流浪动物。
多方面存管理盲区虐待弃养动物行为屡见不鲜
随着城市里流浪宠物尤其是流浪狗数量的增长,已经对人们的生活、安全带来了威胁,不少城市为此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然而,年年治理,流浪动物数量仍不见少。
记者了解到,虽然流浪动物数量大、隐患多,但没能引起足够重视和有效控制,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每年依然有不少人因冲动养狗而后弃狗。
首先,随意繁殖宠物、交易猖獗,宠物市场管理的混乱,给流浪动物的滋生埋下隐患。而宠物数量的增加,遗弃动物的行为呈明显增加趋势,社会上虐待残害动物的事件也屡有报道。饲养者的不负责任、社会缺乏动物福利的共识、善待弱小生命的教育缺失、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足等因素也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而针对虐待宠物猫狗,由于我国没有《反虐待动物法》,多地警方只能以“寻衅滋事案”受理。
另外,目前我国只有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有政府设立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有的是由民间的动物爱好者和爱心人士出资建立,大部分地区根本没有收容机构。而现有的机构之间缺乏有效协作,大都面临着场地有限、资金匮乏的尴尬处境。
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规范饲养宠物行为
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代俊峰建议,可以在宠物身上植入芯片,芯片记录主人的信息,一旦宠物被遗弃,扫描芯片即可知道主人是谁;同时连接《公民征信系统》,将遗弃家养动物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遗弃了宠物就会变成失信人员。此建议一出,很多人全力支持。如果这样的提案可以落实,流浪猫、流浪狗都会大幅减少,也让更多养宠物的人知道了,不负责是要付出代价的。但也有人反对,认为太夸张了,也有人觉得这有可能会加剧虐杀宠物的行为出现。
■律师说法
流浪猫狗伤人肇事原主人或管理人要担责
那么,如果流浪猫狗伤人,受害人该如何索赔?广西半宙律师事务所律师廖莉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流浪猫、流浪狗惹了祸,由原来宠物的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仕通认为,从社会公德的角度来说,建议在领养宠物之前要慎重,不要随意遗弃宠物。否则被遗弃的宠物在肇事后,原主人还是要承担责任,风险还是挺大的。
记者咨询多名律师了解到,虽然现有法律规定遗弃的动物伤人了由谁来承担责任,但并没有规定原主人遗弃宠物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如果流浪猫狗伤人后找不到原主人,受害人索赔会遇到很大的难题。
编辑|陈钰榕
审核|农春雨
(作者:韦薇宋延康陈钰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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