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鲁馨”或“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索鲁馨”)、叶政德于2017年11月2日签署《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爱仕达机器人以自有资金368.16万元收购香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25%股权及叶政德持有的索鲁馨7.773%股权(合计受让32.773%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764.64万元对索鲁馨进行增资,其中181.513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583.127万元计入索鲁馨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索鲁馨60%股权,索鲁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索鲁馨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1、原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叶政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其中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对业绩承诺进行了规定,规定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2017-2019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7-2019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1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和10,000万元;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1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索鲁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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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上海索鲁馨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承诺数的80%为1,840万元,上海索鲁馨累计实现数未达到此金额。
二、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年5月13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业绩补偿通知》,要求其在2021年7月11日前向索鲁馨补偿1,312.16万元(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2021年6月16日,公司再次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关于催促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叶政德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函》,要求其在2021年7月11日前向索鲁馨补偿1,312.16万元(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2021年7月20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违约通知》,要求其自2021年7月12日起,就其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082.1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补偿款支付进展
经前期沟通,香港索鲁馨及叶政德愿意按照2017年11月签署的《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及2018年12月签署的《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变更协议》,向索鲁馨补偿1,312.16万元(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2021年6月30日至7月9日,叶政德已累计向上海索鲁馨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230万元,其余资金正通过借款、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筹措。2021年7月12日,叶政德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后续业绩补偿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2)在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982.16万元,并承诺在未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前,将勤勉尽责,不主动离职,并愿意拿出工资的一半(叁拾万元人民币每年)作为履约保证。如果叶政德未按照《承诺函》支付业绩补偿款,则其业绩补偿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业绩补偿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叶政德立即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近日,叶政德已向上海索鲁馨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人民币982.1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政德已累计向上海索鲁馨支付业绩补偿款1,312.16万元,其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