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33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债券简称:22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2-015)。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都回避了表决。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签署了事前认可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0万元
2)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F205室
法定代表人:严一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武汉复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390号复地汉正街项目(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栋1号楼单元37层、38层
法定代表人:吉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
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6层1单元602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775.0726万
5)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福寿路2号
法定代表人:郑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7)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9楼
法定代表人:王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415.5034万元
8)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602A、B、C室、1603A室
法定代表人:张厚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其中: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20%;本公司占比20%;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占比9%.
9)里维埃拉松鹤楼(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256号2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诚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万元
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务信息咨询,市场策划咨询,婚礼策划咨询和服务。
10)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大厦T3、T4及裙楼房幢2929-2932房
法定代表人:刘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11)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杨中淇
注册资本:人民币23,224万元
12)珠海复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九路33号6栋社区用房
法定代表人:何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13)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前兴路万达双塔南塔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宏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14)杭州复禹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国路503号5幢102号
法定代表人:叶慧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15)西安复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0号赛高企业总部大厦2308室
法定代表人:何电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万元
16)深圳市云尚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伟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17)天津复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4B-07
法定代表人:赖兴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18)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390号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1号楼单元40层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0万元
19)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725.9997万元
经营范围: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20)北京天时恒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号院7号楼内8108室
法定代表人:汪鹏程
21)上海星振家居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幢599Q
法定代表人:茅向华
22)上海时豪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董国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23)上海时尚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榆林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倪海明
24)上海恒保钟表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2弄37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荣智丰
注册资本:美元113万
25)东莞市星豫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雨湖路9号3栋301室
法定代表人:林南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26)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新天地商业中心(公元里)1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孟文博
注册资本:人民币127.2046万元
2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396,700万元
28)复星旅游文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主要办公地点:5/F,ManulifePlace,348KwunTongRoad,Kowloon,HongKong
注册资本:港币1元
主营业务:InvestmentHolding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FosunTourismGroup(Cayman)100%
29)上海星双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幢2153室
法定代表人:董岩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30)株式会社IDERACapitalManagement
注册地:东京都港区赤坂2-5-1
主要办公地点:东京都港区赤坂2-5-1
法定代表人:龚平,IDERACapitalManagementLtd.会长
注册资本:日币1亿元
主营业务: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マーブルホールディングス株式会社(实际控制母公司FosunInternationalLimited间接持有98%,山田卓也持有2%)
IDERACapitalManagementLtd.于2014年5月被复星国际整体收购了98%的股份,由此成为复星国际的日本子公司。公司在日本主要以房地产投资业务为主。
31)CMJManagementCorporation(ClubMediterranee集团下属企业)
注册地:日本
主要办公地点:141-0032,MiyakoGotandaBldg.WEST2F,5-6-2Osaki,Shinagawa-kuTOKYO
法定代表人:Jean-CharlesFORTOUL-Director,JeromeFERRIE-Director,PaulHIRIART-RepDirector,MarcLETOURNEAU-Director
注册资本:50,000日币
主营业务:日本TOMAMU和Kiroro度假村的管理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ClubMedAsieS.A.地中海俱乐部亚洲公司(100%持有)
32)上海复星外滩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18号5楼(实际楼层4楼)
法定代表人:陈健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33)成都复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号-103幢1楼9号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以上项目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花卉种植;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
34)西安曲江复地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78号办公楼东区一层
法定代表人:李兆裕
注册资本:人民币27,542.8571万元
35)上海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楼
36)上海复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解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37)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曹杨路510号9楼
法定代表人:吴以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267,215.6611万元
38)HauckAufhuserLampePrivatbankAG
注册地:法兰克福
主要办公地点:Kaiserstrasse24,60311FrankfurtanMain
注册资本:欧元28,839,372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BridgeFortuneInvestmentsarl99.9%
39)上海客美德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2206C室
法定代表人:徐秉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200.53万元
40)上海云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10层1004室
法定代表人:方轶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1)上海星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76、78号909室
法定代表人:FANYUANHENG
42)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海棠北路36号亚特兰蒂斯酒店B106室
法定代表人:陶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80,150万元
43)上海复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18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施瑜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0万元
44)TomTailorGmbH
注册地:Germany
主要办公地点:GarstedterWeg14,22453Hamburg,Germany
法定代表人:Dr.GernotLenz,ChristianWerner
注册资本:欧元2,525,000元
主营业务:Importandexportaswellastransit,wholesale,andretailtradingoftextilesandfashionarticlesofallkind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FosunFahionLifestyleGmbH(70,01%),ShanghaiYujinGmbH(29,99%)
45)上海蜂高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18弄10号1层P-178室
法定代表人:陈毅杭
46)上海方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宝山区环镇南路858弄9号楼10层07单元
47)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385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于清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12,065.6191万元
48)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89号底层A座
法定代表人:姚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6,655万元
49)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建新路
法定代表人:郭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以自由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0)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222号36层006室
法定代表人:李锁银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1)金徽酒(新疆)营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西街600号双创小镇培训中心西侧(22B-4008)
法定代表人:王军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2)苏州肯德基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17号创新中心B座2层法定代表人:TANKWANGCHUAN注册资本:美元1000万
53)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华路1465号6楼
法定代表人:吴剑秋
注册资本:26216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1.医药的购销业务
由于公司控股、参股的医药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共享总代理、总经销品种,因而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购销业务发生时,订立购销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存贷款业务
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于复星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各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平均利率;同时,不低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担保、债券投资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公司为合营合作项目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提供财务资助,并签订借款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联合营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对联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各自独立负责经营资产范围同等条件投入。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3.“北海道Tomamu”项目的委托管理业务支出
4.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系正常的经营业务。
公司下属上海豫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复兴东路2号商务楼部分楼层租赁给关联企业,用于关联企业的办公场所,属于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平均租金为6.36元/平米/天,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公司下属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由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御茗苑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95号局部(2号楼)、93号局部(四合院)、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甲91号局部(3号楼)房屋。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公司下属苏州松鹤楼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与苏州肯德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其持有的位于苏州市观前街109-115号的房产租赁给苏州肯德基有限公司使用,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苏州肯德基有限公司2022年不再为本公司关联方。
公司下属企业上海豫园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星遇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将其持有的上海市黄浦区旧校场路皕灵楼125GG1-1023、三楼2F-6商铺位置租赁给武汉市星遇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由于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向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外滩商业有限公司、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复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复地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星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星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租赁部分楼层,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
另外,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会务场地、会议服务属于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5.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在持续推动新零售体系建设、会员管理及营销体系建设方面涉及到一些信息化建设项目。上海云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星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助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蜂高科技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产业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分析、新零售等各方面系统建设和服务工作。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6.商业咨询服务
复地(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商业服务顾问,与关联方签订顾问服务协议,提供商业地产项目策划定位、规划及设计委托、工程物业支持、招商代理、开业运营管理等服务。咨询服务面积不同的,将收取不同的费用,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系正常的经营业务,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支持服务顾问,与关联方签订服务协议,提供项目概念及方案设计、专业方案深化设计、设计管理职能等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根据方案设计和面积不同,将收取不同的费用,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系正常的经营业务,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7.康养项目运营管理服务
8.销售代理业务
上海策源置业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策源”)围绕房地产交易服务的不同资产类别(住宅、商办等)提供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市场调研及分析、项目整体策划方案、阶段性推广方案、销售总结及销售计划、策划执行工作、售后服务等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
2020年公司收购策源,公司与策源产生的销售代理服务支出作为公司内部交易处理,同时策源与关联方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提供上述销售代理服务内容,根据实际完成的签约金额确认佣金,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9.物业管理业务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高地物业”)凭借其多年的优秀管理经验,为上海、南京、宁波、长沙、苏州、天津、成都、合肥、杭州等地的物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房地产物业公用部位的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公共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及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2022年公司收购高地,公司与高地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支出作为公司内部交易处理,同时高地与关联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提供上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根据实际完成的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确认物业管理费,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10.食饮、化妆品、珠宝、手表及其他商品的销售业务
11.委托管理业务收入
12.会务支出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上海星振家居有限公司签订安装工程合同,向其采购酒店活动家具及安装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立合同,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公司在甘肃持有的物业项目提供工程的施工、改造、安装并修复其中任何的缺陷以及完成档案及验收等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立合同,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不再为本公司关联方。
14.保险费支出
16.咨询服务支出
17.采购支出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上海时豪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时尚工贸有限公司、采购手表零部件等,向上海恒保钟表有限公司,采购成表商品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公司采购或销售同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星豫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有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签订珠宝货品采购合同,在每次业务发生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公司向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酒类商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此外,由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办公用品、防疫物资等商品的采购,采购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18.平台服务收入
19.研究服务业务
由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需要,向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研究服务,由其提供包括宏观经济分析及数据评述、行业研究报告及点评、重点公司研究报告等研究服务。所有收费标准均与市场进行对标,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34
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3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1.42亿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基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3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1.42亿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基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情况介绍
1、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8F8P9P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5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大厦T3、T4及裙楼房幢2929-2932房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236,332万元,净资产28,144万元。
2、上海复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F1KX1
法定代表人:孔畅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09室
股权结构:珠海市润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执行总裁周波均为上海复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415,075万元,净资产63,975万元。
3、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Y84J75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7月9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前兴路万达双塔南塔42楼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7.4%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2.6%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362,599万元,净资产63,863万元。
4、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G4KD6E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1002室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股权,杭州杭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9%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857,525万元,净资产14,001万元。
5、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D7GXH
法定代表人:姜欣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9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05室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豫园股份董事王基平、执行总裁唐冀宁均为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741,782万元,净资产63,928万元。
6、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303760517X
注册资本:2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390号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1号楼单元40层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
股权结构:上海复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豫园股份持有上海复毓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武汉森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复毓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1,298,159万元,净资产363,823万元。
7、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C573A62T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旧校场路125号地下14-地下1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上海云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计划具体情况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3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1.42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05.3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
3.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平等性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利率
4.借款安排:公司与联合营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对联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各自独立负责经营资产范围同等条件投入。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以上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2024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对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