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溧阳市中央花园14幢1-501室的变卖公告
一、变卖标的:溧阳市中央花园14幢1-501室(详情参见《拍卖(变卖)标的调查表》)。起拍价:86万元;保证金:17万元;增价幅度:0.8万元。
三、变卖方式: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变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缴纳,如在上述付款期内余款到不了法院,视为违约,保证金依法没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溧阳天目支行,账号:623263610012851415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非使用本人淘宝账户参与竞买或两人以上共同竞买的,竞买人、受托人应于竞买开始前三天一起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二)重要提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法院方可出具成交裁定书。
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溧阳市支行:朱耘希15251970313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罗湾路388号。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