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淄博梓晔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月
附件
1:环评报告批复
2:检测报告
3:防渗证明
4:排污证明
5:应急预案备案表
6:委托书
7:生产负荷证明
8:编制单位证明
9:竣工验收三同时一览表
第1章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划√)
建设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
主要产品名称
豆腐猫砂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
实际生产能力
2019-05
2019-07
2019-08
2019-10-21~2019-10-22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编写单位
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概况总投资
300万元
环保投资
10万元
比例
3.3%
实际总投资
实际环保投资
验收监测依据
1.《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2015.01.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0.26)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2.2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2018.12.29)
11.《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2019.01.01)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14.《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9号)
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1.1.1验收内容
核查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对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生产能力、产品内容及原辅料的使用情况。
核查项目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核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核查环保管理制定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保机构、人员和监测设备的配备情况。
核查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核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新建环境敏感建筑物。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生产车间,配套的环保设备有布袋除尘器+排气筒1套,公用工程分别为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以及环保工程。本次验收对象见表1-1。
表1-1验收对象
类别
验收监测(或调查)对象
污染物排放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厂界无组织
颗粒物、臭气浓度
固废
固废产生、暂存及最终处置措施
噪声
厂界噪声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制度
2.1.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地理位置见图2-1。
地理位置图2-1
2.1.2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侧,车间在整个厂区东南侧。本项目工程建筑布局层次分明,项目工艺较为简单,主要涉及到制粒、烘干工序,项目车间按生产流线设置,生产、办公、功能区划分清楚,便于组织生产和管理,根据安全、卫生、环保、施工等要求,结合厂区地质地形、气象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对工厂建构筑物,运输线路等进行总平面布置,项目力求生产装置紧凑,辅助装置服务到位,有利于生产、安全管理,保护环境。
图2-2总平面布置图
环评报告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周围100m,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搬迁问题。
经调查在项目区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1)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
(4)建设内容:生产车间,配套的环保设备有布袋除尘器+排气筒1套,公用工程分别为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以及环保工程。
(5)建设规模: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
(6)占地面积:占地1250m2
(7)劳动定员:劳动定员8人。
(9)建设投资: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
2.4.1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及变更情况汇总见表2-1。
表2-1项目组成及变更情况汇总表
工程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变更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座,出租方已建,钢结构,占地面积1250m2,设置制粒生产线1条,配置混料机等设备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依托附近管网
供电系统
邹平市临池镇电网
消防设施
灭火器、消防栓等
环保工程
噪声处理设施
隔声、减震等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
上料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
化粪池收集后环卫清运
固废处理设施
一般固废暂存设施
化粪池防渗
粪便收集;生活污水收纳
2.4.2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变更情况见表2-2。
表2-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
环评及批复内容
实际内容及变更情况
1
生产规模
同环评
2
全年工作300天,实行白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3
劳动定员
8人
4
总占地面积
1250m2
5
总投资
6
2.4.3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的实际建设与环评内容对照情况见表2-3。
表2-3生产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单位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
混料机
套
混料设备
制粒机
制粒设备
微波烘干机
烘干设备
真空打包机
打包设备
风冷冷却系统
冷却设备,各配套振动筛
提升机
台
提升设备
7
直线筛
0
辅助设备
增加2台
8
传送带
条
9
封箱机
增加1台
2.4.4.1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产品为豆腐猫砂,产品方案见表2-4。
表2-4产品方案
产品
种类
规格
产量
吨/年
卫生材料
圆柱体,直径3mm,长度1cm
1200
2.4.4.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与环评批复对照情况见表2-5
原辅材料
名称
数量
玉米淀粉
594.6
t/a
粉料,袋装,外购
干燥豆渣
麦芽糊精
大豆油
液态,桶装,外购
变性淀粉
能源消耗
年消耗量
水
120m3/a
电
30000kwh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
将豆渣、玉米淀粉、水及其他辅料按一定比例倒入地下料仓,原料在地下料仓经封闭式提升机送入封闭式缓冲仓,生产时原料由缓冲仓落入混料机混料,混好的料再经由封闭式提升机提升送入制粒机缓冲仓,生产时物料落入制粒机内制粒,制粒过程为全封闭操作,制好的颗粒经由管道落入风冷式冷却仓,在封闭冷却仓内冷却,再经由管道进入微波烘干机内,微波烘干是一种内部加热的方法,湿物料处于振荡周期极短的微波高频电场内,其内部的水分子会发生极化并沿着微波电场的方向整齐排列,而后迅速随高频交变电场方向的交互变化而转动,并产生剧烈的碰撞和摩擦(每秒钟可达上亿次),结果一部分微波能转化为分子运动能,并以热量的形式表现出来,使水的温度升高而离开物料,从而使物料得到干燥。烘干过程为封闭式操作,烘干好的料经提升机送入风冷式冷却仓,在封闭冷却仓内冷却,再经由管道进入风冷式冷却系统自带的振动筛,将不符合尺寸的颗粒筛出,经由管道送回混料工序,筛分过程为封闭式操作,尺寸合格的颗粒经提升机进入真空式包装机内装袋,随后入库待售。
2.5.2产污环节汇总
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见表2-6。
表2-6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汇总(实际建设)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生产过程
颗粒物(有组织)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
颗粒物(无组织)
加强通风,定期洒水降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1.0mg/m3
异味(臭气浓度)
加强车间通风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生活废水
COD
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
无害化、资源化
氨氮
SS
固
体
废
捕集颗粒物
收集后回用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废包装袋
环卫定期清理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噪
声
该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加工设备及进出的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左右,采用降噪处理后噪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6.1废气
2.6.1.1有组织颗粒物
项目原料上料工序会产生粉尘,项目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在上料口上部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6.1.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
上料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10%)为0.12t/a。通过采取车间通风,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臭气
本项目外购合格成品豆渣、淀粉等物料,具有特有的气味,无发酵、霉变及其他异味。为了减小异味浓度,确保物料特有气味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评价要求物料在封闭车间内储存,厂区内不可过量储存,尤其夏天要确保物料当天进货当天用完,以避免物料发酵、霉变产生恶臭异味导致产品质量无保证,生产时车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增加通风量和次数以稀释臭气浓度,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厂界异味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即20(无量纲)。
2.6.2废水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20m3/a,厂区自备水井,主要为混料用水及职工的生活用水。
混料用水:项目在制粒前混料时需要加入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吨产品生产需加水0.02m3,则项目生产过程混料用水年用量为24m3/a。
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8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厂区不设厨房、澡堂、职工宿舍,职工用水定额参照《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用水量按40L/(人天)计,则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32m3/d,96m3/a。
项目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排水管道流入厂外雨水沟自然散排。混料用水进入产品,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76.8m3/a,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
2.6.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以及生活垃圾。
1、废包装袋产生量为0.01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项目职工人数8人,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量0.5kg,项目年运行300天,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3、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尘年产生量为1.07t/a,收集后回用生产。
各类固废处置方法汇总一览表
产生环节
产生量
处置情况
1.07t/a
回用生产
0.01t/a
环卫部门清理
1.2t/a
2.6.4噪声
2.6.4.1主要噪声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加工设备运行、风机产生的机械噪声。
2.6.4.2治理措施
①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采用低噪声、节能型产品,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设施,尽量避免和减少零部件之间的碰撞和响动,采用噪声较低的零部件代替容易发声的金属零件,对于设备中容易产生的部位采用了消声手段。
②在房间墙面采用吸声材料,同时房间的房窗均采用隔声门窗,平时尽量不开启门窗;车间内设备及生产线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布置时离门窗较远。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设备老化、预防机械磨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⑤风机在一定工况下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性噪声两大部分,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机壳及电机的噪音通过加装隔声罩来解决,将风机置于独立的风机隔声间内,在风机间内进行吸声、隔声处理;在风机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内置消声插片,使噪声在通过特殊构造的消声器时削减。地面层外百叶窗尽可能使用消声百叶;风机吊挂采用阻尼弹簧吊架减振器。
依据《环境工作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可知,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均可达到10~25dB(A)的隔声(消声)量,隔声房、墙壁隔声可降低23~30dB(A)的噪声。
经核查该项目设备增加一些辅助生产设备,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不属于重大变更。
3.1.1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要求,建设内容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在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3.1.2措施与建议
1.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控制污染产生的监管程序,使公司每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和管理;
2.通过定期环境知识培训,自觉提高员工环境素质,维护公司合法守法生产和排污形象;
3.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和维修监督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的档案,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环保设施的现象发生;
4.尽可能在运输道路两侧进行种植树木。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该项目废气主要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豆渣等物料产生的异味。上料工序产生的粉须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同时,项目须采取车间通风、车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异味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建标准限制。
3.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厂区雨水雨污分流,雨水须经厂区排水管排入厂外雨水沟;生活污水须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4.该项目噪声主要是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须将设备全部置于室内,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风机加装隔声罩并在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及生活垃圾。捕集颗粒物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得外排。
6.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突发性事件或事故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依据对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环保设施运转情况的分析,确定本次验收主要监测内容为废气和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于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2日进行,监测期间对生产装置生产负荷记录进行查验,监测期间各设备运行生产负荷在80%以上,大于75%,能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
5.1.1监测点位、监测因子
(1)废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标准代号
标准方法
检出限(mg/m3)
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1.0
GB/T15432-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0.001
臭气浓度(无组织)
GB14554-93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无量纲
(2)噪声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表5-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类别
分析方法
等效连续A声级Leq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由专人负责工况调查,验收监测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本次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并已经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
(4)本次监测人员已经通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监测设备均通过计量检定和校准;
(5)废气监测质量控制
废气采样前,采样员检查并确认了废气采样管、连接管、滤料、样品吸收瓶的材质满足被测废气的特性要求,确保废气监测因子不吸附、不溶出和不与待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同时,采样管的耐压和耐温性能符合污染源监测的实际需要。
采样员在采样前认真检查并确认了废气采样管、滤料、吸收瓶的清洁度,确保采样设备及容器符合采样要求。
采样员在采样前检查并确认了烟尘采样嘴、皮托管嘴的变形和损坏情况,确认无变形和损坏后才予使用。
现场监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采样员对仪器设备都进行了检查和校准,并保持检查和校准记录。
废气采样系统连接好后对其进行了气密性检查,确保整体系统不漏气。
按照我公司内部质量要求会每季度对微电脑烟气平行采样仪,进行一次流量校准和运行状态检查。烟气分析仪在每次使用前后均进行校准,采用仪器量程20%-30%、50%-60%、80%-90%或与待测污染物浓度相近的标准气校准,标准气从采样枪的顶端接入,仪器的示值偏差不超过±5%。氧气传感器的多点校准,零点校正采用高纯氮气。每次使用前均用干净空气调整仪器的示值为20.9%。
(6)噪声监测质量控制
多功能声级计测量前通过声校准器(AWA6022A型)进行了校准,校准读数偏差小于0.5分贝,测量过程中风速小于5m/s且传声器加了防风罩,满足监测要求。
5.1.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5.1.3.1有组织废气排放评价标准
有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表5-3废气排放评价标准限值
排气筒名称
监测项目
评价标准
排放浓度限值
(mg/m3)
排放速率限值
(kg/h)
上料工序排气筒
DB37/2376-2019《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0
--
5.1.3.2无组织排放评价标准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环评批复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环评批复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限值见表5-4。
表5-4无组织排放评价标准限值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标准
(无组织)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5.1.4监测结果
5.1.4.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颗粒物排气筒监测结果见表5-5。
表5-5上料工序排气筒监测结果
监测
日期
频次
处理后
标干废气量m3/h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kg/h
2019.10.21
2200
7.5
1.65×10-2
2209
7.2
1.59×10-2
2205
7.0
1.54×10-2
2019.10.22
2131
6.6
1.41×10-2
1826
7.3
1.33×10-2
2066
7.1
1.47×10-2
执行
DB37/2376-2013
判定结果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上料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65×10-2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5.1.4.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5-6。
表5-6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
采样日期
天气
气温
(℃)
气压
(hPa)
相对湿度
(RH%)
风向
风速(m/s)
晴
25.0
1010.2
41
E
0.5
23.6
1012.6
42
0.7
21.3
1013.2
44
1.2
25.1
1010.7
40
23.7
1012.4
43
0.6
20.6
1013.7
1.1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5-7、5-8。
表5-7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测结果(单位:mg/m3)
颗粒物(mg/m3)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上风向1#
0.250
0.271
0.305
0.284
0.300
0.267
下风向2#
0.350
0.383
0.417
0.483
0.433
下风向3#
0.356
0.400
0.373
0.450
下风向4#
0.499
0.349
0.416
监测点位见附图
表5-8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监测结果(单位:无量纲)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15
14
16
12
13
11
检测结果由山东普洛赛斯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9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6,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无组织颗粒物布点见图5-1。
2019.10.21-2019.10.22检测点位图
图5-1无组织废气布点图
5.1.4.3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校准见表5-9。
表5-9监测期间噪声监测仪校准情况
噪声仪型号与编号
测量前
[dB(A)]
测量后
差值[dB(A)]
允许差值[dB(A)]
是否
达标
声级校准器AWA6221
93.8
93.9
0.1
≤0.5
是
5.2.1监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表5-10
表5-10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监测结果Leq〔dB(A)〕
北厂界1#
西厂界2#
南厂界3#
东厂界4#
昼间
57.9
57.3
59.3
68.0
56.7
55.6
66.5
60dB(A)
验收监测期间,北西南三个厂界噪声,昼间最大为59.3dB(A),东厂界噪声,昼间最大为68.0dB(A),4#东厂界位于公路一侧;为交通噪声;2019.10.21监测时东厂界20分钟内通过小车93辆,大车24辆;2019.10.22监测时东厂界20分钟内通过小车84辆,大车19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监测点位图
公司设有环保设施管理、检查及维护人员,定期对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现场核查在用的各类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项目概算环保投资1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0万元。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见表6-1。
表6-1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情况
环保项目
建设内容
环保投资(万元)
隔声、减震等措施
废水
化粪池收集后环卫定期清运
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生活垃圾收集池
合计
10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捕集颗粒物回用生产。固废暂存处作硬化防渗处理,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环评批复要求(邹审批环评[2019]144号)
实际建设情况
结论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意见,已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落实
该项目废气主要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豆渣等物料产生的异味。上料工序产生的粉须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同时,项目须采取车间通风、车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异味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建标准限制。
该项目废气主要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豆渣等物料产生的异味。上料工序产生的粉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同时,项目采取车间通风、车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异味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建标准限制。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厂区雨水雨污分流,雨水须经厂区排水管排入厂外雨水沟;生活污水须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厂区雨水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排水管排入厂外雨水沟;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环卫定期清运。不外排。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须将设备全部置于室内,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风机加装隔声罩并在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将设备全部置于室内,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风机加装隔声罩并在排风口外安装消声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及生活垃圾。捕集颗粒物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得外排。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及生活垃圾。捕集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外排。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突发性事件或事故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突发性事件或事故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360米处,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250m2,建设规模为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
该项目2019年05月委托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9年06月14日以邹审批环评[2019]144号批复环评报告表。
8.3.1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装置运行负荷在80%以上,大于75%,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
8.3.2验收监测结论
8.3.2.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该项目上料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65×10-2kg/h,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9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6,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8.3.2.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北西南三个厂界噪声,昼间最大为59.3dB(A),东厂界噪声,昼间最大为68.0dB(A)4#东厂界位于公路一侧;为交通噪声;2019.10.21监测时东厂界20分钟内通过小车93辆,大车24辆;2019.10.22监测时东厂界20分钟内通过小车84辆,大车19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8.3.2.3固体废物
8.3.3环境风险落实情况
公司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可有效降低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3.4总体结论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同环评一致,环保设施配备比较完善,并正常运行。经现场监测,各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该项目无总量确认指标,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加强废气收集,保证有组织废气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增强收集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和维修监督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环保设施的档案,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环保设施的现象发生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4污水证明
附件5应急预案
附件6委托书
委托书
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山东方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我公司:环境验收监测,具体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书执行。
(章)
年月日
附件7生产负荷证明
生产负荷证明
兹证明本公司在环境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到达设计产能的80%。
厂家(章):
附件8编制单位证明
编制说明
淄博梓晔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审批文号
邹审批环评[2019]144号
环评文件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验收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方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80%~85%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所占比例(%)
3.3
实际总投资(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噪声治理(万元)
固废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
其它(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化学需氧量
石油类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0.499mg/m3
1.0mg/m3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小时;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2019年11月2日,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对“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方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报告编制单位(淄博梓晔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技术专家组成,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环保设施验收。
会议期间,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实地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进行了认真核验和充分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新建
建设地点:邹平市临池镇大临池村东
项目内容:主要建设生产车间,配套的环保设备有布袋除尘器,辅助工程为仓库、办公室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
2、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5月委托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19年06月14日以邹审批环评[2019]144号文批复项目环评报告表。
3、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3.33%。
4、验收范围
山东乐其宠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豆腐猫砂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工程变动情况
经验收核查,与环评阶段对比,项目建设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豆渣等物料产生的异味。上料工序产生的粉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同时,项目采取车间通风、车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标。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无外排。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加工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上,采取减震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捕集颗粒物及生活垃圾。捕集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该项目建设了5m3的事故池,事故池、化粪池等已做防渗处理。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大于75%,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项目无外排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上料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65×10-2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速率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北西南三个厂界噪声,昼间最大为59.3dB(A)。东厂界噪声昼间最大为68.0dB(A),东厂界位于公路一侧为交通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表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1、规范采样设施建设,完善各类环保标识。
2、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3、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4、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妥善处置和长期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