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113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小学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温教基〔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开展校内托管的目的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出现各种类型的社会培训和托管服务机构,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但存在着大量的无证照经营、服务超范围、管理不规范、收费不统一、安全隐患严重等社会问题,以及出现在职教师参与学生课后托管、有偿家教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民群众负担,影响教师队伍和乐清教育的形象。做好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能有效帮助家长解决因工作等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回家、学生在家无人监管等现实困难,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基本原则
1.公益服务原则。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家长自行承担服务费,提倡对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托管服务。
2.自愿申请原则。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主自愿,学生家长是否需要托管服务以及愿意参加哪种形式的托管服务,完全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并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申请手续,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
三、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具体要求
1.严格申请程序
学生申请: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工作要求,学生于每学期初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要建立学生课后服务资格审核制度。学校按照“向家长告知托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家长根据家庭所需选择托管服务类型→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后家长签字确认)→学校审核资格→家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的程序进行操作。
2.明确服务内容
学生校内托管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校内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各学校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把课后托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要做到不集中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3.规范服务管理
4.控制收费标准
学生校内托管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按照成本核算、分学期收取的方式,适当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托管服务方式,参考周边县市托管服务收费情况和本市托管工作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学期750元/生。一二年级如有延长至5点半的收取850元/生.学期。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以下由学校确定收费标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对社会公开。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其托管服务费,由学校予以减免。
5.规范资金使用
校内托管服务费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托管服务等开支。每学期初1个月内由学校制订分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汇总,报市人社局备案,送市财政局申拨资金。参与托管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发放劳务费。每课时报酬支出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乐财行〔2017〕83号文件规定。
四、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职责分工
乐清市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由各学校承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安保科、普教科和计财科职责:安保科负责申请学校场地、设施等安全审核和管理工作,计财科负责全市托管服务经费管理,普教科负责全市学校托管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工作。
五、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组织保障
2.充分发挥学校托管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的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好学校托管服务的主渠道作用。
3.切实保障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学生的安全。全市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健全托管服务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市教育局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凡未购买学平险的学生一律不纳入校内托管服务。
六、明确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责任追究
1.学校不遵守自愿原则,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推行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
2.学校擅自提高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不按规定上交托管服务经费,挪用托管服务经费。
3.学生家长托管意愿强烈而学校推进校内托管不力,或借托管服务之机开展有偿家教、乱收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
附件:1.乐清市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申请表
2.告学生家长书(样本)
3.乐清××学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申请表
4.乐清××学校学生课后委托管理协议书
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学校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申请表
申请类别
学校名称
(盖章)
办学地址
学校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办学性质
□公办□民办□其他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在职教职工
专任教师
学校占地面积
在校学生
班级数
教室数
学生功能教室
图书馆藏书
学生床位数
校内
托管
实施
方案
学校托管方案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托管内容和职责、教师安排和学生编班、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可以以附件的形式附后。
安保科审核
意见
年月日
计财科审核
(盖章)
教育科备案意见
附件2
告学生家长书(样本)
尊敬的家长:您好!
把以上情况告知你们,请家长们支持、理解该项工作,谢谢合作!
××学校
20××年×月×日
附件3
乐清××学校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申请表
学生姓名
班级
年班
家长及
联系方式
父
母
其他
家庭地址
申请理由
是否已参加“学生平安保险”?是()否()
家长签字:_______
20年月日
托管服务模式
(打“√”)
小学:
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_______
备注
附件4
乐清××学校学生校内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现自愿将孩子交由乙方委托管理。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托管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乙方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学生安全管理、作业完成及社团活动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安全管理:负责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管理。不承担除托管场所及不听从托管老师安全防范要求以外的安全责任,但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
2.课业辅导:负责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辅导。
3.课外活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社团活动、体艺活动。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管理。乙方提供安全的学习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管理义务。
七、学生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应前往进行积极救助。学生托管期间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听从乙方管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