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火化补助办理手续,现根据上级惠民便民殡葬精神,决定自2024年11月20日零时起,家属在我馆办理结算费用时直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全体永泰户籍居民。
二、减免项目与金额
(一)一般公民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包含:1、遗体火化费(按平板炉火化费免除,选择拣灰炉的超出部分由家属自付);2、遗体接运费(普通车遗体接运,单程超20公里部分费用由家属自付);3、遗体存放(县殡仪馆冷藏72小时内,超出部分由家属自付;未选择此项,不享受该项减免);4、骨灰寄存费一年(县殡仪馆骨灰暂时寄存,未选择此项,不享受该项减免)。
(二)城乡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特困对象(五保)、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除可享受以上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外,还可以免除480元卫生纸棺一个(选择其它卫生纸棺的超出部分金额由家属自付),180元骨灰盒一个(选择其它骨灰盒的超出部分金额由家属自付)。
三、办理程序
(一)家属提交材料
符合免费条件的对象,由死者的家属或丧事承办人向县殡仪馆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家属本人或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家属书面委托书,无名尸除外);
(2)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逝者的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4)逝者为城乡困难群众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特困对象(五保)、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无名遗体由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5)规范填写的《永泰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表》一式3份。
(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对符合规定的,在结算丧事费时,由我馆(永泰孟境缘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直接免除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特此通知。
永泰县殡仪馆
2024年11月13日
附表:
永泰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表
丧事承办人填写
申请人或承办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与死者关系
死者姓名
原住址
户籍所在地
县殡仪馆填写
免除项目及标准
实际减免金额
备注
遗体火化费:
按平板炉火化费免除,选择拣灰炉的超出部分由家属自付
遗体接运费:
普通车遗体接运,单程超20公里部分费用由家属自付
遗体冷藏费:
县殡仪馆冷藏72小时内,超出部分由家属自付;未选择此项,不享受该项减免
骨灰寄存费:
县殡仪馆骨灰暂时寄存一年,未选择此项,不享受该项减免
普通骨灰盒:180元
仅限城乡困难群众,是否城乡困难群众:,选择其它骨灰盒的超出部分金额由家属自付
卫生纸棺:480元
仅限城乡困难群众,是否城乡困难群众:,选择其它卫生纸棺的超出部分金额由家属自付
合计免除金额:仟佰拾元(¥元)
家属申明并确认签字
县殡仪馆意见
县殡葬管理所意见
申请人签名(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家属需提供以下材料:1、家属本人或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家属书面委托书,无名尸除外);
2、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逝者的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4、逝者为城乡困难群众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特困对象(五保)、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无名遗体由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