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鑫宜宠物医院(昆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鑫宜宠物医院(昆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鑫宜宠物医院(昆明)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小康大道书香门第5幢2单元102号
建设单位:鑫宜宠物医院(昆明)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租用已建成商铺进行功能区分隔后进行经营活动,总建筑面积约326.86m2。拟设置诊室、手术室、住院室、化验室、药房、影像室、寄养室、隔离室、洗澡美容室等功能区,主要从事宠物诊疗、手术、预防、洗澡、美容及宠物食品、用品销售等服务活动。项目建成后,预计接待宠物约15只/d,其中就诊治疗的约8只/d、洗澡美容的约7只/d,接待宠物主要为猫和狗。拟建项目设置的影像室拟设1台DR装置,用于为宠物提供拍片诊断服务,DR装置所产生的辐射环境影响须另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内。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主要为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尿垫猫砂、医疗废物、医废暂存间和卫生间产生的异味,经采取以下措施控制:
①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尿垫猫砂等带有异味的固体废物日产日清,不在医院内滞留;
②医疗废物经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袋每天集中收集喷洒消毒剂后密封暂存于医废暂存间,然后委托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和处置,防止异味逸散;
③卫生间打开换气扇保持通风换气;
④对医废暂存间定期喷洒消毒剂进行消杀;
⑤在各个功能区喷洒除臭剂,定时打开窗户通风,避免异味气体在医院内沉积逸散。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化验室废水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并酸碱中和处理后倒入消毒池处理;犬住院室和猫住院室废水分别经犬住院室和猫住院室设置的水槽收集后排入消毒池处理,诊室、留观室、隔离室和寄养室等产生点废水经设置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倒入消毒池处理;美容洗澡废水经洗澡池底部的三级过滤系统过滤后排入消毒池消毒处理;洗涤废水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倒入消毒池处理。上述废水经消毒池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小区化粪池,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由手术室、住院室、隔离室、寄养室和洗澡美容室产生,经采取以下措施控制:
①将洗澡美容室、寄养室和住院室等噪声产生点布设于二层,能有效防止噪声传播;
②各功能区设置有隔声玻璃门窗,且项目运行期间保持各个功能区的门窗关闭,噪声通过商铺墙体阻隔、门窗隔声,能有效防止噪声传播;
③在必要时给动物佩戴嘴套,住院和寄养不收狂吠乱叫的宠物,从源头处防止宠物叫声产生,能够有效减轻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袋装收集送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纸箱等废包装材料:能回收的回收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美容废物:每天日产日清,采用垃圾袋集中袋装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送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④宠物粪便尿垫猫砂:设置专门的一次性尿垫和猫砂干湿分离处理,产生的宠物粪便尿垫猫砂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并喷洒消毒剂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⑤宠物尸体:委托处置单位按照农业部规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
⑥废紫外线灯管:由更换厂家即时带走处置;
⑦医疗废物:化验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其他医疗废物采用套有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医废暂存间,然后委托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消毒剂、消毒粉泄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所使用的消毒粉、消毒剂的主要成分均不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名录内,且存储量较少,其Q值较小,<1;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多次少量采购存储消毒剂、消毒粉,储存过程中远离水源、火种,妥善管理,防止散落。综上所述,项目消毒剂、消毒粉泄漏对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②突发动物疫情:设置有专门的隔离室,隔离室内设置专门的隔离笼位,当出现宠物疑似感染病疫时,医院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隔离期间医院安排专门的医生进行治疗、护理工作,医生穿戴全身防护设施且出入时进行全身消毒,患病动物治愈出院后用消毒剂对隔离间和笼舍进行完全消毒;若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医院不擅自进行治疗,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必要时根据规定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1日在建设单位总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电子文本)。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鑫宜宠物医院(昆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whst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