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和利润表的净利润不一致怎么办呢
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并不能直接与利润表中的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但是,与利润分配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应当核对相符。
严格的来说,稽核关系是: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的差额,等于本年利润与股东权益变动表当期的发生额之和。
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润数额,而: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本期分配的利润(含提取得各项盈余公积、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利润转增资本等)。
扩展资料
对于本期无利润分配业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期初未分配利润之差,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同时,如果该企业期初未分配利润为零(如当期新办企业),此时,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方能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
因此,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要与利润表本期净利润核对相符,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期初没有未分配利润,也没有未弥补亏损。
2、当期未进行任何的利润分配业务,包括提取各项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以利润转增资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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