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保障房小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1、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考核实行百分制,月考核,月兑现,每扣1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价款1%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用资金,直至扣完为止。连续两个月扣款达到50%及以上的物业企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2、考核工作由房地产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专班不定时现场抽查的办法每月对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月底按照考核结果由考核专班提出物业服务费付款计划,报分管、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考核内容
(一)基础管理
2、有完善的消防安全、财务管理、值班值守、卫生保洁、收支公示、外来车辆人员登记等制度;小区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宣传栏;
3、由专职保安、保洁队伍,工作人员着统一服装,仪容整洁端庄,言语文明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二)日常工作管理
(1)房屋管理
1、建立小区房屋台账和租住人员花名册;
2、对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和保养有记录;
3、每天组织对小区楼道、单元门、共有部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记录;
4、及时发现和阻止小区内私搭乱建及违规装修行为,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人员管理
2、做好租住户入住日期、搬走日期的登记和的配租入住凭证的收集;
3、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平台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实行小区智能化管理;
4、发现转借转租行为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入口24小时有人执勤,做好外来人员来访事由和去向登记;
(3)安全管理
1、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保安人员要熟悉小区环境,文明执勤,且具备必要的应急能力;每日当班人员应做好值班巡查登记;
2、工作人员每日对小区消防通道、电梯井、集控配电室、充电棚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每月对小区内消防水带、消防栓、灭火器进行一次性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定期开展用火用电安全排查及宣传工作;
5、制定有小区重大灾情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重大事故快处机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6、小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做好车辆进出登记;
(4)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做好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
2、共用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明确管理责任人,载人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运行正常;
3、定期对小区公共楼道、排污排水管道、配电室、电梯轿厢等共用设施设进行巡检,小故障要及时处理,属中、大型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组织维修;
4、小区道路平整,井盖无缺失,主要道路及车辆停放标识齐全、规范;
5、定期对小区公共照明、安全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完好率不低于95%;
6、对违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有明显警示标志和处理措施;
(5)小区环境管理
1、小区垃圾定点存放,垃圾日产日清,时常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周边无散落垃圾,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2、小区共用场地、绿地、停车场每日清扫一次,目视范围内无纸屑、烟头、杂物、污水污渍;
3、楼梯间、楼梯道扶手、门禁设施每日清理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小区共用照明灯定期进行清理,无明显污渍和灰尘。(发现一次有灰尘扣1分)
4、雨雪天气,要及时清除积雪积水,确保行人出行安全。
5、有专业绿化管理人员,定期对小区绿化带、花木进行修剪整理,保持观赏效果,整齐悦目,无杂草;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等现象;
6、小区内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等行为;
三、其他事项管理
1、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管理,及时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2、积极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活动;
3、积极参加主管单位和社区组织的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健全与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