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能否也能享受护理假?”“岳父母住院,可否申请护理假?”“老家远在两三千公里外,护理假可否延长?”……
近日,《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发布。报告显示,江苏13市已全部进入中度老年化社会,其中南通、泰州、盐城、扬州四市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消息发布后,引起公众有关“护理假”的讨论。
根据2022年12月1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此后,江苏多地也出台了相应的执行政策。
最近,扬州、南通等地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拟取消或放宽对“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制定更为宽松的政策。面对当前的中度老年化社会,有网友提出,省内其他地方能否借鉴扬州、南通等地做法,推动实施更符合现实需求的护理假政策?
《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扬州等地拟取消“独生子女”限制
今年10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刚颁布不久的《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由扬州市民政部门牵头保障和具体执行工作。
养、在此之前,江苏省内执行的政策明确要求,只有“独生子女”才可享受护理假。人民网调研时发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阻力和困扰。
同年8月,南通市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如遗失或未办“独生子女证”,可由所在单位、常住地(户籍地)社区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罗天也曾建议,将子女陪护假享受对象范围由独生子女群体扩大到非独生子女群体,使享受陪护假成为普惠福利。“将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陪护假从独生子女扩大到非独生子女,是社会进步和制度公平的重要标志,能充分体现陪护假制度设立的初衷,体现国家对老年人的深切关怀。”
周先生考勤软件上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剩余天数。受访对象提供
各省执行护理假政策标准不一
截至2023年末,江苏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0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4.5%,高于全国3.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73万人,占比18.4%,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
目前,各地正在执行的护理假政策标准不一,主要体现在适用对象、休假天数、工资支付标准等多方面。其中,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到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在安徽、陕西等地,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20天带薪护理假,而非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10天带薪护理假。
网友建言获江苏省卫健委回应
岳父母住院,可以申请独生子女护理假吗?老家远在两三千公里之外,一来一回路途耽搁两三天,护理假是否可以延长……伴随着各地护理假的推行,不少网友也提出了一些现实问题。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截图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江苏省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只有5天,能不能借鉴其他省份多给几天假,让我们好陪在父母身边多照顾几天。”
“扬州的这个条例,开了护理假能够‘弹性’调整的好头。”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张春龙认为,所有子女享受带薪护理假是可行的,护理假取消“独生子女”限制,实际上是为各市政策调整提供了参考。
民政部养老服务专家库成员,江苏老龄文明智库专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服务分会常务理事李静建议:“政府部门应根据群众反映的最现实、最急迫问题,继续调整完善,如进一步放开子女身份限制,对异地居住的子女适当延长护理假等。”
(原标题为《江苏地方探索“非独生子女可享护理假”,弹性调整如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