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局各科室、中心、专班:
现将《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建设2.0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请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2.0行动计划
为更好发挥机关事务部门集约优势、规模优势,统筹安排优质资源,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保障水平,控制运行成本,谋划机关事务工作实现改革创新发展,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结合“对标排头兵、争当先行者”主题年活动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求强、创新发展”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机关高效运转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主线,依托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公务用车“一张网”管理、公务接待、节约型机关创建等行政职能建设基础,通过制度完善、实物归集、资源统筹、行政监管“四个层面集中”,推动管理保障由过去的分散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由物理集中向立体集中转变,由体内循环向社会循环的转变,最终实现机关事务局由基础保障者向资源整合者的转变,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平衡、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
准确把握机关事务新时代管理保障服务规律和特点,自我加压、对标一流、准确识变、改革创新,推动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更加健全完善,保障服务更加均衡有效,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树牢集中统一管理观念。进一步深化机关事务部门职能建设,理顺管理职能,完善管理制度,拓展保障范围,引导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破除自我保障、分散保障格局,强化资源统筹利用。逐步改变自体循环、自我服务的认识,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公益力量参与,实现互利共赢。
——健全集中统一管理职能。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保障能力和监督制约水平。加强业务指导,综合运用标准化、信息化等多种手段,逐步建立上下对应、协调各方的机关事务业务业务指导体系,推进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一盘棋。
——创新集中统一管理机制。推进制度标准统一,促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能源资源、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保障质量和效能持续提高,机关事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服务保障信息互通共享。加强与应急、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关键时刻保障物资、人员等资源集中调配、统一行动。
——强化集中统一管理效能。强化成本观念,深化资源共享共用、循环利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入挖掘集中统一管理规模优势,探索推进后勤服务集中采购,推动财政减支增效。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示范带动和指导监督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三、重点任务
(一)办公用房。
1.继续优化完善办公用房“1+6+N”统管体系,制定出台《办公用房调配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房腾退工作规程》《办公用房台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和备案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规范》《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运行规范》《市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规范》等制度标准,明确事项办理流程、操作规范和备案管理。2021年5月底基本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2.借助办公用房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完善办公用房“一张网”管理平台,对房产使用、维修、处置等环节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管理,明确办理准备的要件,实现网上申报、审批。2021年6月底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3.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办公用房的整合调整,落实国管局《办公用房整改工作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5—6月份对办公用房重新核查,核准使用情况,整合集中办公楼服务用房,共享共用。2021年7月底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5.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2021年9月底。(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6.建设资产公物仓。将长期闲置、超标准、达到使用年限仍能利用的办公设备家俱等资产,简单维修纳入公物仓管理,整合利用,统一调剂,实现集中共享。2021年8月底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7.制定资产盘活方案,明确机关事务管理盘活闲置房产权限。整合公园等场所闲置房产资源,建设综合服务场所,探索开展闲置资产出租置换等工作。2021年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二)公务用车。
1.积极开展国家级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工作。2021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2.结合近年公务用车运行情况,以标准类规范性文件方式重新修订“5统一”(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配备管理、统一处置)制度,新补充《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定点维修管理规范》《定点加油管理规范》等“N”项制度,出台《公务加油卡管理地方标准》,并对到期的“三定点”企业重新招标,实现制度建设的提升。2021年6月底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3.3月底前制定《公务加油卡监督问效管理办法》,定期向单位推送车辆加油、维修等情况,开展公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形成监督管理常态化。2021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
4.继续优化推广重点工作直通车、公务用车公物仓、特种需求车辆储备库等保障模式,构建形式多样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2021年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车管中心)
5.加大与社会化公司合作力度,全面做好新能源汽车投放、充电桩设施配套等工作,提升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水平。2021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车管中心)
6.改进提升“一张网两级管三级用”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务用车“全市一张网”调度机制,推动实现智能管理、科学决策。2021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车管中心)
(三)公共机构节能。
1.积极做好省局“十三五”节能考核工作。组织市对各县区“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以及国家、省对各市涉及公共机构节能的考核工作。(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2.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会同有关部门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进行验收,首批创建基本完成,力争今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部完成创建,提前一年完成目标。(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3.将制止餐饮浪费、办公室浪费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督导。(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4.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加强宣传培训,深化志愿服务,提高分类的准确性、台账的真实性和回收率。9月底前挂牌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推动源头减量,严格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5.编制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划和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9月底前完成编写任务。(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6.编制科室标准化管理规范。对标盘锦,编制重点工作类标准3项,业务工作类13项,创新工作类2项。(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7.扎实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依托国网山东综合能源公司等专业机构开展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调研,推动广饶县、东营区、垦利区集中办公区改造。继续推进光伏发电项目;深入推进第二批合同节水项目,8月份完成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胜利一中初中部、东营区三中3个项目节水器具安装,在此基础上,推动投资企业年底前在东营建厂生产。(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8.做好能耗统计、节能培训等基础工作。4月底前,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审核、会审、分析等工作,年底前更新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6月份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活动;全年适时举办多种形式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探索开展点单培训活动,全年为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提供个性化机关服务管理业务培训需求。2021年在市直新建4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9.建设能耗监测平台。3月底前,完成能耗定额标准试点应用工作。积极申请资金,建设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做好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提升节能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四)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细化完善公务接待配套制度,7月底前研究拟定《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标准》。年底前,对软件进行改进提升,开展公务接待检查,推动公务接待工作规范管理。(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五)后勤保障服务。
1.引入社会化资金建设东营市党政机关物业监督管理系统。12月底前实现线上数据呈现。5月挂牌市级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教培基地,并开展系统培训。(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
2.认真梳理应急保障目录,重点加强部门间应急联动、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修订应急工作预案。(责任单位:办公室、房产管理中心、餐饮管理中心、大楼管理中心、车管中心)
3.制定物业服务考核标准,做好保洁、绿化、维修、安保等项目标准制定和实施,制定考核细则,加强物业服务日常督导检查。对标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升级万安物业管理体系、管理理念,建立完善标准化监督考核制度措施和先进运营理念,积极拓展市场,开展多元化业务经营,进一步增强公司业务营收能力。强化“99+1=0”的服务理念,搭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房产管理中心)
4.探索直管公房高质量发展路径。进一步促进直管公房审批、续签、腾退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制度设计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制定省管干部周转住房维修标准、省管干部周转住房家具配备标准,积极推进周转住房资产盘活方案和北园小区周转住房建设方案。认真做好阳光公寓启用工作,制定阳光公寓管理办法、公寓物品摆放规范、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制度,打造公寓管理优质服务窗口。(责任单位:房产管理中心)
5.抓实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原市一中1号宿舍楼二期改造和国防应急作战指挥中心配套建设两个项目的管理,梳理市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流程细则,加强项目内控机制建设,严格履行工程招标、货物采购程序,保证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公开透明;建立规范化合同档案管理体系,建设优质精品工程。(责任单位:房产管理中心)
6.做好供餐保障,拓展延伸服务。提升以市直机关中心餐厅为主导,分餐厅为补充的“1+7”现场就餐保障体系。合理划分服务区域,继续为干部职工提供盒饭等网上订餐服务。建设市直机关中央厨房,为距离各餐厅较远且尚未开办食堂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提供配餐服务,为高校、中小学教职工、学生以及国有企业等提供盒饭服务。(责任单位:餐饮管理中心)
7.探索餐饮服务企业运营模式,建立统分结合、独立核算的运行机制,主要负责保障市直机关食堂的运作、配送餐和配货服务、中央厨房的配送餐服务、食品生产和加工、绿色产品交易平台的运作管理、餐饮外包服务等。(责任单位:餐饮管理中心)
8.利用现有的“1+7”和中央厨房具备条件的场所,为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提供内部接待服务,开发“黄河口家常菜”系列菜系,开展特色服务,打造机关食堂接待品牌。(责任单位:餐饮管理中心)
9.考察学习山西、陕西等地的特色菜品和独特面食的制作方法,并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美食节活动和厨艺技能大赛,坚持菜品研发创新,不断丰富菜品种类,提升菜品质量,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提供更好的就餐服务。(责任单位:餐饮管理中心)
10.对标学习省局和盘锦机关食堂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餐饮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中央厨房配餐、绿色产品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机关食堂监督管理、库房管理、财务管理、设备设施维修管理、阳光采购管理、原材料市场询价等工作规范,完善标准培训机制,优化采购、运营、管理等标准执行程序,提升贯标用标能力,推动标准落地实施。(责任单位:餐饮管理中心)
11.进一步细化完善智慧餐厅综合管理平台、阳光采购平台和绿色产品交易平台的管理服务功能,规范平台系统运营,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提升餐饮保障水平。(责任单位:餐饮管理中心)
13.完善垃圾分类管理机制,细化垃圾分类标准,规范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垃圾分类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升驻楼单位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水平,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大楼管理中心)
15.引入社会资金实现全楼集中供水,从根本上解决用电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大楼管理中心)
16.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互联网+N”模式,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智能管车、用车水平。加强对公务车辆加油(油耗)、维修、社会租赁、行驶轨迹、车辆动态情况等进行定期分析、合理研判和实时监管,节约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责任单位:车管中心)
17.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公务用车平台系统功能等,深入推进公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责任单位:车管中心)
18.开展好第四届驾驶员技术“大竞赛、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驾驶员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公务用车安全出行做好基础保障。(责任单位:车管中心)
19.全力推进集中采购工作。修订局采购办法,将所有采购全部纳入统一采购管理范畴,确保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四库多系统”建设,既“供应商数据库、商品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价格数据库”和“价格监测系统、异常预警系统、统计分析系统、诚信管理系统”,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参与度。(责任单位:局采购办公室)
20.规范办文办会工作。严格按照收、发文程序,严肃文件处理,规范拟办、呈办,并全程督办文件的落实,抓好公文收、发、送、阅、审、存、借等全程运转管理,确保文件传送的及时性、执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责任单位:办公室)
21.继续坚持和完善“313”督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认真抓好督办情况的反馈工作,务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按时发布《督查通报》和《每周工作快报》,及时向局领导反馈落实进程,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推进有效。(责任单位:办公室)
23.积极探索档案收集、整理服务外包模式,提升工作档案数字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
25.改进现在会计记账凭证格式,由原小本装订改为大本装订,同时对原始凭证粘贴进行规范。(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集中统一管理2.0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科室、中心、专班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集中统一管理2.0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合理安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落实好重点任务“周调度、月通报”、滚动督查、工作难题直通车等制度,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定期研究会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重要问题和滞后事项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集中统一管理2.0行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开展情况,做好宣传发动,跟进报道工作动态。深入挖掘工作过程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把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
“集中统一管理2.0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由立志
副组长:王芳、岳恩锋
成员:尹鹏程、李玉峰、段东升、王超、黄杰、刘华林、张海港、陈志强、陈维静、李光照、段雷、袁春雷、霍亚群
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2.0行动计划
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自2017年底启动以来,先后建设完成“山东省综合标准化试点”“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国管局、国家标准委后勤服务标准化试点”,成为全国机关事务系统第一个同时通过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的单位。为持续巩固标准化工作成果,推动标准化与机关事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打造集成的、升级的、多元的标准化发展格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以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为指向,以提升管理保障服务效能为根本,努力实现标准化对机关事务工作全口径、全流程、全要素、全领域的全覆盖,为推动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宣贯后勤服务“1+1+N”标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运行机制,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推动标准化在机关事务工作各领域全面展开,用标准化手段及时、系统总结有益经验做法,形成“全口径、全流程、全要素、全领域、全覆盖”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基础知识的培训,推动形成标准化工作理念,创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具有东营特色的标准化品牌。
三、基本原则
——坚持巩固提高。持续巩固后勤服务标准化工作成果,依托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标准贯彻落实,在落实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增强持续改进意识,不断查找问题并持续改进,打造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动态标准体系。深入实施绿色机关食堂创建活动,做好绿色机关食堂评定和挂牌工作。探索《绿色机关建设指南》《绿色机关物业管理指南》实施的有效路径,推动地方标准落地见效。
——坚持全面推进。推动标准化工作从后勤服务领域向机关事务其他工作延伸,制修订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主干业务标准体系和内部运行标准体系。完成重复性业务工作标准制定并开展贯标用标工作,及时将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形成标准,成熟一项,实施一项,边制定边实施边改进。立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将实践经验成熟、效果明显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标准。
——坚持全员参与。坚持人人都是标准制定者、实施者、改进者、守护者,局领导对标准化工作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抓好各自工作领域内标准化工作,一线职工发挥主体作用,构建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督促干部职工把推进实施标准作为增强履职能力、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组织“大竞赛、大比武”活动,在学思践悟中固学用之本、强队伍之基、创一流业绩。
四、工作任务
(一)确保试点获批。跟进国家标准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纳入第七批试点项目。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标准委汇报标准化工作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把准正确建设方向。(责任科室:标准化工作专班,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搭建标准体系。各科室、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标准化工作计划,按照“1+1+N”的建设思路,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工作目标。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增加流程图、效果图等直观元素,切实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确保到2021年底前建设完成涵盖机关事务各工作领域的标准体系,并基本运行成熟。探索制定标准类规范性文件,积极将特色亮点工作标准申报为地方标准。(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专班,完成时限:2021年1月完成计划制定;12月形成2.0版本并运行成熟)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国管局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局党组确定的2021年度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来,主动学标准、用标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标准,推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每月听取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工作推进情况。标准化工作专班每月通报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编发《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动态》,吸收借鉴标准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做法。充分发挥集体研究的审核把关作用,坚持制定完成的标准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发布实施,并在局网站标准化工作专栏中进行公示。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树牢闭环管理意识,高度重视实施监督、信息反馈和总结改进等环节,加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场观摩会、汇报会等形式开展内部评价和效果评价,检验各科室、中心和各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成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努力改进提升。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并严重影响建设工作进度的部门及个人将严肃问责。
机关事务信息化2.0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推进数字政府转型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管局机关事务“一体两翼”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省、市关于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本任务,坚持系统思维,坚持融合创新,构建与新时代机关事务创新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体系,深入推动机关事务服务保障集约化、智慧化、精细化转变,构建机关事务管理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机关事务信息化2.0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1+1+N”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框架体系,打造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平台集成版、升级版。持续完善和深化各类数据资源,提升应用系统数据对接效率及安全性,增强综合平台建设效益和大数据分析能力,更加全面、精准地掌握保障机关运行的各类物质资源使用状态,提升机关单位资产运行效率和供需匹配服务水平,不断降低资源消耗。
三、主要任务
(一)数字资源服务提升行动
2.推进机关事务“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主要事项线上审批,实现政务服务申请、办理、反馈等全过程监督。分步实施机关事务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做到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审查工作细则化,实现精准化保障和便捷式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责任单位:资产管理科、节能管理科、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二)应用系统融合构建行动
1.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开发在线监测、能耗分析、故障诊断、能耗公示、智能预警等功能,为各类公共机构用户提供全面的节能管理服务。配合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升级改造,推动与供电、供水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通道,提高能耗统计的准确率。搭建节能信息宣传平台,畅通报送渠道,宣传节能典型,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统计、报送等各环节流程。(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推进智慧物业体系建设。加快物业监管系统规划建设工作,分类为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物业使用部门、服务企业等提供数字服务,将各类物业服务标准融入系统建设,完善党政机关单位办公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和日常监督体系。分步推进直管小区、阳光公寓物业服务系统建设,实现申请审批、房源分配、维修申报、自助缴费等功能,并可通过移动端应用实现快速化响应。在市政府大楼探索打造智慧园区,融入面向服务对象的全流程、可追溯的服务理念,访客管理、消防监控、设备检修、安全巡查、设施设备节能监测等实现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节能管理科、房产管理中心、大楼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加快应用系统融合升级。推进公务用车智能管理系统与高速公路ETC、交管12123等系统数据对接,不断扩大监管范围,逐步将市属国有企业车辆纳入平台管理。完善智慧餐厅体系建设,优化升级阳光采购平台功能,加强餐饮原材料定价、询价、配送及菜品管理等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快餐厅监控系统建设,打造网上食品供应安全链。有效整合各类业务信息数据,面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等提供自动化的数据服务接口,以及安全可靠的接入和服务能力,初步实现纵横贯通的机关事务数字化平台矩阵。(责任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专班、资产管理科、餐饮管理中心、应急用车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三)综合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1.规范信息化建设应用行为。严格落实《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工作制度》、《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数据资源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等制度文件,实现信息系统建设流程及运维行为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安全有效调动多方协同参与具体应用场景建设,构建系统融合对接和数据安全防护框架体系。依据《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数据资源定向开放实施办法》,创新性开展数据资源定向开放工作,进一步畅通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数据资源价值。(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专班;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网络宣传创新引领行动
(五)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
(三)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重点信息系统风险管控。经常性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学习研究。要建立机关事务信息化学习研究长效机制,加大外出考察学习力度,引进外地先进建设理念和技术框架,不断完善自身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信息技术行业内的技术研讨、方案论证、经验交流,跨行业学习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强机关事务信息化智库建设,定期邀请专业院校、科研院所、知名厂商等开展技术和理论学习研究,为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