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啊,这一场闹剧的主角就是一只小奶猫。山东济南的女子小陈,经过思考之后决定在家养一只小猫来陪伴自己,可是逛来逛去几家宠物店里都没有和眼缘的,这可愁坏了她。
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宠物店主拦住了小陈告诉她,自己有一个朋友正在卖宠物,也是一个正规的店面,可以联系一下。就这样,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小陈与孔女士联系上,并在其店内相中了一只孟加拉猫。
孔女士也非常爽快的告诉小陈孟加拉猫的出售价是5800元,小陈看到这样的价格感觉还挺合适,也非常痛快的直接拍下了小猫。
等了几天之后,小陈的小猫就被邮寄了过来,小陈看着可爱的小猫咪,非常喜欢,对她也是无微不至的照顾。
这小陈听了之后也非常不乐意,且不说这是店家自己操作失误,现在的她已经和这只小猫相处出来感情了,是不可能退回去的。另外,店家的失误造成的后果,为什么要让自己来承担呢?
小陈甚至还觉得这是店家的套路,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自己的钱。毕竟,当时就算是询问价格的时候失误操作,怎么可能在买卖定价的时候还存在失误呢?这让小陈实在是想不通,两人的沟通也就这样陷入了僵局。
网友们也纷纷加入了这场闹剧开始了站队,双方各执一词,有网友表示,猫狗这些小动物的价钱很难评价,不应该信卖家的一面之词。
也有网友表示,卖家做生意也不容易,差价五万块钱谁也不乐意,小陈还是赶快补差价吧!
那么到底这个小猫归谁所有,孔女士有权利要回吗?既然无法调节,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一下。
首先,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当中第147条就已经有了详细规定,在民事行为当中如果存在重大误解的时候,是有权利进行撤销。当然,这个撤销条件就是必须在90天之内,否则将自动生效。
孔女士与小陈的交易当中,的确是存在着重大误解,好在孔女士是在仅仅几天之后就察觉出来,并且向小陈追讨余款,在这一个层面上孔女士是有权利要求小陈退换猫咪的。
只不过,小陈这边声称自己已经和小猫产生了感情,并且这个错误的结果也不应该让自己承担,她的心中也不愿意归还小猫,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有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民法典》第500天当中的规定,如果卖家在履行完合约之后,又有违背合约的行为,那么理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孔女士虽然有权利要求小陈退换货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交易当中,她的确是损害了小陈的利益,造成了小陈有一定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小陈是有权要求孔女士对自己进行赔偿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小陈质疑小猫真实价值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小陈想要补差价将小猫留下,也不可能听取卖家的一面之词,是需要第三方对小猫的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如果真实价值真如孔女士所说,小陈想留下小猫是必须要进行补差价。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怎么解决的呢?小猫的归属权到底是谁呢?
不得不说,虽然这件事情的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是还是和广大商家和消费者们提了个醒,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否则造成了损失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