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委托合同5篇
篇1
甲方(养殖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无害化处理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
二、处理方式和标准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处理方式,对甲方养殖场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焚烧、深埋等。
2.处理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规定,确保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环保与安全。
3.乙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案,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方便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理。
2.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及时提供需要处理的病死畜禽。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处理情况。
4.乙方应保证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止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5.双方应共同保护养殖场的生产安全,防止疫病扩散。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无害化处理费用。
2.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处理服务合同中明确。
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五、协议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限根据双方约定而定,到期后可续签。
3.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需终止,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4.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需要处理的病死畜禽,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处理工作,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无害化处理工作,导致疫病扩散或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养殖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
鉴于甲方为养殖业的经营方,在养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病死畜禽的处理问题,而病死畜禽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影响。为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妥善处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无害化处理委托合同:
一、合同目的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安全、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养殖场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处理效果和安全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填埋、焚烧、生物处理等无害化处理方式。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甲方义务
1.养殖过程中发现病死畜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进行暂存。
3.定期对养殖场的生物安全进行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五、乙方义务
1.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对甲方委托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2.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处理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养殖信息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