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史东旭记者王松岩)近日,哈尔滨市市民将父亲遗体寄存安息堂,出殡时,发现父亲的遗体丢失。安息堂怀疑其父亲的遗体被别人错领了。经过调查,该管理混乱的安息堂是时任该镇副镇长的游臣承包的。
“黑”安息堂丢失遗体
据哈市市民张景威介绍,除夕中午,他的父亲因为疾病去世。司仪建议把他父亲的遗体寄存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安息堂寄存。24日(大年初二),当张景威和亲友再次来到幸福镇安息堂取遗体时,却发现寄存父亲的遗体的6号柜是空的,父亲的遗体不见了。随后,司仪刘静把安息堂内所有的柜子都打开了,并没有找到张景威父亲的遗体,只好看到旁边5号柜里面有一个老人的遗体。刘静马上查找了遗体寄存登记簿,看见5号柜在23日出殡了,5号柜紧挨着6号柜。而五号柜里的尸体本应是23日出殡,但却躺在柜子里。是不是把遗体取错了?
张景威说,5号柜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死者单位的领导来了,确认了一下,说确实好像拿错了。而且拿错的遗体已经被火化了,无法确认火化的遗体是不是张景威的父亲。
幸福镇安息堂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看大门,有人取遗体时只要把单子给他们,并告诉家属是哪个柜子,家属自己去取遗体。当天“5号柜”出殡时,是他儿子去抬出遗体。没想到自己的爹还能弄错了。
张景威说,他也想拿回父亲的骨灰,但要张景威把父亲的死亡证明和遗体存放证还给安息堂,然后把“5号柜”火化的骨灰还给张景威。现在张景威担心如果把手续给安息堂,父亲以后的销户口等会无法进行。而且他也不敢确定骨灰是不是自己父亲的,安息堂至今没有给一个合理的答复。
同时,按照规定,这样的骨灰寄存处是公益性,要由政府经营管理。而且安息堂只能寄存骨灰盒,不能寄存遗体。经过初步调查,幸福镇“幸福镇安息堂”承包给了了个人,而且寄存遗体,属于违规行为。下一步,他们根据调查结果,对安息堂相应处罚,给逝者家属一个满意答复。
承包人竟是时任副镇长
据了解,目前丢失遗体的事情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当天怀疑被拿错的遗体可能还寄存在安息堂内。
据哈尔滨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同志介绍,由于没有找到负责人,他们要先开出书面处理决定书,因为该安息堂没有审批手续,首先要求其停止业务;待陆续妥善处理好现存的骨灰后,再进行取缔。并让幸福镇安息堂内的工作人员将书面决定转达给负责人。同时,由市区镇同时督促安息堂负责人,尽快给逝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幸福镇安息堂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安息堂分为寄存遗体和寄存骨灰业务,寄存遗体每天收管理费80元钱;寄存骨灰分为不同等级,每年的管理费分别为60元、100元不等。
记者从一份《责任书》上看到,甲方为幸福镇人民政府、乙方为游臣。责任书上写明,幸福镇安息堂承包期自2007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0日,承包期为20年;每年乙方向甲方交管理费500元,自签定责任书起,一次交清。
记者从哈市香坊区幸福镇副镇长处得到确认,乙方游臣时任幸福镇副镇长,现在已经调到别的地方工作。
时任副镇长:安息堂6.2万元卖给了朋友
时任副镇长游臣说,原来幸福镇安息堂一直由他的岳母管理。2007年镇里决定出让后,其岳母承包了该安息堂。原本应该由其岳父在“承包合同”上签字。但镇里考虑其岳父年事已高,无法承担相应责任,他就在“承包合同”上签了字。
但现在,那些遗骨已经被另外那家人寄存起来了,安息堂的负责人正在协调他们将遗骨转交给安息堂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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