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题:治理城市“犬患”还需形成文明共识
新华社记者许茹、汪磊、周闻韬
养犬引发的矛盾不再是“新闻”
重庆南岸区某小区的一名住户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小区近期犬只咬伤小孩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剧了邻居间养犬户和非养犬户的矛盾。“尽管物业管理部门张贴了文明养犬的倡议信,但收效甚微,养犬户出门遛犬照样不栓绳索。”他说,今年10月31日晚,小区内一名小女孩在儿童娱乐滑梯旁玩耍时,就曾被其他业主饲养的犬只咬伤。
“小区绿化带、过道经常能看见犬便,不小心踩到很影响心情;遛犬不拴绳,犬只扑人、吠人、扰人情况时有发生;此外,由车子碾到犬只、犬只电梯惊人等引发的口角、矛盾逐年增多。”贵阳天誉城居委会主任李淮这样总结不文明养犬所带来的管理困扰。
“限制令”为何禁不住“犬患”
《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至今已施行13年,其中明确要求“携犬出户采取栓犬绳等防伤人的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等。但是,日前记者在贵阳云山小区仍然看到,有的宠物犬有主人牵着,有的则在小区到处乱窜。云山居委会副主任胡昆说,现在小区有住户5742户,大约三分之一的住户饲养宠物。“其中不乏一些不文明行为,你当场提醒他,人家不理会你就走了。对此,我们没有执法权,除了劝导也没办法。”胡昆说。
记者在成都采访时发现,虽然目前已启动禁养犬只收容处置工作,但犬只收容等配套设施无法满足现阶段犬只管理的新要求。成都流浪动物救助基地之一的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心的收容数量已经超过2000只,暂时无法接收更多的禁养犬只。
“文明养犬”尚需养犬人的文明共识
管理部门、基层工作人员以及市民普遍认为,治理城市“犬患”一方面需制定可落地的法律法规,防止监管变成“一纸空文”;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全社会,尤其是养犬人的文明共识,将“文明养犬”落到行动上。
多位受访的重庆市民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不文明养犬的新行为对养犬类规范进行及时调整,细化实施细则,同时要督促实施,遏制恶犬伤人及不文明行为。
此外,街道办、社区和物业部门可以联合行动,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内犬只的日常管理。同时,卫生部门和宠物医院还可以探索设立专门的宠物犬繁育基地,防止出现宠物犬泛滥,或被弃养的现象。
更重要的是,养犬人要捍卫饲养的权利,就需履行保障公众生活不受损害的义务。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收敛“任性”行为,让“文明养犬”逐步成为行动自觉和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