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
尊敬的各位现场嘉宾人员和线上的观众,大家上午好,我非常高兴接受邀请出席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届托育服务发展论坛。我的主题报告是《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把我们的工作向各位汇报一下,听一听大家对托育服务对政府作为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幼有所育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的方向性要求。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等,为托育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的部署,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一年多来,国家卫健委研究出台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会同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组织编写《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文件,为托育服务发展保驾护航。
在上海成功召开托育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了上海市和全国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接下来,我们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北京师范大学一起合作,共同研究建立婴幼儿教育服务综合研究基地。国家卫健委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研究指导基地,我们在中国福利会托儿所(宋庆龄主席亲自建立的托儿所)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研究基地。我们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一起合作,动员全国的妇幼保健专家制定了婴幼儿养育照护专家共识,婴幼儿照护服务关键信息100条,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也动员所有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的妇幼保健专家建立研究示范基地,为托育服务事业、托育服务机构提供一些指导和帮助。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履职尽责,积极行动,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专项行动,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将育幼人才纳入教育支持培养培训体系,出台社区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措施,开发托育类金融保险产品,打出了政策组合拳。
我们各个部门在努力为托育服务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实施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运服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通过中央投资引导,对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贴,由地方政府根据企业的协议安排项目,特别注重带动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包。在土地规范规划、税费补贴、金融支持、人才支持、监管等政策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的政策,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承诺,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定价。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形成价格可承受的托育服务,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引导形成合理的服务价格。
2020年已经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覆盖27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带动了290多个城市参与试点,直接拉动新增托位预计有10万个左右。目前,29个省区市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云南、上海等地也建立了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领导小组,或者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浙江、福建等地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民生工程,浙江省就明确把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服务作为今年的民生实事的第一项,江西、湖北等地开展了婴幼儿照顾服务示范活动,北京、广西等地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与管理登记备案等实施细则。
我们国家的托育机构备案系统自1月8号上线以来,截止10月26日,备案的企业已经有5167家,这些企业都是明确有提供托育服务的项目和内容,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也是明显增长。
看到了成绩,看到了进展,但是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我国有将近5000万的3岁以下婴幼儿,但能够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很少,入托率仅为4.1%。刚才张部长也说了,这个4.1%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也有存在着很多风险隐患。2016年,我们在全国10个城市做了需求调查,35.8%的家庭有托育服务的需求。去年,我们做了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现状调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这两年社会兴办的培育机构增长了一些,从2016年的4.1%增长到5.5%,与经合组织相比,我们落后了将近30个点。
刚刚闭幕的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以推进高质量托育服务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使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目前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交汇期,也将迎来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持续释放,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体系,积极完善婴幼儿照顾服务事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一个好时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释放了非常多的利好政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民生建设会有大的发展、大的起色,大的改善。十四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围绕一个中心,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紧扣一条主线,要建立完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体系,特别是要把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好,为托育行业培育一个良好的市场、公平的市场、竞争的市场、健康的市场做好保障;要坚持4条原则,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土地管理、分类指导,要解决好有没有、好不好的关系,要提高家庭的育儿能力,也提高托育机构的能力。托育机构不仅要提供照护服务,还要依托社区为家庭提高育儿能力,给予一些支持、引导帮助。
我们也要振兴与婴幼儿有关的产业,包括食品、服装、玩教具各方面国家都有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5年规划就要通过了,五中全会也做了审议,对托育服务发展有专家安排,国家准备启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工程,也明确要求以县域为主要载体,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会议服务体系,丰富产品供给。
国家人口是个系统工程,加快的人口老龄化与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系,与我们长期的低生育率有关系。所以,我们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就必须要把生育养育的问题、托育服务的问题解决好,这是治本之策、基础工程。
国家卫健委和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托育机构建设标准,第一方面,我们正在设定国家地方政府的投入标准,确保资金投放更精准,更能满足托育事业发展的要求。要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普惠服务为主,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第二方面,要加强政策的支持,在托育服务规划布局、城乡发展、普惠服务、税费支持、财税支持、人才供给等方面要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增强家庭育儿能力,优化居家社区托育服务。要在社区建设更多适合0~3岁婴幼儿活动的场所,拓宽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向托育行业提供普惠金融保险产品,培育普惠托育新业态。
第三,要加强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我们正在抓紧制定各方面的政策,《托育机构0-3岁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导(初稿)》、《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质量评估标准》、《岗位培训手册》,包括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儿童基金会等机构都参与到研究制定工作中。凝聚各方面的智慧,把标准规范制定好,形成中国特色民族品牌的政策体系,更有力地支持和保障托育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各部门及政府要大力开展以下工作任务:
第一,各地方政府做好承担发展托育服务的主体责任,拟定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事业。
第二,国务院指导意见规定了12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也规定了5个社会组织,包括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团组织要履职尽责,积极努力同心,共同为托育服务发展创造条件。
第三,增强家庭育儿能力,各地政府要落实生育保险,帮助职业女性平衡事业与工作关系,要适当延长产假,制定出台夫妻同休的产假等一系列福利政策。
第四,通过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托育服务示范城市,形成一个生育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第六,要加强综合监管,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从业人员素质、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完善依法从严、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托育机构要实行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清单主体责任。要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监管责任,实行监管清单式管理,明确监管事项措施、依据流程,要健全行业自律的规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决守住托育服务安全健康的底线,让广大家庭放心,让婴幼儿有一个舒适的成长环境。
最后,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要求,要努力打造中国的托育品牌、民族的托育品牌,要加快实现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托育行业的专家学者、管理者、从业人员一起共同努力,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