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羚蔚通讯员周雨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民王青遇到了一个难题:80多岁的母亲王梅由于身患老年痴呆不能出门,属于典型的“失能老人”,为照顾老人及给老人看病,家里开销很大,而老人忘记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导致钱难取出。这种情况是众多失能老人亲属急于解决的问题。对此,专业人士提出了解决办法。
现状:失能老人取钱难
王梅2012年后逐渐丧失自理能力和记忆,甚至忘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卡里的存款取不出来。咨询银行后,王梅的儿子王青打算申请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更改重置密码业务,但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
早在2016年10月9日,全国老龄办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在老年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的同时,仍然有18.3%的老年人为失能、半失能状态,总数达4063万人。
7月10日,乌鲁木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该部门曾在2014年公布了《乌鲁木齐市失能失智老人生活护理状况调研报告》,截至当年年底,乌鲁木齐市60岁以上常住户籍老年人口达到38.48万,占常住户籍人口总数的14.87%。全市有乌市户籍的失能老人4134人,占60岁以上常住户籍老年人口的1.18%。
银行:保障储户资金安全并非故意为难
记者咨询多家银行发现,正常情况下,用户为自己的储蓄卡办理密码重置业务,根据规定确实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当地网点的柜台办理。
“老人痴呆失忆、无意识的失能和无法行动是两种概念,如果没有认定监护人,就为其亲属办理重置密码,很可能伤害到储户的利益。”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并非故意为难这些客户,“如果失能老人的子女分别拿银行卡要求取钱,银行给谁一旦产生纠纷,银行必定处于被动”。
律师:指定监护人或是解决方法
王昭表示,现实中因为老人痴呆失能,无法处理本人事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再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就能以储户的名义查询密码、提取存款。如果银行仍不配合的,则法定监护人可以代储户起诉银行。当然,法定监护人如果取得钱款,应当用于老人的事务,不得挪用。
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宣告
今年2月,通过多方咨询,王青和他的两位姊妹来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受理后,司法鉴定所对王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王梅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期痴呆的一种),无民事行为能力。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庭长张丽华表示,针对此类案件,法院有特别程序,当事人不用起诉,可以到法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
首先,申请人(患病老人、老伴或者子女)拿双方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法院立案窗口申请宣告,之后法院会让当事人到审判庭问明情况,法院委托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就会出具宣告。
“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的特别程序案件法院免收诉讼费,程序简单,耗时长短则要看鉴定流程。”张丽华说。
专家:建议借鉴“托管人”制度
随着信息社会和老龄化社会的同步到来,可以预计类似失能老人取钱的问题会经常出现。
陈彤建议,银行、信用机构或者支付软件的运营商应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加强信用卡、支付软件运行当中的制度设计,如设计“解码人”制度,在老年人办卡和开通支付工具时,即要求其预设在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出现特定状况时的解密申请人,当预设情形出现时,即可由事先被指定的人代行权利。(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