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农村现代化湖南
没有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全面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湖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加快培育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着力打造种业和农机“两个高地”,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步伐。
一、湖南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明显进展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湖南2021年注重对标对表稳守脱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以“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一)对标对表稳守脱贫底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湖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坚持把两者有效衔接工作摆在头等位置来抓,坚决守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不断探索农业大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取得了较好成效。
1.保持战略定力,自觉扛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治责任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重道远。湖南保持战略定力,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巩固好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严格对标对表。召开了省委农村工作会、全省有效衔接专题会,召开了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以及防范脱贫后风险、乡村振兴系统建设、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等专题推进会。在全国率先选派3.37万名干部组成1.28万支工作队进村到岗,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全覆盖。全年分级分类培训乡村振兴干部近20万人次,实现对县市区和乡镇新任党政正职、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乡村振兴系统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3)加大投入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投入湖南财政用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1亿元,省本级投入51.3亿元,市县投入24亿元,均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此外,湖南省及时安排1.12亿元资金应对疫情灾情影响,对疫情较重的张家界市和13个重点帮扶县每市县单独支持3000万元,还筹措1亿元资金用于张家界市、湘西州等地文旅产业纾困解难。全省共储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11.89万个,涉及投资648.1亿元;共摸排登记扶贫项目资产1332.25亿元,已确权1332.18亿元,占比99.99%,并出台有关文件,加强分类后续管护运营;财政衔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2.87%。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调整政策,2021年,湖南省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30%以上。出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政策举措,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64万亿元,同比增长13.9%。
(4)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落实机制,保障成果巩固稳步推进。一是建立摸底排查、部门筛查、风险防范、精准帮扶“四位一体”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基础上,建立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扎实开展两轮无遗漏、全覆盖的集中排查整改,把排查、比对、核实、认定等工作环节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健全省级领导联县、省内对口支援、部门驻村帮扶、干部联系帮扶、社会参与帮扶“五位一体”帮扶体系。三是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相结合的梯次推进机制。四是在探索出“首厕过关制”的基础上,开展分类型改厕以及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试点,积累了“宜统则统、宜联则联、宜分则分”经验。2021年7月23日,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在湖南衡阳召开。
2.保持底线思维,坚决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屏障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兜”住最困难群众,“保”住最基本生活,确保脱贫人口真脱贫、不返贫。湖南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及时延续、优化、调整帮扶政策,确保政策连续稳定,对抽查、普查和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坚决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好、拓展好,不断筑牢乡村振兴基础。
(1)坚持“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将各类可能导致返贫的突发情况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紧抓突发性汛情、阶段性疫情等关键节点,全年通过8批次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分析,产生疑似风险预警信息110.75万条,通过入户核实,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按程序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6440户1.86万人。全省共排查发现受疫情影响农户1.48万户4.59万人,其中张家界市1.25万户3.4万人。及时向张家界市单独调度衔接3000万元资金支持稳岗就业,筹措1亿元资金用于张家界市、湘西州等地文旅产业度过困境。通过线上线下累计帮助销售扶贫产品156.46亿元,及时解决了1480户因灾住房安全问题。明确从出现返贫风险到纳入监测,时长控制在1个月以内,杜绝体外循环、应纳未纳;所有脱贫户都有干部结对联系,所有监测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跟进强化“缺什么、补什么”的帮扶措施。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共有监测对象13.8万户32.7万人,均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8.9万户22.3万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2)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坚持“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对全省79.76万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失学辍学问题动态清零。合理确定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夯实分类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脱贫人口参保情况实行半月一调度,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员参保。继续实行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33种大病专项救治。将农村住房保障对象由4类扩大到6类,即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贫困户。加强规范建房和质量监管,及时解决1480户因灾住房安全问题,年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万户。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排查,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养护,解决了1.66万人供水不稳定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综合保障了180.55万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全年新增发放小额信贷36.35亿元,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4)加强易地搬迁后扶和管理。易地搬迁脱贫,后续帮扶最关键的是能实现稳定就业。湖南把就业帮扶作为帮助易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强化搬迁人口就业和产业帮扶,以大中型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开展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推广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项目;对搬迁户参与度高的特色农林产业项目、搬迁群众自主创办的实体经济项目以及吸纳搬迁户就业的经营主体奖补1.95亿元。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易地搬迁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已就业29.29万人,就业率达到99.47%。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累计建成环境卫生设施2390个、市政公用设施建设1029个、公共服务设施1456个,搬迁群众就学、就医、购物、出行等条件稳步提升。进一步健全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优化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制度,指导800人以上集中安置社区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户籍、民政、医保、养老、住房等服务事项。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实现不动产权证“应发尽发”。
(5)突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2021年,湖南制定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健全救助体系,扎实分类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新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5000张”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全省共兜底保障180.55万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口;农村平均低保标准达到5228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80.6元/月和74.8元/月。
3.保持政策稳定,协调部署推进“有效衔接”落到实处
按照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加强有效衔接制度设计,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举措,实现政策不留空白、工作不留空档,政策、工作、机构队伍平稳过渡,推动“有效衔接”落到实处。
(2)加强工作衔接。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方法,全省认定13个重点帮扶县、2307个重点帮扶村和1个示范创建市、14个示范创建县、2371个示范创建村,在罗霄山片区打造湘赣边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在武陵山片区打造环十八洞村大湘西巩固脱贫成果示范区,相继开通韶山至井冈山红色旅游专列、张吉怀高铁。在全国率先集中选派3.37万名干部组成1.28万支工作队进村到岗,做到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同时,安排省文资委、国资委、工商联及10个经济较发达市县区对口支援重点帮扶县。13个帮扶方累计向被帮扶地区投入直接援助、项目支持和社会帮扶资金3.9亿元,支持项目建设150多个,引进企业45个、实际投资额5.2亿元。
(3)加强机构队伍衔接。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安排,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重组和挂牌运行,2021年4月30日挂牌成立省乡村振兴局,5月25日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到位。继续畅通乡村振兴部门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快速上报渠道,并将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与乡村振兴考核有机结合,建立了党委农办牵头、乡村振兴部门具体实施的机制。在机构重组和职能调整过程中,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现平稳转型。
(二)深耕“三块田”,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以抓优势区早稻为重点稳面积,以落实关键技术为重点提单产,着力打造种业创新和智慧农机“两个高地”,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1.深耕稳产保供“责任田”
湖南是农业大省,肩负“粮猪安天下”的重任。近年来,围绕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促进粮食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千方百计稳住农业生产“基本盘”。
2.深耕综合改革“试验田”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强调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从实施“三高四新”战略高度出发,深化湖南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着力聚焦产业发展这个关键点、改革创新这个发力点、乡村振兴这个落脚点,以改革赋能发展,以示范带动全局,补齐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农业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前,湖南省上市农业企业达22家,居中部省份首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已接近1000家。2021年来,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增长势头良好。
3.深耕精细农业“高产田”
突出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和地域文化特色,抓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建设,实现农产品与市场精准对接。同时,在确保重要农产品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坚持绿色兴农不动摇,不断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提升农业科技支撑力度,提高农业资源精细管理与利用水平,加快提高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重要支撑。
(三)以美丽宜居为着力点,乡村建设行动稳步推进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抓好分类处置,做好村庄分类,明确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审慎、规范、有序地推进乡村建设各项行动。
1.强化先规划后建设
2.强化人居环境改善
3.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强化公共服务县域统筹
(四)抓党建兴文化立新风,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湖南各地围绕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共性问题、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坚持塑形铸魂结合,统筹实施基层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完善、乡村法治提升、乡村德治善化、乡村文化传承、集体经济增效“六大工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强化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1.加强党建引领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
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有效治理,关键在党。湖南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于乡村治理各环节、全过程,在乡村治理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乡村人才培育、乡风塑造、生态维护等,基层党建的优势不断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效能。2021年完成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平均年龄为42.6岁、较上届下降6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近50%、较上届提高18.1%,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680个。
2.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弘扬时代新风
坚持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载体,办好农民丰收节,指导县乡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开展“湘‘约’我的村—寻找最美村规”活动,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启动“三湘新风拂面来”主题宣传,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逐步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问题,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3.创新特色治理模式激发农民内生动力
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创新组织形式与治理模式,还要倾听村民诉求,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紧紧依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机制实现乡村善治。近年来湖南不断加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6个县市区的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10个镇和99个村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推动依法自治、依法协助政府工作、减负工作“三个清单”落实,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促进繁杂事务具体化、抽象事务数量化、分散事务标准化,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五)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乡村组织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纵览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湖南把握省情农情,把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富裕富足美好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优先”要求,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举措落地见效。
1.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2.强化组织动员,广泛凝聚乡村振兴力量
3.强化纪律监督,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一如既往地加强纪律监督,保障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2021年,湖南全面梳理贯彻“四个不摘”政策、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易地搬迁后扶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省部署开展有效衔接问题“一县一清单”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在全省纪委监委系统组织开展“纪委为您来解难”带件走基层活动,挂牌督办100件乡村振兴等领域问题线索。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乡村振兴帮扶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深入清理扶贫项目“两拖欠”问题,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持续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责减负,推动“三个清单”落实落地。
4.强化关心关爱,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为切实保障帮扶力度不减、成效不断,就要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服务建设,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动能。2021年,湖南认定153名脱贫攻坚殉职人员并进行一次性补偿,建立对其家属慰问长效机制。在4月份,隆重表彰了脱贫攻坚800个先进集体、1296名先进个人,各级主流媒体跟进报道、深度宣传,社会反响良好。2021年,51个脱贫县党政正职提拔25人,重用29人,全省共提拔、晋升、重用、交流市县扶贫办主任(乡村振兴局长)67人。同时,落实乡村振兴一线干部津贴补贴、健康体检、休假等政策,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二、湖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态势分析
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农村正处于由数量增长向高质量发展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脱贫攻坚成果将不断巩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持续上升,为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农业由粗放低效逐渐向高质高效新阶段迈进
全省深入实施品牌强农、特色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人才强农、开放强农的“六大强农”行动,加快培育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着力打造种业和农机“两个高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农业生产总体呈现明显稳中有升态势
根据统计公报,2021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662.4亿元,增长10.4%。其中,农业产值3532.9亿元,林业产值455.8亿元,牧业产值2542.5亿元,渔业产值570.8亿元。全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17年的9708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33万亿元,增长37.5%。按全产业链产值测算,目前湖南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已有2个产业跨越三千亿元、1个产业跨越二千亿元台阶;油菜、油茶2个产业合计达到一千亿元;茶叶、水果、水产3个产业预计2024年可分别达到一千亿元;中药材、南竹2个产业预计到2025年可分别达到或接近一千亿元。
(1)粮食“基本盘”持续稳固。“十三五”期间,湖南粮食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产量稳定在300亿公斤左右,以最强执行力稳固粮食“基本盘”、坚决扛起粮食生产大省的责任担当。一是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2021年,湖南省粮食种植面积4758.4千公顷,比上年增加3.6千公顷,增长0.1%,比2016年下降3.77%。总产量3074.40万吨,比2016年增加2.38%。亩产861.47斤,比2016年上涨6.39%。从稻谷来看,“十三五”期间全省稻谷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2位。2021年,稻谷产量2683.10万吨,稻谷播种面积3971.10千公顷,比2016年分别下降1.53%、7.17%(见表1)。二是种植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湖南省专用型早稻450万亩,高档优质稻1302万亩,较2016年分别增加230万亩、602万亩。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等资源发展旱杂粮生产,积极引导各地发展高蛋白大豆、鲜食甜糯玉米等8种特色旱杂粮作物,2020年旱杂粮面积达到1141.4万亩。
图12016~2021年湖南省稻谷种植面积和产量变化情况
表1“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特色经济作物面积和产量变化情况
2020年
较2015年变化幅度
中草药材
播种面积
142.81万亩
增长35.7%
产量
64.39万吨
增长29.9%
茶园
采摘面积
204.06万亩
增长35.8%
25.01万吨
增长43.9%
水果
1150.75万吨
增长30.4%
园林水果
743.36万吨
增长40.4%
瓜果类
407.39万吨
增长15.2%
表2“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牛羊家禽养殖变化情况
存栏
438.10万头
增长11.2%
出栏
174.60万头
增长22.5%
761.20万头
增长16.1%
983.30万头
增长17.1%
家禽
存笼
37688.50万羽
增长17.2%
出笼
54403.60万羽
增长31.0%
禽蛋
118.80万吨
增长16.9%
(3)畜牧水产持续推进。一是生猪生产恢复势头良好。2021年,全省生猪出栏6121.8万头,比2016年上升0.09%。年末生猪存栏4202.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368.1万头,分别比2016年上升5.89%、下降7.05%。二是牛羊家禽养殖加快发展。湖南省积极推动牛羊等节粮型草食牧业和生态畜禽养殖业发展,提高牛羊禽肉在肉类中的比重,牛羊家禽保持较快增长(见表2)。三是水产经济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湖南省水产业结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际,实现了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绿色发展。2020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258.92万吨,与2015年基本持平,其中,淡水捕捞产量为2.45万吨,比2015年下降86.9%,淡水养殖产量为256.46万吨,比2015年增长5.7%。
2.农村改革推进发展变革呈现明显加快态势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动农业品类综合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增强。
表32016~2020年湖南农村生产条件变化情况
年份
农业机械总动力
(万千瓦)
有效灌溉面积
(千公顷)
农村用电量
(亿千万时)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增长(%)
8.06%
5.14%
6.31%
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呈现明显加速态势
全省持续推进农村三次产业加速融合发展,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1)园区与优势产业布局持续优化。湖南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园区为平台,以龙头企业为重点,着力打造粮食、畜禽、蔬菜、油茶、油菜、茶叶、水果、水产、中药材、竹木等十大优势特色千亿产业。规划布局优势特色产业核心产区产业集群12个,新增“湘九味”中药材、“五彩湘茶”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在4个县市启动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创建数量排名中部第1位。全省发展形成了洞庭湖稻田综合种养区、长株潭都市农业区、湘南粤港澳蔬菜供应区和湘东、湘西山地特色农业区等五大功能区,特色化、优质化、多元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
“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发展,为如期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农、林、牧、渔业5年累计投资6173.46亿元,占全省全部投资的4.5%,年均增长16.2%,农业农村投资增速是全省投资增速最快的基础产业。其中,农业累计投资2936.61亿元,年均增长11.2%;畜牧业投资1313.17亿元,年均增长33.5%;渔业投资298.43亿元,年均增长21.2%。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农、林、牧、渔服务业5年累计投资1158.09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投资的比重为18.8%;年均增长19.8%,增速比一产业投资快4.3个百分点。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7.3%,呈较快增长态势。食品工业快速发展,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带动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而且有效调动了“三农”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二)乡村由传统封闭逐渐向开放多元新阶段迈进
湖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过程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逐步由传统封闭逐渐向开放多元转变,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公共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向乡村倾斜
以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适应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快。全省开工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19个,计划总投资256.78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投资155.78亿元;全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资增长35.4%,占全部投资的比重4.3%,提高0.9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业投资增长25.1%。与此同时,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快速增长。2020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7.7万处,投入资金269.5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土石方10.6亿立方米;提质改造农村公路4598公里。湖南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为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城乡教育差距逐步向一体化变革
农村教育投入增大,教育条件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湖南以国家实施“全面改薄”工程为契机,累计支出322.54亿元;以51个脱贫县为主体新建的101所芙蓉学校,将14.6万个优质学位建在欠发达地区,建在贫困学生的家门口,成为湖南省独有的教育扶贫项目品牌。截至2020年,全省共投资372亿元,新建、改扩建1607所中小学校,新增学位122.5万个,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1.9万个,超大班额实现“清零”,消除大班额4.4万个,大班额比例从2017年的27.7%下降至2020年0.56%,脱贫县城区学位紧张问题基本解决。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坚持以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精准缓解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2016~2020年,全省共招录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5.49万人,4000余名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成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对象;累计为全省75个县市区招聘特岗教师27725人,共向“三区”派出支教教师6366人;争取教育部“国培”资金近7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近50万人次,覆盖了全部脱贫县以及乡村教师、校园长。湖南省全力推进农村教育发展,大大缩短了城乡教育差距。
3.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向乡村拓展
根据统计资料,到2020年,湖南省共有卫生机构56042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51.98万张,卫生技术人员50万人,分别比2016年增加235.24%、21.42%和27.32%;每万人口拥有床位和医生分别为78.2张和28.7人,分别比2016年增长24.52%和21.61%。其中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最为明显的改善,到2020年,湖南建有乡镇卫生院2147个,建有村卫生室38109个;乡镇卫生院床位为10.75万张,比2016年增长11.67%;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为12.86张,比2016年增长112.03%。乡镇、村卫生工作人员增长较快,2020年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为11.37人,比2016年增长112.47%;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为5.77人,比2016年增加65.06%。可见,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向乡村拓展,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逐渐形成良好发展态势。
4.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逐步向乡村覆盖
城乡就业方面,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5.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总量达到3280万人,较2016年下降了640.41万人,乡村就业人员总量为1409.00万人,较2011年下降35.57%,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2011年的40.50∶23.30∶36.20调整为2020年的25.50∶26.90∶47.60(见图2)。
社会保障方面,城乡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21年,参加湖南社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293.10万人。其中,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43.6万人,下降0.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49.5万人,增长6.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48.7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23.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25.2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687.4万人、853.3万人、652.8万人,比2016年分别增长27.77%、10.39%、20.22%。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39.0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1.0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145.3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7.2亿元。
4.城乡文化建设逐步向一体化推进
根据有关数据,到2020年,湖南省有艺术表演团体631个,比2011年增加453.51%;公共图书馆143个,博物馆122个,比2011年分别增加10.00%、43.53%;全省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9.4%,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7%,分别比2011年提高6.80个百分点和2.90个百分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增加,湖南先后已有22个县列入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
5.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向城乡同治转型
(三)农民由全面小康逐渐向富裕富足新阶段迈进
1.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呈现不断加快的趋势
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866元,较2016年的31283.90元,增长43.4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8295.00元,较2016年的11930.40元,增长53.35%,高出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9.9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连续10年下降,由2016年的2.62下降到2021年的2.45(见图3),农村居民的福祉得到大幅改善。
2.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得到增强。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8294.00元,较2016年的21420.00元增长32.0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951.00元,比2016年的10629.90元增长59.47%,高出城镇居民消费增长幅度27.37个百分点(见图4)。
图42016~2021年湖南省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较
从2016~2021年的整体消费水平来看,湖南城乡消费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尤其是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16年的31.71%降至2020年的30.96%,降低了0.75个百分点。湖南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幅度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幅度高出0.2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得到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改善幅度相对更大。
三、全面推进湖南乡村振兴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一)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稳产保供压力大
湖南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历史上形成了产业结构与品质结构单一的粮猪型农产品结构,湖南的粮食产量和生猪的出栏量占全省农产品总值的比例大,曾经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也留下了农产品结构不优农业效益不高的问题。
2.粮猪型农产品结构效益低,农民没有种养积极性。湖南的粮食和生猪的生产数量上去了,但因为不适应当前消费结构的变化需求,缺乏中、高端结构的优质品牌产品,因而整体效益低。例如湖南种植双季稻,仍然是为了追求粮食的产量,但有些地方不适应种植双季稻,导致早稻的品质低,管理成本高,尽管产量有所增加,农民的收益却反而减少。尽管各级政府鼓励和督促农民种植双季稻,但是农民的积极性并不高。农民养猪也是这样,湖南出栏大部分是普通白肉猪,每条除去人工成本仅仅能赚一两百元,养猪的利润空间很小。一些农民办的小型养猪场,由于是普通品种,猪肉价格一旦下跌农民就要亏本。
3.湖南粮猪型结构致使区域农业产业趋同化。农产品区域性、结构性、阶段性的过剩与特色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导致大宗农产品过剩与特色优质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农产品市场竞争还是简单的价格竞争,农民增产不增收、丰产不丰收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湖南不仅粮猪型农产品结构全省区域趋同,其他茶叶、黄桃等林下经济产品也趋同化明显。因此,如何按照市场消费需求结构变迁的要求调优湖南大宗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效益,调动农民的种粮和养殖积极性,是湖南乡村振兴产业兴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湖南担当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大。
(二)丘陵山区居住分散化和空心化,人居环境改善困难多
湖南大部分地理空间属于丘陵山区,水田少山林多,农民传统上对水田特别爱惜,许多丘陵山区的农民为了不占水田而把房子分散建在山脚和山腰上,这种传统对于农田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也造成了农民分散居住存在的一些问题。
1.丘陵山区分散居住村庄环境改善成本高。分散居住尽管可以节约农田,但一户一宅的分散居住导致公共设施建设成本高,生活设施建设花费大。如分散居住每户农民都要自己修路到家、建设晒谷坪和休闲场地,既要花费很多钱又要占用很多地。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由于乡村分散居住,一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不集中,比如垃圾池的建设使用效率不高,请保洁员统一收集分散的垃圾及其清理和运送成本都高,因而分散居住的丘陵地区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存在短板。
2.丘陵山区人居环境改造缺乏劳动力。丘陵山区不少村落由于人员大量迁移,导致房屋空置,田地荒芜,“空心化”趋势明显,村落丧失活力。尤其是年轻劳动力外出,很多家庭都缺乏劳动力,很多公益事业出现了无人干也不想干的问题。乡村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后,留守农民要做家务、管理孩子读书和干农活,无暇顾及不影响生存大局的人居环境,因而对于公共的人居环境改造,大多不感兴趣,加之缺乏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在某些不发达地区严重滞后。
3.分散居住农民人居环境改善动力小。一些地方的农民对于人居环境改造不重视,随意乱丢垃圾行为成已成习惯,特别是对于垃圾分类、垃圾集中处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分散居住的农民大多各做各的事,不居住在一起,农户的家庭环境卫生也缺乏对比。一些农民认为人居环境即使搞好了,但年轻一代不在家住也是浪费。因此,除了村上抓环境卫生评比,否则,农民的环境改善自觉性比较差。
4.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整体滞后改善难度大。目前,乡村污水日益增多,特别是一些比较发达的村庄,某些农产品加工厂和小型企业的污水排放没有严格处理,存在乱排放的问题。另外大部分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跟不上,如不少县域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存在较大缺口,其污水收集处理率不足50%;仅有少数县城采用焚烧法处理垃圾,多数乡村主要采用填埋法进行处理,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80%县域没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施;不少县城公共厕所脏乱差、存在卫生隐患,给人民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三)乡村传统文化多样性与乡愁迷失,乡风文明建设困惑多
湖南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有一个民族自治区和十多个民族自治县,民族文化丰富多彩;同时,湖南农耕文化历史悠久,不同地域的农耕文化差异较大,再加上湖南区域文化特色很多,因而乡村各地的传统文化多样性明显,多种传统文化之间的差异性造成了各地的民俗习惯的特殊性,这些都是宝贵的文化资源。但是,当前乡村乡风文明建设中,对传统文化的把握不足,乡愁迷失严重,存在诸多的问题。
1.传统文化与现代都市文明碰撞导致乡愁迷失。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维系传统乡村共同体的血缘和地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