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义乌小区三号楼临街的宠物店环境脏乱差,气味熏天,严重干扰了居民的生活环境。请市场管理局与城管局负起监督与管理的职责,还群众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2019年7月4日,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大荔县畜牧发展中心联动清理整治6月21日网友“老百姓”反映:大荔县义乌小区三号临街宠物店环境脏乱差、气味熏天,严重干扰居民生活环境事宜。
接到反映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畜牧发展中心联合行动,现场进行整治。
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落实经营者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城市管理执法局规范经营者落实门前卫生环境“三包”责任;大荔县畜牧发展中心规范宠物药品管理,针对宠物店进行了详细检查:确有网友反映环境脏乱差、气味熏天现象,随即对其进行了治理,要求对寄养的宠物进行搬离,店面内及周边卫生进行清理、保持店面和周围环境整洁,还市民一个卫生、清新的生活环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