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违”是造成事故的根源,因此减少或杜绝“三违”的发生是防范事故的有效手段,为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三违”分类、标准
1、违章分为以下五类:
即制止“三违”、一般违章、严重违章、集体违章、触犯“红线”。
2、“三违”标准
“三违”标准按系统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地面、其它七类。
详见附件:《“三违”标准》
二、举报(制止)“三违”人员范围及要求
1、安全检查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物供科、调度室、地质测量科副科级以上干部,要求每人每季度举报至少一个“三违”指标(按季度考核)。
2、安全检查科所有下井大班人员要求每人每月举报至少一个“三违”指标。
3、小班安检员每月必须举报二起制止“三违”指标。
4、制止“三违”条款按照《“三违”标准》执行,凡是现场拒绝帮教、态度蛮横,不能正确接受和纠正本人的“三违“行为、脱岗、集体“三违”触犯“红线”等按举报“三违”执行。
5、基层各区队干部、班组长执行本单位“三违”管理办法。
6、本矿任何职工均可具有举报、制止“三违”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7、指标统计日期为从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止。前经落实属实的“三违”
三、举报(制止)“三违”的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必须是在现场加以制止“三违”行为(脱岗或有足够证明的违章行为除外)。
3、“现场告知”原则:在现场应对“三违”责任者进行教育,指出并告知责任者本人其违章行为。
4、“时效性”原则:所有要举报(制止)“三违”的人员必须在井下安全调度台完成填报“三违”工作,否则逾期不予承认。
5、已经填报的“三违”单,任何人没有权力随便撤消、撕毁。
四、举报(制止)“三违”的程序
1、凡有制止“三违”指标的人员下井后到井下安全调度处领取“制止三违”卡。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张,且上井后及时交回。
2、安全调度对发放的“制止三违”卡和举报“三违”卡进行登记,进行号码登记。丢失一张“三违”卡处罚100元。
3、举报“三违”人员升井前到井下安全调度填写“三违”卡。
4、制止“三违”必须是在井下工作现场,针对员工的错误行为及时指出并纠正。“三违”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应正确认识,同时在“制止“三违”卡上签字确认。
5、举报“三违”卡、制止“三违”卡不得相互混填,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6、两人及多人共同在现场举报一起违章的,直接上报,没有特殊情况不再落实。
五、对举报(制止)“三违”有意见分歧的处理
2、安全检查科大班值班人员收到《举报“三违”卡》和《制止“三违”卡》后要及时通知违章者单位值班干部,值班干部要及时告知本人,在三日内到事故组落实,否则后果自负。
4、集体作业中有个人违章行为,而现场落实不了责任的对现场人各罚款100元。
5、同一人发生两次违章时,如属同一类型,给第一个举报人员记指标;如发生两种类型的违章,两个举报人员都记指标,但要累加处罚违章者并执行帮教规定。
六、“三违”者处罚标准:
1、制止违章,违章者发现第一次不进行处罚,二次以上按举报“三违”进行考核,按月考核。
2、一般违章,每人次罚款200元。
3、严重违章,每人次罚款300元。
4、集体违章,每人罚款300元,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5、触犯“红线”者,按“红线”管理规定执行。
七、“三违”指标规定及统计:
(一)、违章指标规定
1、一般违章:每人次记1个指标。
2、严重违章(岗位红线):每人次记2个指标。
3、集体违章定义:3人以上(包括3人)的多人共同违章从事一项工作为集体违章。集体违章记3个指标。
4、制止“三违”指标按每人次记一个指标。
(二).对举报人违章指标的统计
1、一人举报(制止)“三违”按三违指标统计。
2、多人共同举报(制止)一起违章,按人均指标统计。
3、多人分别举报(制止)同一起违章,按填卡先后,只给第一个举报(制止)者统计。
八、对“三违”人员的教育:
1、由举报人员现场进行帮教,提高认识、规范行为。
2、执行政工科下发的“三违”帮教有关规定
九、其它规定
1、凡在举报(制止)“三违”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指标不算,扣单位考核分0.5分,对责任者按所举报“三违”标准进行处罚,并上网公布。
2、凡有抓“三违”指标的人员,完不成规定指标,每人次罚100元。完成指标不奖不罚,超指标,每超一个奖100元。
3、填写《举报“三违”卡》和《制止“三违”卡》要字迹清晰不涂改,举报人、被举报(制止)人姓名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算抓“三违”指标。
4、对于“三违”人员、各基层单位只能加强教育,不准停工,更不能进行二次处罚,不得将现场“三大员”的责任处罚转嫁给违章责任者,否则,职工可到矿领导、政工科、工会进行举报,经落实后,谁转嫁、谁负责,给谁双倍处罚。
5、若违章者到举报(制止)人单位或家里去说情,对举报(制止)人进行打击报复、寻衅闹事者,按“红线”规定执行。
7、“三违”内容要符合《“三违”管理规定》的“三违”标准,否则,不算指标。各单位每月出现的制止“三违”不得超过本单位当月在册人数的5%,每超过1起扣单位考核分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