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
2021年10月,我国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正式提出,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1﹞926号)(简称“第一批项目”),公布了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项目涉及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等1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装机规模为97.05GW。
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名单(以下简称“第二批项目”),标志着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的报送工作正式启动。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计划,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为补充,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到2030年(即中国向世界承诺的碳达峰年),建设规划风光基地总装机规模455GW。
2022年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2〕31号)提出,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二、何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是在十四五规划提出基地建设的布局后,由国家层面牵头开展的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承载实现双碳目标的一批重要的风电及光伏项目的统称,外界也将其简称为“风光大基地项目”或“大基地项目”。纳入大基地项目清单的风光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能源部门依职权确定后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各风光项目(开发业主)不能自行申报该类项目,但可与项目所在地的省能源局进行沟通,提出申请纳入大基地项目清单的意向。据我们了解,各省能源部门向国家能源局上报的项目中一部分是省自行确定的项目,另一部分是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后由省能源部门审核确定的项目。在上报后,国家能源局主要是对各省进行组织统筹,具体的项目入围将交由各省自行确定。国家能源局将各省能源部门确定并上报的项目集中,分批作为大基地项目适时公布。大基地项目在降低建设和设备采购成本并充分利用跨省区输电通道降低输电成本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大基地项目的立项和建设指标程序是否“自成一体”?
大基地项目的建设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所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因而在建设过程中不能一味强调建设规模的扩大,而应当保障项目的建设规模与消纳利用相匹配,否则将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渐行渐远。因此大基地项目也应当在建设要求上满足电量消纳保障的需要。如第二批项目要求单体项目规模不少于100万千瓦,要求落实建设配套措施和消纳措施,包括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措施,要求依托外送通道消纳的大基地项目应基于在运、在建,或已核准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光伏装机规模与通道输电能力相匹配,还要求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的项目应在并网后能够实现高效利用。除此以外,安全建设是大基地项目的重中之重,由于大基地项目规划建设多在荒漠、戈壁等气候条件相对恶劣多变的地区,风光发电的设施建造应当匹配相应标准以抵御极端环境从而降低设施安全风险以保证风光电站的正常运行,如《通知》规定,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支架不低于1.5米;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双面组件等。
结语
2022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学习会议指出,推动能源革命,要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大基地项目是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期待着该类项目为新能源助力双碳目标落地、助力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