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不起你,你走吧!”这不是《小爸爸》里的煽情台词,而是一个家庭的现实窘境。
把孩子送掉,“真的是气昏头了”
“去年7月,我老婆生了一个女宝宝,没想到过了3个月又怀孕了。”郭鸣说,“因我和老婆都有独生子女证,我想再生个孩子问题也不大,最多就是辛苦点、经济上拮据点,总能撑过去。”于是,今年9月,他们的第二个宝宝(儿子)顺利出生。
一双儿女,本是喜事,一下子变成了麻烦事。郭鸣说,缺少经济收入的家庭本来就容易发生矛盾,加上三代人住在一起,矛盾争吵不断升级。“感觉没办法生活下去了,就想把孩子送掉算了,真的是气昏头了。”
送走又要回来,孩子是儿戏吗?
送走孩子后的一周,家里并没有像郭鸣预期的那样恢复平静,来自周围的谴责和内心的愧疚让郭鸣一家夜不能寐。“我妈妈跟我说,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我和老婆也很内疚。”郭鸣告诉记者,其实送孩子走的那个晚上,他们就后悔了,“但是领养者已经登门……”
一家人决定,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孩子要回来。“毕竟是亲生骨肉,我有责任的。”郭鸣说,由于对领养人的身份、住址等信息一无所知,没法亲自去外地探访儿子,郭鸣只好不停地通过手机联系领养者。15日晚,领养者终于同意“归还”宝宝。
16日一早,郭鸣和母亲一起到达江苏常州,从领养者周女士手中接回了孩子。“重新抱着孩子的感觉,我一辈子都会留在心中。”郭鸣说,他退还了当时领养者留给他的2万元抚养费,并追送了5000元钱,感谢他们这十多天来对宝宝的照顾。
持续了半个月的闹剧总算画上了句号,可网民们的情绪却难以平复。“孩子是儿戏吗?”网民“烟雨小亭”说,“但凡有点责任心和家庭观念,就不会有这种事情!”网民“小金1952”说,“虽然这对夫妻将自己孩子送人,有些令人发指,但之后悔改,我还是很同情他们的。我们要反思,为什么会这样?”
还有一些网民指出,除了当事人的无知和冲动,为什么会有网络平台提供给他们私自送养和认领孩子的环境?这种行为是否已经进入了政府监管和严控的范围?“如果没有曝光,当事人没有要回孩子,是不是私下‘交易’就成功了?”网民“返回伊甸园”说,“想到还有很多孩子可能因为这样就被随意抛弃、转卖,甚至下落不明,我就觉得心寒。”
法律专家指出,网络可以作为民间送养行为的交流平台,但送养人和领养人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备案,其民间送养行为才合法有效。严把关口,不仅是对送养行为双方的负责,更是为了杜绝借送养之名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间抚养如何走出“买卖”陷阱?
“网络送婴”事件尚未平息,“网络卖婴”的新闻又接踵而至。18日,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公布消息称,同样是一对上海小夫妻,同样宣称自己是被逼无奈才网上“送婴”,其实却是将自己的孩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从当事人的信用卡账单明细来看,他们得到拐卖费用后,立刻购买了智能手机、高端球鞋等物品,没多久就将数万元挥霍一空。
网民提出疑问,到底该如何区别“民间送养”与“拐卖儿童”呢?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说,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来综合判断。
“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林东品说,因此,郭鸣一家的“网上送婴”行为仍涉嫌违法,“在这个案件中,要鉴别当事人收受2万元的性质,如属于‘营养费’或‘感谢费’,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郭鸣向记者坦言,全家人对于“网络送婴”的荒唐行为悔恨不已,也知道要为此付出必要的代价。只是,他们更担忧孩子以后的生存境遇。“他(孩子)现在出生证明、户口、防疫证明什么都办不了,我们两个人的工作也还没着落……”据悉,上海市民政局正在试点困难儿童救助办法,不少网民建议郭鸣夫妇可去咨询或寻求帮助。
此外,复旦大学任远等社会学家认为,无论是“网络送婴”还是“网络卖婴”事件,都应当引起年轻人的反思。贫穷不是道德沦丧和价值扭曲的借口,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只有用勇气和勤劳,才能让自己和子女的生活变得更好,任何背离人性的行为,只会带来道德上的谴责甚至法律上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