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个人经营的,提交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家庭经营主持者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按具体情况提交材料;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由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包含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等基本信息的,表明申请人合法使用该网络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5.涉及名称登记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名称依法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先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
◆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