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遭烈犬撕咬的2岁女童病情逐渐稳定。然而一波暂平一波又起,四川乐山有一未拴绳犬类在街上追着扑咬2名幼童……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后,多地相继开展了犬只管理行动,多地出现小区内捕杀流浪狗的现象,甚至有“流浪狗”被保安抓捕后打死,引发网友强烈不满。
不文明养狗是个别人还是不少人,没有明确的统计数据。但是,近年来,不少地方“养狗令”一个不管用再出一个,甚至出现了不少“最严养狗令”,还是管不住一只狗却是事实。“最严”养狗令何以炒冷饭?关键还是执行力不到位。执行力不到位必然引发民众不满,当这种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次狗伤人的事件就会成为导火索,在舆论的压力下,各地就会再炒一炒养狗令这碗冷饭,做一做“运动型”治理的活动。而随着新的热点事件出现,风声一过,似乎一切又归于平静,不拴绳的还是不拴绳,咬人的狗仍然会咬人。
“一刀切”式捕杀执法,是否过于合理?网友的反应已然显而易见。
流浪狗需要治理,但不能为了避免“狗伤人”就鼓励“人伤狗”。狗患背后终究是人祸,大部分流浪狗都是被人“遗弃”的宠物狗,其来自于人的一时兴起也可能会死于人的“创伤应激”,动物并不懂得人类社会的规则,其趋于本能的自我保护和被人类伤害后可能存在的敌意也不是人类去再次伤害它的理由。
笔者认为,整治流浪狗应常态管理而非事后应激,流浪狗治理应当协同宠物犬管理一起,建立起系统化、常态化的治理体系。说到底,狗与人的冲突,背后都是人与人的冲突,不能让无辜的生命为人类的错误买单。而人与人的冲突,永远需要有效的、合理的、常态化的法律进行约束。“人伤狗”的治理体系的也的确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扑杀、攻击、虐待这类恃强凌弱的逻辑背后实则是人恶意的彰显,更会使得整个社会趋于冷漠。(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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