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要求,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十二年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以下简称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市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市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2)驻杭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市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市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二、招生范围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学区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学校也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三)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以报名开始前的户籍地址为准),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其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在选定的区、县(市)范围内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在该区、县(市)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四)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选报民办学校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
四、录取办法
(一)免试入学
1.公办学校录取。符合本校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根据其户籍、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
2.民办学校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应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派位结果公平公正。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均应纳入补招。除已被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需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每次录取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学校,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应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其中,公办小学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按以下方式进行: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录取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三)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校内直升
已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应在小学招生报名时向家长公布。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现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校内直升应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初中部招生计划数大于校内直升录取人数的,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四)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应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或空挂学籍,不得变相替换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在起始年级之外,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五、工作要求
(二)加强资源配置,保障学生入学需求。各地要根据本区域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分析研判入学需求,不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三)加强计划管理,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各地要及时发布公办小学户籍生入学预警信息,逐步推行公办初中招生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督促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要多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入学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咨询途径、招生结果、投诉渠道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招生管理,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各地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区域范围、调整招生对象和条件。除体艺等专门学校,从2020年起,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办学氛围。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各方正确理解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当地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和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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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屏东中学对口哪些小学?
福州屏东中学对口鼓楼实小、钱塘小学。
福州市五城区2019年初中招生办法
一、升学办法
1.对口升学
五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市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榕教初〔2015〕20号),2020年起实行小学升初中招生改革,在部分试点学校实行多校划片。试点学校如下:福州一中-福州十八中片区;福州延安中学-福州杨桥中学片区;福州十九中-福州十一中片区;福州八中-福州十五中片区。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2.回原籍升学
(1)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2)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金山七期中学(暂名)、金山八期中学(暂名)、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等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3.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升学办法第2点规定安排升学。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父母双方持有五城区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可申请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4.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五城区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市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如下:
鼓楼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
台江区:福州华侨中学;
仓山区: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学;
晋安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马尾区: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3)因住宅被征收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4)在我市投资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区初中升学的应予以妥善安排。
(5)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招生阶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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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
目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高中在读学生。本地学生和外地学生均可报读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
申请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考核由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组织,包括笔试与面试。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班级是如何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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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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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学生可以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报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者,需是初中在读学生。欢迎各位感兴趣的同学们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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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都开设了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优势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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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特色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美式高中课程的开设、采用走班制度与小班化管理、设置中国文学特色课程、教师从海外优选、100%大学升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