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某社区居民张某与同小区李某就宠物店夜间噪声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一同向所在辖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委员会接到张某与李某的调解申请后,立即指派有经验的调解员负责此案。经过核实,调解员了解到事实情况如下:
张某为此多次找李某协商,希望李某能够采取措施,缓解噪声问题。然而,李某一直未予理睬,态度强硬,双方矛盾由此不断激化。了解案件事实后,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因此,李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宠物噪声对邻里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和循循善诱,双方当事人渐渐打开了心结,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某承诺在一个月内将所有夜间寄养的宠物妥善安置到其他场所,避免宠物在夜间无人照看而产生噪声;对于日间寄养的宠物,李某将采取增加人手、加强管理等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宠物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噪声而产生的邻里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审慎核实、阐释法理、人情关怀、平等协商,耐心听取了双方诉求,努力理解各自的困难,在此基础上促成了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