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省重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省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扩大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稳中求进”的重要意义,把省重点项目作为推进重大战略、落实重大任务、实施重大规划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持续加力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省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和政策实施责任,强化系统指导,做好服务保障,形成项目推进合力。各地要落实项目推进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帮包、专班推进等工作机制,盯紧时序进度抓过程管理,盯紧堵点难点抓要素保障,盯紧落地落实抓工程建设,推动省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全力强化要素保障。深化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大省市县三级协同保障用地力度,各地要积极盘活挖潜存量土地,最大限度核补新增土地指标,对符合拿地条件的重点项目允许预支指标。规范省级统筹部分能耗指标使用,全部实行有偿使用,省重点项目购买指标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优先安排。健全完善重点项目融资定期对接制度,积极开展融资对接活动,落实开发性专项贷款额度,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四、扎实做好调度督导。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列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四进”攻坚工作督导服务范围,各地要健全完善调度考核工作机制,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调度管理,实施月调度、月分析、月通报,千方百计提效能、保进度、促达产。要在每月5日前,通过平台将上月度项目前期工作、开工落地、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推进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