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弃儿童家庭寄养政策是我国探索发展社会福利社会化的一个关键举措。2014年9月颁布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相比于2003年出台的《家庭寄养暂行管理》来说,更加突出强调了儿童为本的理念、调整了管理和实施机构及其责任、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提高了家庭准入条件、规范了寄养关系的建立程序以及明确了寄养融合期最低期限。
通过在对山西省太原市儿童福利院的实地调查和查找文献中了解到,在该院中有近50%的孤弃儿童是处于家庭寄养的模式中,这种模式为福利院节省了开支的同时更好的为孤弃儿童提供了福利供给。本文主要对山西省太原市家庭寄养模式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孤弃儿童家庭寄养模式的福利供给现状、与集中供养模式相比有哪些方面的优劣势以及如何提高其福利供给水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
实践上,对孤弃儿童家庭寄养模式的研究有助于促进孤弃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以及更好的融入社会。另外,本文主要对太原市涉及家庭寄养的福利院进行调查,研究结论也可以用于这些福利机构,对于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发展方向的规划都具有积极意义。最后,家庭寄养模式下的孤弃儿童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都可得到较全面的发展,也为社会减少了不稳定因素,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一是孤弃儿童。本文所研究的对象孤弃儿童,并非指同时具有残疾和孤儿两种特征的儿童,而是指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失去父母的孤儿,被父母遗弃的婴幼儿和具有不同程度残疾的缺陷儿童。
二是家庭寄养。结合《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中家庭寄养的概念,在本文中,家庭寄养模式是一种由社会儿童福利机构以一定的手续使未满十八周岁且监护权在福利院的孤弃儿童获得成人正式照顾、进入那些愿意为他们提供家庭责任的家庭生活的模式。它的特点是被寄养儿童的户籍在福利机构,但日常生活都在寄养家庭中。政府会每月给予寄养家庭一定的生活费用,用作孤弃儿童生活、医疗和教育方面的补贴。家庭寄养模式与我国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比于福利院集中供养模式,更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长远发展。同时,家庭成为孤弃儿童照顾的主体,有利于减轻政府的压力,充分调动社会和民间力量。
(二)理论基础
一是个人的社会化理论。我国社会学学者郑杭生教授认为社会化是“作为个体的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并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人是由动物发展而来的,仅凭借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是不可能在社会中生存的,因此,个人必须通过一系列过程来适应周围环境,学习社会规范,接受社会文化等并最终由一个生物人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人的社会化过程是学习和参与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个性和社会属性都会得到发展。个人在学习社会生存中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和行为准则的同时,也有效地参与了社会活动,并在社会活动中积攒到经验,同时对其进行再生产和再创造产生自己的想法。总之,个人社会化都是通过适应社会生活,承担社会角色,来发展个人的社会属性的过程。只有具备了社会属性,人才能够在社会环境中独立生存,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二是社会福利社会化理论。在西方福利国家纷纷出台缩减福利开支,减轻财政压力的福利改革过程中,我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也不得不思考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改革问题。近年来,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可以说社会福利社会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社会福利社会化作为我国社会福利体制的重大改革,在1985年漳州会议提出来后己经走过了三十年的风雨历程。
社会福利社会化,一般是从三个层面上来讲的。第一,从理论的角度,指的是广义的社会福利社会化,包括医疗和教育等;第二,从实践层面上,指的是民政社会福利社会化;第三,从工作重点来看,是指孤弃儿童和老年人这些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社会化。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福利社会化,它都涉及由国家福利、单位福利转变为社会福利,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支持福利事业的发展。福利社会化主要包含了服务人员的社会化、筹资渠道的社会化和管理方式的社会化这三个方面。以社会化方式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上闲置的,分散的社会资源,同时也可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
三是心理依恋理论。英国精神病学家鲍尔比的心理依赖理论指出,儿童和他的照顾者之间会形成依附关系。对于儿童,这种依附是独立于物质需求的,是儿童对照顾者产生的一种满意情感,而这种情感对儿童的身心发展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孤弃儿童经过离开原始照顾者这一过程,会产生害怕、冷漠甚至是抑郁的情绪,进而产生去依附关系。依附关心可以帮助儿童在与外界接触时内也拥有安全感。鲍尔比认为,在儿童两岁之前,父母作为照顾者角色的责任在于提供给儿童一个基本的安全感,包括建立起坚固的情感关系,让儿童认同自己的角色并认识到自己与父母或其他照顾者之间的关系,使得儿童在离开照顾者的时候也可以拥有一定的安全感。
所以,对于缺少在家庭氛围中培养的安全依赖心理的儿童而言,为他们提供一种替代性的家庭式的照顾,使他们重新树立内心的安全感是非常必要的。
二、我国孤弃儿童家庭寄养模式下福利供给的现状
一是福利供给的主要组织结构。我国家庭寄养模式下的福利供给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寄养家庭三个部分,其中寄养家庭作为家庭寄养模式中的主要参与者,承担着福利供给的主要内容。
二是主要福利供给的内容分析。孤弃儿童最基本的需求就是要能够拥有良好的生存状况,所以无论是福利机构还是寄养家庭,最主要的责任便是照顾儿童日常的生活起居,让孤弃儿童有食物吃,有衣服穿,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同时在生活中锻炼孩子们讲文明、懂礼貌以及自己事情自己做的自理能力。针对目前基本养育费一般只能满足孤弃儿童的生活需求,而可用于医疗康复的很少的情况,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报告中将孤弃儿童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同时参保费用可结合当地的医疗救助制度来解决。这项措施有效的减轻了寄养家庭为儿童看病的压力,进一步提高了孤弃儿童的医疗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