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交易市场的乱象令人忧心,牛羊从交易场出来进入到屠宰环节,这一环节同样让人不省心。目前,我国尚未有法律规定要对牛羊实施定点屠宰。南宁农业部门表示,在这一法律真空面前,面对私自屠宰牛羊的行为,在执法上遭遇不小的尴尬。面对市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和层出不穷的乱宰杀现象,如何保障肉品安全,这就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1情况跟进
本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3月22日,本报曝光了江南区杨村一民房存在乱宰活牛的情况后,有媒体记者再次来到这栋位于杨村的民房探访,发现该窝点出奇的安静。民房的大门紧闭,从门上的缝隙往里看,里面已经空无一人,地上也被冲洗过了。
南宁市江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韦茂对记者表示,本报率先报道了这一宰牛窝点后,他们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跟进,见报当天一大早就到村里走访调查。但调查结果显示,该民房内已人去楼空,但仍清晰可见屠宰的痕迹,屠宰用的设备都还在。
而江南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陈明海表示,这个宰牛窝点大部分是从沙井牛市那里拉过去的牛,江南区农业部门几次抽查都没有发现有病牛、死牛的问题。陈明海称,江南区政府对私宰点打击历来重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给私宰点再蔓延。
对于友谊路群益活羊交易市场无证开办的问题,经开区农业部门已明确表示该市场不符合办证条件,已将情况向经开区管委会汇报,目前管委会正在研究妥善解决方案。
3月24日上午,记者从南宁市农委了解到,针对本报反映的问题,他们已经召集了各城区,将对南宁市4个牲畜交易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
3月21日凌晨,在沙井牲畜交易市场,交易现场拥挤不堪。
2部门说法
民房内宰杀牛羊不算“私宰肉”
在民房内长期存在的屠宰牛羊行为,卫生条件难以保证,南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此是否知情?对这些在民房内宰杀的牛羊,又该如何监管这些肉品的安全?
就此话题,南宁市农委在给记者的书面采访答复称,“私宰肉”是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中对在定点屠宰场之外的场所进行屠宰并上市销售的猪肉的一种常用的说法,这一说法是建立在生猪实行“定点屠宰”的前提基础之上的。当前我国除生猪外,牛羊没有实施定点屠宰,因此,在民房内屠宰出来的牛羊肉不能称之为“私宰肉”。
3执法尴尬
没有一部专门法律管理牛羊屠宰
南宁市农委给记者的书面采访答复时称,在我国,牛羊的屠宰一直以来是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牛羊屠宰只能由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2010年9月,广西废止了《广西家畜屠宰管理条例》,这就意味着广西肉牛肉羊在屠宰监管失去了法律依据,造成许多地方没有定点屠宰场,私屠乱宰现象严重,存在着巨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广西食品协会几年前提供的数据显示,广西每年在正规屠宰场屠宰的肉牛只有20多万头,不足总出栏量的15%,也就是说,7头肉牛中或许只有1头属于正规屠宰,而肉羊情况也大致如此。3月24日,在南宁一家大型菜市,不少销售牛肉的摊主向记者证实了该说法。
南宁牲畜交易市场发展演变过程
南宁市牲畜交易市场从上世纪80年代兴起,随着市民对牛羊肉需求增多,牲畜交易市场的发展也随之不断变迁。根据知情人牵线,记者找到了一位在南宁从事牛羊交易长达20多年的资深行业人士周先生。周先生给记者讲述了南宁牲畜交易市场发展演变过程。同时,周先生表示,南宁的牲畜交易市场从小变大,一直是民间力量在自发发展,所以牲畜交易市场有些乱象频生。
●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买牛人和卖牛人在现在的江南区亭洪路路边自发形成了一个简易的牛市。每3天一个交易日,每个圩日大约交易300头活牛。
●1991年至2001年期间,江南区亭子二队在另一块地上建起了一个正规的牛市,有合法营业执照,这块地被开发征用后牛市消失。后在白沙大道和星光大道交叉路口处又自发形成了一个民间牛市。
●2006年至2015年,有公司在西乡塘区安吉12队、13队租地建起了南宁市最大的牲畜交易市场,2015年该市场租地合同到期,随后安吉牲畜交易市场消失。
●2013年起,沙井杨村和石埠街道办石西村三队各建起了一个活牛交易场,2015年9月,那马活牛交易市场开业,遂形成了三大活牛交易市场鼎立的局面。目前,三家市场每个交易日交易活牛为1600头左右,是上世纪80年代南宁活牛交易量的5倍。
●2013年,散落在各地的零星活羊交易也逐渐聚拢到友谊路群益农贸市场内,逐步形成了南宁市最大的活羊批发交易市场,目前,该市场未办理合法手续。
他山之石
广州佛山已实施牛羊定点屠宰
虽然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对牛羊实施定点屠宰,但广东的佛山和广州分别在2010年和2013年先后就施行了牛羊定点屠宰。
据《佛山日报》2010年3月10日报道,2010年3月1日起,在佛山南海区大沥锦丰肉联食品有限公司活羊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其它各区可在现有生猪或菜牛定点屠宰厂内,设立一个活羊临时集中屠宰点,按半机械化标准设置。根据规定,除南海大沥锦丰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外,其他区活羊临时集中屠宰点出厂的羊肉只能在本区范围内销售,不得销往区外。
2013年,广州关于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的通告,对屠宰经营销售牛羊肉品作出了明确的要求。通告规定,对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牲畜屠宰、农业、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