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小故事|第145天:两角钱的尊严,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读者新语文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145天打卡
关键词:尊严;考验;金钱
你的尊严是否能够经受得住考验?
有这样一个故事:某高校校报学生记者团在校园在校园组织了一个“无人售报点”,售报点的旁边立着一个木牌,上面写着:“当日报纸,每份两角,自投纸币,自找零头。”
刚开始,买报的人都会自觉付钱,然而没过几个月,每天从报摊上拿报纸而不付钱的人逐渐增多,后来成本都收不回来。设立这个“无人售报点”的感叹:“原本是要树起一种尊严,倡导一种文明,没想到这里却成了校园里最不文明最不自重的地方了。”
尊严如此奇怪,它是无价之宝,但是考验它的可能只是两角钱,刚开始人人都可以经受住考验,只有在日复一日的考验下,能经受得住的人,在突如其来的重金厚利面前,他才不会动心,因为这份自尊已经根植于他的内心。任何时候,别丢了那份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珍贵异常的尊严。
身在城市的人不难发现,最近几年,身边的女性外卖员和网约车司机正慢慢多起来。
而一些女性更为集中的岗位,如工厂女工和保姆等,则又是“底层工作”“不够体面”的代表。
人们一面不鼓励女性从事这些职业,一面又向这些女孩投以鄙夷或旖旎的想象。
图源:电影《小偷家族》
月初,一个网名为“小奶斧”的女孩,在豆瓣Normcore小组发帖,讲述了她作为一名低学历普通女性的生活。
月初小娟发布的豆瓣帖子
她进过富士康,去过快餐店做前台,也做过便利店收银员;大约在一年前,她开始尝试做住家保姆。
在与她的接触中,她自称小娟,与谭维维的那支单曲同名。
“我过的是另一种小娟的生活。”在采访开始前,她这样介绍自己。
以下是她的自述。
从店员到厂妹
走入社会的第3年
我来自贵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父母都是农民工。我妈是文盲,我爸小学学历。
我是最小的那个,1998年出生在南京。童年时,他们在外地打工,我就一直跟着。
中学起我随他们回了老家,那边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氛围不行,加上我自制力差,最后只上了个专科。毕业后也找不到坐办公室的工作,我就去了广东当地的连锁汉堡店做前台。
我家一直挺困难的,毕业以后我才第一次吃到肯德基和麦当劳。
当初进汉堡店主要图他们包吃住,能从工资里省下点钱来。
小娟在广州租过的房
我还在一家宠物店干了半年,两段经历都是在夫妻店,多少有些不正规的地方。
我在那之后做过便利店收银员,也做过短期的住家保姆。因为没通过家政公司,只能找到那种短期的单子。
我下了个58同城App,本来想接着找找住家保姆的活,结果最先来联系我的是工厂招工的中介。
中介公众号的小程序
那会儿我身上已经没多少钱了,除了用来预防变故的几百元。就算快租不起房、吃不起饭,只要不出人命我就不会动这笔钱。
在招聘地点经过简单培训后,我对比了广州和深圳的工资,当下就决定坐大巴去深圳的富士康。
我随身带了200元过去,以为够花,结果去了以后被告知,工作服、密码锁和入职资料打印都要自行承担。那天下雨,我还买了把伞,买完只剩下17块钱。
没多久那把伞也丢了,只能淋着雨从员工宿舍走半个小时到车间。
车间需要的防静电服
工厂的储物柜
手头没钱,进厂第二周我就预支了一笔工资来生活。
这也是富士康比较人性化的地方:
派遣工是按工时来算工资的,超过70小时就可以在小程序里申请预支500元的工资来救急,只要审核通过了,钱就会打到绑定的银行卡。
流水线每天工作12小时,包含2小时的休息,每天8小时以外的工作都算加班。假如哪天不想加班,也可以提前打个招呼就走,周六也一样,不会被算旷工。
派遣工每天的厂牌里有20元用来刷卡吃饭,那边吃的还挺丰富,钱也够吃三顿。但这笔钱不能攒,只能当天用完。
在旺季,加班也是天大的好事。
国庆假期里大伙都会抢着拿加班费。8、9、10月是富士康的旺季,工价也最高,我拿过最多的一个月有7000多元。
小娟会和厂里同事一起去吃烤肉
有些人到了活不下去、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真的建议他们进厂。
我发了“谢谢”的表情包过去,其实心里在骂:
这些工资本来就是我打工换来的,你只是提前给我了,凭什么要我跟你说谢谢?
相比起来,富士康厂里有吃有喝有地方住,也可以洗热水澡。只要达到工时,还能预支工资,更不用跟任何人说谢谢。
预支工资的界面
厂里比很多小店都要正规,以前的宠物店老板最喜欢招的就是低学历小姑娘。
每晚下班后,他都要拿个话筒开几小时的会,大喊从前创业的不易,还会给员工洗脑,说大伙是家人。
我只能在口罩下面做出嘲讽的表情:
我明明有家人,为什么要你来做我的家人?
家庭、恋爱、婚嫁的谎言
我们家是少数民族,我妈生了4个孩子。
我大姐不到1岁的时候夭折了;我哥是第二个,小时候一直留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和叔伯们生活。
第三个是我姐,因为出生的时候咳嗽了一声,我爷爷奶奶迷信,觉得咳等于克,会给我家带来坏运气。
我爸愚孝,所以答应他们把我姐送出去给我姑姑养,成了我名义上的表姐。
小娟的老家
我妈出生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
两个舅舅都读过书,虽然没读出头,我妈和我姨们都是文盲。娘家对她态度极差,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
可能就是因为我妈的情况,我一直没有被孝道影响,还特别强势。
我觉得父母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他们。
我爸不是个好丈夫,面对妻子时,他可以说是个彻彻底底的烂人。
以前他们在同一个工厂上班,干的都是体力活。我妈下班回来就手忙脚乱地做饭,他只会在那唧唧歪歪、指指点点,就是不肯搭把手。
让他做家务他就说:
“男人是要干大事的,这些事都是你们女人做的。”
我妈干活的时候,他在家跷着脚看报纸、看《故事会》。因为识字,他还挺有优越感,觉得自己沾了点读书人的清高,常嘲笑我妈是文盲。
我小时候也这么认为,觉得我妈是疯婆子,又疯又自私;心疼我爸有文化又有教养,完全是被我妈给拖累了。
长大后,抛开情绪去理解我妈的经历和处境,我才发现她不是无理取闹,更像是反应性虐待的表现。
我妈的确是个好妈,但她隐隐约约会把女人的价值和男人的认同捆绑。
比方说,她始终认为她是因为没有嫁给经济实力雄厚的男人才吃了很多苦,对我的期望是嫁入豪门。
我爸就更加分裂了。
比如,我爸得知我出生后是个女孩,在他那帮朋友祝贺他时,他脱口而出:
“是个女儿,有什么好高兴的。”
比如他对我的期望,不是能歌善舞或求个安稳,而是靠读书成为人才。我小时候偷偷织毛衣玩儿的时候,他会特别生气揍我,再把东西丢掉。
他给我取的名字,我的曾用名里有个“琼”字。他说这个字,王字旁,后面一个京城的京,意思就是王子住京城。
他一直希望我成为科研人才,尤其是制造核武器的那类。他说这样的人哪怕在战争时期也永远安全,因为国家重视这样的人才。
他反复跟我讲过一个故事:
“有个特别厉害的公主,因为不想和亲,于是占山为王收留了很多女人。她把那个山寨管理得井井有条,皇家的侍卫都打不进来。
“附近的男人如果敢直勾勾盯着寨子里的女人,就会被惩罚。这才是女人的价值,没有人可以冒犯。”
他真的很分裂,面对我妈他是个烂人;但是面对女儿,他的期望是“王子住京城”,是希望我成为战争时期也能被保护得好的人才,希望我面对男人的冒犯可以反击。
我长得还行,算符合主流审美吧。
家里的亲戚从高中看出我考不上本科开始,就张罗着给我介绍对象,一直鼓动我趁着年轻,花期还在,赶紧嫁人享福。
我还在读大专的时候就已经发愁以后的生活:房、车、小孩,还有婚姻的鸡毛蒜皮。
直到有一天在上自习,听到班里一个女生说的话。她说:
“大不了我一辈子不结婚,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会死。”
当时我突然就想通了,觉得我只要不结婚,这些问题就都能解决。
面对我说我是不婚主义,我爸非常支持。对我姐(名义上的表姐)的早婚,他简直是痛心疾首。
我姐初中毕业后去投奔他们,他们一直劝我姐别急着结婚,哪怕不上高中也上个中专,或者去学点技术赚钱。
她一开始的确听进去了,在我们当地小县城找了个美容院当学徒,还用工资给自己买了手机。后来她出去打工,认识了后来的老公,很快就结了婚。
怀孕6个月的时候,她还不到20岁。
她在婚后发的朋友圈大多是负面的,我哥还跟我说,她婆家因为她生了两个女儿,一直在催她生儿子。
小娟姐姐的朋友圈封面
说她不后悔我是不相信的。她当初怀孕后还常怀念过去的时光,怀念当初下班以后的清闲日子。那时候还能存点钱,跟我说存两个月就能买台笔记本电脑。
现在想想,她怀念的那些,不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吗?
保姆普遍都是会得到尊重的
我的4份保姆工作都是自己找的。
网上会有很多人抱怨称心的保姆难找,都想找那种话不多、人勤快、会说普通话又有分寸感的。
我就照着这些特征,写了个找工作的模板,发一些我做菜的照片上去。
小娟整理的内容模板
我特意不去渲染厨艺,这样等雇主们发现我做饭好吃的时候就会有意外之喜,能留下来的概率就很高。
保姆工作没有那么辛苦,我去年的第一份工只需要每天让扫地机器人拖一遍地、做两餐饭(三菜一汤或者四个菜)、倒垃圾、衣服隔一天机洗一次,只有少数要手洗。
雇主家给我包吃住,家里的日用品还有零食让我随便用,每个月发6000元工资。
70多元买一年使用量的卫生巾
23元一双的护士鞋
但一开始家里人都觉得保姆这个工作不大好,包括我在豆瓣发完帖子后也有人会臆想,觉得保姆和旧社会的家仆一样没有尊严,整天只能低声下气。
不光他们,有些雇主本身也会这么想。去年她带我一起出门碰到了熟人,跟别人介绍,说我是“我们家做事的姐姐”。
我知道她的出发点是怕伤了我的自尊,但保姆有什么不能说的呢?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觉得,保姆好像是三六九等中最下等的那种?
就我的经历来说,每一任雇主对保姆都有充分的尊重。
其实道理想想就知道,保姆不光有《劳动法》保护,雇主也把老人和小孩交给我们照顾,饭菜都要经手,他们根本就不会苛待保姆,反而客客气气。
雇主如果觉得保姆干得不好,宁可辞退也不会得罪他们。
还是我去年的第一份工作,那家的女主人会在我手被割伤的时候帮我包扎,叮嘱我这几天不要洗碗。
她觉得我每次花25元游泳不划算,就低价买了别人转让的卡,让我和他们家人一起用。
有次我痛经被她的妈妈发现了,我说吃个布洛芬很快就好,她非要我先去房间睡午觉,等我睡了2个小时起来后,发现碗和厨房都收拾好了。
小娟最近去泳池拍的照片
相比起来,我并不觉得家庭主妇会比有工资还包吃包住的保姆更受尊重。
我进厂的时候就发现了,很多男人会说自己不会做家务,其实他们会的可多了。当时厂里的主管以前做过大厨,在家里请客会花几个小时亲自下厨款待他的领导和下属们。
同样是做饭,男人要么是在老家开馆子赚钱,要么用来收买人心,但女人就是无偿劳动。
保姆的工作,其实就是把在家里白干的事情,放在劳动市场上赚钱罢了。
我曾经因为自己的学历,觉得我没有多少选择。现在我发现,人只要能放下身段,有时候忍得住恶心,就不会饿死。
我现在这份工作是照顾瘫痪的老人,只要克服了端屎端尿的心理障碍,其实照顾老人的工作真的很轻松,无非就是做饭、洗衣服,天气好的时候带老人出去逛逛。
现在的雇主在帮我留意其他的工作机会,但我打算趁富士康工价高的时候进厂,等到旺季结束再接着做保姆。
“这些都是底层女人,
她们都在工作”
我在豆瓣发了帖子以后,有人跑来说厂里男女同工不同酬,还会碰到职业病、失业风险、工作场所侵害等问题。
针对小娟帖子内容的质疑
就我进过的富士康和东莞创宝达来讲,不管是正式工还是派遣工,从没听说过男的比女的工资高这回事。
但性骚扰在厂里的确出现过。车间里每个人管的机器出故障了都要找生技(生产技术员,大多数是男的)来维修,有一个姐妹就总被男生技咸猪手。
她想法比较传统,每次被骚扰都会应激,又怕被人荡妇羞辱,一度想要不干了。
我跟她说,可以因为别的理由不干,但绝对不能因为那群男的。或者女人去当生技也可以解决问题,总好过从工作里逃跑。
小娟与同事的聊天记录
她把这话听进去了,后来有次被乱摸的时候她动手打了人,那之后就没有人敢招她了。
后面我还听我们那个小领导说,有一个男安检人员经常借故揩油,被两个女员工投诉后就滚蛋了。
帖子里还有人费尽心思地试图说明,我这样根本不是底层。难道只有住得阴暗潮湿、被老公打也求助无门,才是底层吗?
大可不必把女性或所有打工人的困境全都缝合在某一个职业上,并吓唬他们说这是该职业中女人的普遍待遇。
每个行业都有不为人知的心酸,只不过一些底层女人的处境被人混淆视听了。
为什么要用这些困难当理由劝人别进厂?解决厂妹的困境就是让她们不进厂吗?
去年夏天,小娟给河南灾区女性的定向捐助
难道像我妈想的一样,嫁入豪门就好了吗?底层女性在婚恋中能匹配什么样的人,我们心里有数得很。
我前两天游泳腰酸背痛去按摩,和女技师聊天时,我发现她们其实也是特别清醒的。
她们也觉得,与其嫁人,还不如出来上班自给自足。
哪怕会碰到一些恶心的男客人,但毕竟上班的时候他们不能做多过分的事,下班了就更不用担心了。
所以我真的非常鄙视互联网上给女技师造黄谣的行为,实际上,正规的工作并没有多苦,她们都是在凭劳动挣钱。
我不希望以后一提到女技师等职业,都是一些出卖肉体的猥琐幻想。
我们底层女性完全不像别人意淫的那么惨,也是住干净的、稍加修饰的出租屋,吃丰盛美味的食物,有自己的娱乐活动,并不是只能嫁人。
小娟去猫咖,朋友给她拍下的照片
保姆、厂妹、技师、洗头小妹……希望大家能很坦然地说出这几个词。
哪怕这些工作被人瞧不上,但她们都在工作。
而且她们结婚生子后工作和单身工作,到底哪个能活得更爽,钱剩得更多?
我进社会几年遇到了各种职业的女人,不管是不是底层,身上的枷锁都是一样的。
那个宠物店的女老板,利落又精干,她老公在理发店一个月只能拿三四千的时候,她花了半年就把一家濒临倒闭的宠物店给盘活了,一个月工资加提成最多能有2万多。
后来他们自己开的店,也是女老板靠口碑慢慢做起来的,去年五一小长假特别忙,她还在几家分店里到处帮忙给猫洗澡。
她老公在干吗呢?在健身房摆拍他的大肚子,去采耳,在带儿子旅游;平时每天给员工开大会,花两三个小时讲废话,中途还不忘让他老婆回去照顾儿子,说要以家庭为重。
关键是这么优秀的女人也会自责愧疚,觉得对小孩付出还不够。
说到这个,我想起去年做保姆时那家的小女孩跟我说过的话。那种没受过规训的想法,其实是女人天然就会有的。
小娟去年在雇主家陪小朋友玩时的拼图
当时我们拼完图后,她问我:“姐姐,你觉得这3个美人鱼哪个最好看?”
我说蓝色的那个。
但她说:“我觉得红头发那个最好看,因为城堡和珍珠都是她的。”
黛安,居泰山脚下。文字多以散文为主。出版《稻草人与蝴蝶》《月光下的萝卜灯》等散文集。
杀牛记
黛安
艾冷家要杀牛了。
自始至终,小水牛没叫唤一声,任由痛闷雷一样在体内翻滚。也许迎面而来的连续钝击对它来说太突然了。它只是惊愕。它不到两岁,还是一头小水牛。在它活着的有限的几百天里,还没开始思考这个世界。意外来得那样突然,它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都茫然不解。没有人是一头牛。莫言在《生死疲劳》中,让一个被冤杀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曾有一世,他投胎成了一头牛,有着人一样丰富的思维。然而,终究,那不过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对一头牛天马行空的想象,一个披着牛皮的人而已。归根结底,没有人真正知道一头突遭钝击的牛是如何想的。或许,能理解一头牛的,只有另一头有着同样命运的牛。
十几个穿红绿雨衣的男女鼓起了掌。这掌声,使得刚才的一切像极了表演。人们总是习惯把掌声送给胜利的一方,哪怕战胜的是一头没有反抗能力的牲畜。人类有时候就是这般狭隘。那些人是专门来收拾这头牛的:剥皮,开膛,剔骨……气喘吁吁的屠夫蹲下来点了一支烟,疲惫地笑着,慢悠悠地抽。那笑一层影子般浮在他深黝的脸上,极不真实,甚至有几分怪诞。远一点看,青烟从他的发丛里生出来,他的头颅冒烟了,雨也不能将其浇灭。
我想过去和他说几句话,比如,有没有觉得对不起牛。一想算了。既然选择了做一名屠夫,对得起对不起,他都得如此。一头牛不死在他手里,也是死在另一个屠夫手里。
扔在泥巴里的斧头很快被淋湿了,泛着微光。手柄处的木头细腻光滑,几乎被磨蚀掉了纹路。万物有灵。一柄斧头一定有它的呼吸与记忆。它一定记得曾与多少牛头进行过交锋。但它只是一柄斧头。用时,提在手里;不用了,弃在敝隅。它与牛,只不过是人生活里的一个工具。大概,它与屠夫一样,早就麻木了——节日到了,总要有人,总要有一把斧头,总要有一头牛,为节日做点什么。而人的生活,时不时就要靠节日支撑一下,仿佛日子是一只口袋,不装几个节日进去,就枯瘪了。
牛刚倒下,早就手持长刀候在一旁的人,嗖一下把刀插进牛的脖子,那样快,像一道劈进去的闪电。拔出的瞬间,鲜血喷溅,接着咕嘟咕嘟往外翻涌,流在事先备好的盆子里。一直暗暗涌动于牛身体最深处的那无数条鲜红的河流此刻骤然汇聚在一起,决了堤。牛吃的是绿色的草,变成的却是红色的血液。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我们无论吃进去什么,血液总不会是绿色。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上帝说,血液要红,于是就成了红的吗?洒在地上的血,顺着一条小水溪,红色的水蛇样,蜿蜒着钻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乘飞机,坐大巴,搭面包,拦摩托,经过黄河,长江,华北平原,云贵高原……我从山东一路辗转,抵达云南普洱市澜沧县翁基古寨,已经在寨子里的民宿客栈住了些日子。当我一天天逐渐深入到一个民族日常生活的内部时,不期然地目睹了一头牛被杀死的命运。
当然,所有生命有一天都会死去。人活不过一座山,一条河,一棵树,一块石头,一粒沙子。人实在只是一个卑微的物种。生即死,生命的尽头是虚无。人用尽了各种办法练习适应活着,唯独没有练习适应死亡。在死面前,人永远无所适从。
我也并不觉得牛不应该被杀死为人所用。自然界的生物链不是人为,而是天意。只是想,如果并非只有钝击这一种办法,怎样的方式才能让一个生命结束得安详且有尊严?
长久以来,《庖丁解牛》里住着屠夫庖丁和几千头牛。那些死去的牛,一直活着。一个“解”字,让庖丁不朽:“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这是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中期。当时,庄子凭借自己非凡的想象轻描淡写地描述了庖丁在肢解一头牛时如何出神入化到具有了音乐的韵律美,但他没有提及,在庖丁十九年间所解几千头牛之前,人是如何杀死一头牛的。以斧击之?以刀杀之?以剑刺之?以石夯之?一个惯于杀牛的人,在杀一头牛时,是否也暗合了某种音律?庄子有一条秋水,一条鱼,一只蝴蝶,一只鲲鹏,一头牛……逍遥自在。他深谙天人,物我,生死,以至万物,唯不提及一头牛死时要不要有尊严。
我后来去了沧源的翁丁原始古寨,见了牛的另一种死法。被选中的牛拴在木桩上,在左肋心脏位置做上标记,然后屠夫——他们叫镖牛手——将锋利的镖枪猛地刺向牛的心脏。因为所用武器是镖枪,这种杀牛方法就叫“镖牛”。镖牛讲究节奏。一枪毙命最好,不然,就要连续刺杀数枪。被镖杀的牛是用来祭祀的,长得要“美”:健壮、威猛、毛色油亮,最重要的是,犄角要大。当充当巫师角色的魔巴将血淋淋的牛头置于神圣的祭台,一头俊美的牛就算完成了它在世间庄严的使命。对于一头牛,美貌从来不属于自己,更不属于哪一头母牛。它一降生,注定了是神的子民,要献身于无处可见却又无处不在的神。
二舅家的大表姐在东北吉林,她去赶集的地方叫二道沟。逢年过节,有人会在集市上将牛现杀现卖。第一头尚未卖完,第二头就被牵了过去准备屠宰。它看看同伴所剩不多的几块肉,嗅一嗅,流下泪来。那一刻,它清晰地窥见了自己的命运。它看看刀刃,明白原来死神锐利而冰凉。
小水牛死后,嘴巴和眼睛都是大开着的。有人过去给它合上,手一松,啪!好像有一根弹簧,立刻又张开了。一头牛的喜怒哀乐一向深藏在心里,面部没什么表情,这最后的姿态,怕是它一生唯一的一次心事的流露。也许它想看看,想问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不甘。但它的疑问只是一团燃烧的火,在胸腔里噼啪炸响,它的嘴被人绑着,发不出声来。人没有给一头面临死亡的牛最后一次发声的机会。
五个人,手握明晃晃的短柄剔刀,一人劐膛,其他每人抱着一条腿,从蹄子处下手开始剥皮。刀刃翻飞,在雨中闪着凛凛的白光。小时候在乡间常听人骂:看不剥了你的皮!虽是当不得真的,然几个字伴着凶狠的表情从牙缝里咝咝挤出,依然让人不寒而栗。因此,倘若想伤害一个人,不需要匕首、枪弹,语言就是最好的武器。民国时期鲁迅与梁实秋之间著名的“梁鲁之战”,笔墨言辞间全是刀光剑影。论战的最高潮,便是我们熟知的鲁迅的那篇著名的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发表。以中学时代十几岁的年龄是理解不了鲁迅的,只是看文字表面的热闹罢了。如今读来,一个字一把刀,像剥皮割肉,让人无地自容,真是替当时的梁实秋捏着一把汗。
皮与肉之间有一层白膜,撕扯时发出砉砉的声音,像有风从里面刮出来。往年冬日,我常在小城的菜市场附近看见人剥羊皮,除了几个宰养人的闲言碎语,并未听见来自羊本身的什么声音。也许,一头水牛整天生活在旷野里,风日日吹拂,是不是有一些风,从它的眼睛、耳朵、嘴巴、鼻孔、蹄尖,灌进了它的身体,储藏在了皮肉间?牛皮完整地剥下来了,铺在地上,像是给牛脱下了一件黑褐色的外衣。牛被杀之前,皮毛光洁,仿佛刷过釉彩,雨点打在上面纷纷滑落。即使在雨中,一头牛仍保持着它一贯的从容与健美。而此时,被人扒了衣服的水牛,颜面尽失,圆鼓鼓的白肚腹冒着热气,像一只吹足了气的巨大的椭圆形的蛋,一览无余地袒露在众人眼前,完全看不出它曾是一头牛还是一头驴。然腹部的肉与血管还在一下一下有节奏地跳动。它身首异处,灵魂出窍,而身体,竟然还没死。它遭遇钝击,倒下去时只是昏迷,真正的死亡来临得很慢。血流尽了,不死;头砍下来了,不死;皮剥下来了,不死。等到皮肉都被炖烂吃光了,骨头化成青烟,世间再无一头牛的痕迹,它才彻底死去。
我与毛驴之间一直存在的一个东西丢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只觉得很大,成团状。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词语:欢喜。此后多年,我常常丢失这个词语。有时越想得到,越是徒劳。它野兔一样难以捕获。它的气质,接近风与流水。
我嚼了一根又一根青草。我想着它在另一户人家的样子。娘给父亲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只见父亲很快就捉住了一只公鸡。平时都是家里来了客人才舍得杀鸡。可是那天并没有客人。父亲一手攥住鸡,一手握着刀,先是口中念念有词,然后才在鸡脖子上抹了一刀。后来,过了很多年,我突然想起那个情景,就问父亲每次杀鸡都对鸡说些什么。父亲说,他说的是:鸡、鸡你别怪,你是贫苦农家一道菜。
父亲在请求一只鸡的宽恕和谅解。
有没有一只鸡,宽恕并谅解过父亲?
玉米地施完肥,我们桃花坞的六伯赶着七伯家的牛去翻地。六伯绵软,那牛听话得和只绵羊似的。六伯的地翻完,五伯也赶着那牛去翻地。五伯犟,他把鞭子甩得叭叭响,鞭鞘像小火苗一下下燎着牛屁股,牛跳起来,和他对着干。最后,牛把他一节肠子顶了出来。差点没命的五伯从医院出来提着刀就去了七伯家。七伯再也没把牛借给过他。在路上,他见了牛,瞪着一双牛眼挥拳头,牛见了他瞪着一双牛眼尥蹄子。从此没人敢像五伯那样对待一头牛。乡村就是用这样土坷垃一样朴素的方式让我们懂得,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会咬人,不要轻易惹怒一头牲口,在一头为自己劳作的牲口面前,要温和而谦卑。那样,在一头牲口的眼里,人才是人。
《醒迷琐言》中记有“群豸索命”:宋朝淳熙初年有个叫赵倪的屠户,有天晚上梦见群猪要他性命,第二天即大叫发狂而死。这似乎不稀奇。我老家就说屠夫迟早会遭鬼找算。小时候听人讲,我们邻村的朱屠户,生了个儿子不会说话,只会像猪一样哼哼;后来又生了个女儿,打会走路就爬到树上不下来。后来两个孩子都早早夭折在猪圈里。此事不知真伪。那些年,在乡间,漫漫长冬闲来无事,好事者随口编些骇人的故事也是有的。
第二天关门节,艾冷把拾掇好的牛肉煮了几大锅,包括牛头,请了芒景镇的领导和亲朋好友一大屋子的人去吃。雨中,湿润的香味飘出很远。艾冷的女儿也邀了我。女孩十七岁,每次看到我,都无声地笑笑,黝黑的脸上,一双眼睛沉静明亮。杀牛那天,女孩打着一把小花伞趿着一双小花拖鞋站在雨中,默默观看,不动声色。每年关门节她家都要杀一头牛,一年又一年,想必女孩是看惯了的。她是一个生命的看客。彼时她正在普洱一家职教中心学习茶道,放假在家。观看死亡的过程是一个人的心变硬的过程。她小小年纪,面对一头牛痛苦的挣扎,神色平静得仿佛那是一场虚假的表演。我则目光躲躲闪闪。我不知道应该为自己感到庆幸还是羞耻。
坐在众人中间,我盛了一小碗。牛肉入口鲜香,是那种来自肉本身的滋味,纯粹,幽密,一丝一缕,从肉的深处生发出来,在唇齿之间奔走缠绕。可是不好嚼。有时一块肉在嘴里翻滚半天,想吐出来,可是当着一桌人的面,不好意思,只好咽下去。这与我故乡的牛肉大不相同。我故乡一个叫演马庄的小镇专做牛肉,加工过程繁复精细:切割好的肉块搁在木架上晾干,下锅,加水漫过肉十厘米,大火烧开,铁勺盛二两火硝点燃加入锅内,约莫半小时,撇去浮在水面上的白沫和污物,按百分之三的比例撒上盐,大茴香、小茴香、三奈、白芷、砂仁、紫蔻、花椒、丁香、橘皮、边桂等一应作料轧碎装入纱布口袋投入锅中,倒入老汤,旺火煮一个半小时,文火煨两到三个小时,捞出肉,沥干……用的是鲁西黄牛。通过这样好一番折腾,牛肉微红透亮,香,脆,酥,烂。而艾冷家煮肉完全另一个样子:路边支一口大锅,肉啪啪扔进去,水哗哗倒进去,木头呼呼烧起来,任凭肉在锅里打着滚一直咕嘟个不停。通常,南方人比北方人做事周到仔细,但众多的少数民族似乎是个例外。对自己传统的坚持与坚守,正是他们独特的迷人之处。
艾冷的妻子用她仅会的一点儿汉语磕磕巴巴地告诉我,牛皮不卖,要吃。我问怎么吃?她说,洗净,煮熟,切得一小块一小块的,加上葱、姜、花椒、辣椒、盐,腌起来,一个月就行了。
现在,小水牛只剩了一堆白骨,像一首凌乱的诗句,如果重新排列一下,它就可以踏空而来,那嘚嘚的蹄声,像骤然奏响的琴弦,美妙而急促。曾经,它是一头年轻的小水牛,骨骼匀称,肌肉饱满,目光清澈。它有的是力气。它已经成熟。没来由的欲望像一道道闪电,在它的体内左冲右突。也许,曾经,为了争夺一头漂亮的小母牛,它和其他牛抵过角,打过架,进行过决斗。它一定有过那样销魂的时刻。它勇猛骁健。它昂扬愉悦。它血液奔腾。人们在围观,而它一点儿也不觉得羞耻。那一刻,它的生命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