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辅助服务聘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佛山市救助站(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2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佛山市户籍。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日止)。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六、考试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提升能力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提升能力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THE END