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因能帮助投资方快速全面地了解目标企业知识产权信息,降低投资风险而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国内外企业IPO申请、企业重组、并购、融资、知识产权定向收购等领域,专业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均为必经的法律调查程序。国外已发展了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体系,国内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则还处于不断发展中,大多停留在知识产权权属、法律状态等方面的调查,对于知识产权风险纠纷等全面、深入分析则不够完善,致使部分企业上市、重组等商事计划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失败。然国家现大力支持高科技企业融资发展,并于2019年设立了上交所科创板,但因现行尽职调查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仅2020年国内科创板就累计发布了52份专利涉诉公告。不同于普通尽职调查,企业上市、重组、并购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工作涉及无形资产核算、核心知识产权稳定性、转让许可及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分析,需法律、财务、技术等人员参与,综合能力要求高,故需对企业上市、重组、并购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进行统一规范。
二、工作简况
(二)标准主要编制过程
1.组建标准编制组(2022年2月)
为做好标准研制工作,2022年2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包括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成立标准编制组,共同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2.标准起草过程(2022年3月-2023年4月)
(2)2022年6月-2023年4月,标准编制组就标准草案通过定向专家意见征集,就标准中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反复确定及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的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同时遵循标准制定的普适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原则。
四、标准编写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以及团体标准T/SZS4014-2020《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等文件。本标准适用于服务机构开展的企业上市、重组、并购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
本标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的基本要求、机构和人员、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和要求。
1.基本要求:明确服务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时的基本要求。
2.机构和人员:明确对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要求。
3.调查内容:明确权属调查、法律状态调查、技术调查、风险调查和其他调查等内容。
4.调查方法:明确资料检索审阅、访谈走访、现场实地调查、函证和非公开调查等内容。
6.服务评价与改进:明确了委托方评价、自我评价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五、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通过标准信息数据库查新,当前国际、国家、行业、地方上尚未出台有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方面的标准。仅有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发布的团体标准T/SZS4014-2020《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本标准是由此标准上升转化而来。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
八、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性广东省地方标准。
九、实施推广建议
建议本标准实施后,加强标准宣贯与实施培训,加深服务机构对标准的理解;试点推广,可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批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实施试点,为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的辅导,并如实记录标准实施情况,后续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