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花园路的该处宠物店属于居民小区一楼的沿街店面,与小区居民的居住区域距离较近。该宠物店经营范围包括宠物及宠物用品零售、宠物美容、宠物寄养,店内有十余只接受寄养及美容服务的宠物,存在一定的异味和宠物叫声,小区居民认为影响了自己生活,向管辖该区域的岩泉街道办事处投诉宠物扰民。岩泉街道办事处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环保局等多个执法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各执法部门经过现场调查并听取了宠物店店主的申辩意见后,对该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针对异味排放问题,由物业、店主封闭该店通往小区的所有气孔。二是针对宠物叫声问题,要求店主宠物加强管教、约束,店主表示给店内饲养的宠物都做声带手术,并于近日送离,对于寄养的宠物,也会及时通知宠物主人带离,减少宠物在店内过夜。三是要求该店做好废水的收集和排放工作。四是要求该店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各执法部门将继续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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