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猫咪遭打骂致伤,宠物寄养新业态亟待规范杨薇宠物狗宠物犬宠物医院

宠物寄养成“刚需”,宠主“安心”成难题

随着宠物寄养行业的水涨船高,一系列行业乱象却浮出水面,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近日,读特新闻记者接到报料,2024年10月,罗女士(化名)因故需寄养猫咪,但她的猫咪又不习惯笼养,几番权衡下她选择了家庭式寄养。家庭式宠物寄养是宠物寄养服务机构的一种形式,通常由有养宠经验的家庭提供,他们在自己的家中为寄养宠物提供照顾,包括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定时喂食、饮水、洗护,以及必要的陪伴和运动。然而寄养结束后,罗女士却发现猫咪一反常态:拒绝进食饮水,精神状态非常紧张。罗女士带猫咪到医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发现猫咪身上有多处受伤。“暴瘦三斤、牙断了一截、嘴巴边有一处破皮、两个脚指甲里面全是血,还有疑似应激造成的心肌损伤。”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罗女士满脸心疼。

罗女士随即联系宠托师询问情况,经过一番交涉,对方才同意她查看监控。通过监控回放,罗女士发现猫咪曾多次遭到宠托师的殴打、怒骂,惨叫声连连。“他们不承认打猫,也拒绝任何赔偿。”尽管掌握了监控证据,罗女士仍索赔无果。据悉,该家庭式寄养经营方无任何营业执照,寄养前也并未与罗女士签署协议明确责任归属。截至发稿日,该家庭仍未对事件作出任何回应。

事实上,因寄养宠物引起的纠纷并不少见。2024年2月,杭州市民周先生(化名)在春节前将宠物狗送至某宠物寄养机构寄养,寄养的最后一日他要求店家给宠物狗洗澡,结果店家因疏忽导致狗被关在烘干箱中长达4个小时,宠物犬被活活闷死。

新业态亟需新规范

为何宠物寄养行业乱象频出?经调查,记者发现首要原因是宠物寄养服务作为新兴服务,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业标准和监管制度。目前市场上不乏一些商家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经营宠物寄养服务。这类商家以家庭式寄养为主,区别于传统的宠物医院寄养和专门的寄养门店,家庭式寄养的准入门槛较低,宠托师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职业素质也难以保证。此外,一些商家在向消费者提供宠物寄养服务时并没有签订服务合同,双方的权责不明确,出现宠物意外受伤,甚至死亡或者宠物伤人的情况时也难以归责。

针对宠物寄养行业出现的上述问题,有网友建议行业组织与监管部门须根据实际市场情况,不断完善行业规范与监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选择寄养服务时的参考,同时确保宠物在寄养期间能够获得恰当的照料和安全保障。

律师建议:机构需甄别,合同不可少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的吴芷莹律师告诉读特新闻记者,宠物寄养实质上属于保管合同,即宠物主人将宠物交由他人保管、他人按要求保管寄存的宠物并予返还的合同。只要是有偿的保管合同,如果保管物出现意外,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保管人均难辞其咎。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违约金有明确约定的,一般依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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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寄养的狗得了细小,能找宠物医院赔吗?当我们拥有寄养的文件等,我们有了谈判的依据,先跟宠物店店家沟通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法律依据:《...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361298.html
2.宠物店买的狗狗两天后细小病死了,如何索赔?服务地区-吉林长春·电话-150-4455-0088 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7751249.html
3.达州晚报宠物寄养期间死亡 该谁负责? 外出旅游或出差时,众多宠物主人倾向于将爱宠托付给宠物店寄养。若宠物在寄养期间死亡,关于责任归属与损失赔偿的界定便成了一个亟待明晰与解决的棘手问题。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的一起相关典型案例或可作参考。 宠物寄养起风波...http://epaper.dzrbs.com/m/dzwb/202410/17/content_108687.html
4.湖州晚报因工作关系,王女士将爱犬“馒头”寄养到了宠物店后,没几天却被告知“馒头”就不见了。一怒之下,王女士将宠物店告上了法庭。 H记者 邱瑭 自己的爱犬“馒头”寄养到了宠物店后,才几天就不见了!丢失爱犬的王女士久寻未果,一纸诉状将宠物店告到了安吉法院。 http://szb.hz66.com/hzwb/h5/html5/2021-05/20/content_117613_13403071.htm
5.宠物寄养期间闯祸宠物店应当担责编辑同志:我外出旅游时,将饲养的一条牧羊犬寄养在一家宠物店,寄养期限为5天。我支付了750元寄养费,包括住宿、基本健康检查、每天安排户外活动等费用。3天后,宠物店工作人员带牧羊犬外出遛弯时,因牵引绳未套牢,导致牧羊犬突然将散步的王女士扑倒咬伤。请问,王女士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该由我负责赔偿还是由宠物店...http://wap.fzahw.com/mobile/article.html?path=/news/2024/02/07/c_110581.htm
6.羊城晚报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在被寄养宠物店后离奇死亡,养了它三年的张某心痛不已,将宠物诊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等,法院会支持吗?广州市增城区法院昨日通报了该案的审理结果。 2017年4月,张某购买了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并为之取名叫“Hugo”。张某系单身人士,平日里与Hugo相依为伴持续了整整三年。 https://ep.ycwb.com/epaper/ycwb/h5/html5/2021-07/09/content_118_4067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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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宠物寄养意外死亡寄养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宠物寄养意外死亡 寄养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法院网讯(王好)近日,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特殊的保管合同案。 2019年8月28日,高女士将爱犬边牧送到金沙县某宠物店寄养,宠物店工作人员查看并询问了相关情况后将狗留下。不料寄养第二天,边牧犬突然死亡。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6/id/5305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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