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1月16日讯崔女士养了一只泰迪犬,元旦回乡探亲时将它送到宠物店寄养了三天。但等崔女士回来想把狗带走时,却被告知狗丢了。
据了解,崔女士养了一只泰迪犬,待它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元旦时,崔女士需要回老家吉林探亲,泰迪犬却没法带回去。于是,崔女士就在朋友的介绍下,把爱犬寄养到了一家宠物店,出于信任,也没有签订寄养合同。1月4日,崔女士返回哈市准备把爱犬领走,店主却说狗自己跑丢了,估计是跑回家去了,可崔女士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崔女士想让宠物店给自己一个说法,可店主竟不承认自己曾经帮崔女士寄养过宠物。崔女士苦于自己没有凭证,只能向香坊区法援律师寻求帮助。律师调查发现,宠物店附近的监控录像拍下了崔女士将泰迪犬送到该店的视频。在证据面前,宠物店店主终于承认了事实。
通过调解,宠物店店主赔偿了崔女士1100元,又赔偿了900元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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