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物: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单元间号2501,建筑面积:64.05平方米的房产,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单元间号2502,建筑面积:83.49平方米的房产(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室内动产)
该标的物规划用途:商业;所在层25层,最高层29层;
约建成于2009年。
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情况:
1.该标的物已标明和可能存在的瑕疵,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1243500元,起拍价:84558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账号:033421010200011000020366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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