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完善和规范各类公共标识标牌,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展示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完善和规范公共场所禁烟标识、禁宠物入内标识
卫健委部门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公共场所禁烟标识、禁宠物入内标识。对缺失、使用汉字书写及罗马字母拼写错误、方向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标识进行补设、拆除、更换。(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二)完善和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指示标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标识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指示标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标识牌。对缺失、使用汉字书写及罗马字母拼写错误、方向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标识进行补设、拆除、更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完善和规范城市路标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道路路标。对缺失、使用非标准地名、地名汉字书写及罗马字母拼写错误、方向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路标进行补设、拆除、更换;对有遮挡、设置位置不明显的路标要清除杂物或迁改;对设置数量偏少,难以满足群众出行要求的要增设;对擅自设置的路标进行拆除。(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完善和规范城市公共厕所标牌、商铺门前摆摊经营线划定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公共厕所标牌、商铺门前摆摊经营线划定。公共厕所标牌设置清晰鲜明,对缺失、使用汉字书写及罗马字母拼写错误、方向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标识进行补设、拆除、更换;统筹管理公共资源,探索完善城市商铺门前摆摊经营线划定,规范商家、经营单位乱停乱放、乱占乱设行为。(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五)完善和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标牌
应急管理、人防部门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标牌。对缺失、使用汉字书写及罗马字母拼写错误、方向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标识进行补设、拆除、更换。(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人防办)
(六)完善和规范城市文化场馆指示牌
文广新旅部门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文化场馆指示牌。对缺失、使用汉字书写及罗马字母拼写错误、方向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标识进行补设、拆除、更换。(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
(七)完善和规范城市公路交通指示牌及公交车站指示标牌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公路交通指示牌及公交车站指示标牌。对存在缺失、使用非标准地名、地名汉字书写及罗马字母拼写错误、残破、污损、有碍观瞻的公路交通指示牌及公交车站指示标牌进行补设或更换。(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八)完善和规范城市优秀历史建筑物铭牌
住建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完善和规范城市优秀历史建筑物铭牌。重点检查铭牌有无缺损、锈蚀,内容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汉字书写是否正确、外文描述或罗马字母拼写是否正确、文字描述有无逻辑错误等。(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4月-5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10月)
各责任单位要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按照规范要求全面铺开,完成城市各类公共标识标牌的补设和更换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完善和规范城市各类公共标识标牌工作,对于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责任单位务必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到完善和规范城市各类公共标识标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上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整体联动。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农任组长,县文明办主任黄和平、县城管局长汤建华任副组长,县卫健委、公安、住建、城管、文广新旅、应急管理、人防、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分宜县完善和规范城市各类公共标识标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管局,城管局长汤建华兼任主任,城管局副主任科员黄春根任副主任。
2.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确定完善和规范城市各类公共标识标牌工作联络员,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互通信息,综合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3.强化保障措施。县财政部门要为本次完善和规范标识标牌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四)健全机制,注重长效
1.建立县各责任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县各责任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此次完善和规范城市各类公共标识标牌工作责任人,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2.建立通报问责制。对推进速度慢、准确性低、沟通不及时的县各责任单位及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作风办进行问责追责。
3.建立检查督导机制。县各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对完善和规范城市各类公共标识标牌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全县各类公共标识标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