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知识库|《临小川说政策》第七期——临川区城管局政策问答
大家好,我是临小川,欢迎来到《临小川说政策》栏目,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第七期——临川区城管局政策问答,以下这些你都知道吗?
答:
2.请问临川区上顿渡城区临街店铺室内装修报备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准备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3.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
3.上顿渡城区临街店铺装修未经报备先施工、未设置围挡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临街工地施工属于店面装饰装修未经报备先施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临街工地未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如果未设置围挡,根据《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第十项:临街工地不设围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罚款100元至500元,但对个人的罚款不超过200元。
4.上顿渡城区临街店铺装修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会受到什么处罚?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好了,今天的知识讲到这里,你都了解了吗,我是临小川,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