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停车位管理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产权停车位:这些停车位在销售时没有按公共建筑面积进行公摊,其所有权在开发商或买受人手中。如果属于开发商,管理权可以由开发商或买受人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如果属于买受人,管理权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物业管理。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这些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管理权也属于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
3.公共停车场:如果公共停车场是由政府投资或引入市场投资建造的,管理权会归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管理。
4.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会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
小区车位产权归属的规定是:车位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法律快车提醒您,购买车位产权年限是20年和70年。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无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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